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以臺南市為例,110年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2.5倍標準為3萬3,260元,而臺灣地區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1.5倍標準為3萬4,322元,所以當地的身心障礙家庭只要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 ...
確定!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