因應國際間城市溫室氣體管理與發展之趨勢,環保署自101年5月9日公告6種溫室氣體(CO2、CH4、N2O、HFCS、PFCS、SF6)為空氣污染物,並於同年12月20日及25日發布「溫室氣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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