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表係依111年1月1日生效之全國軍公教人員待遇支給標準訂定. 2.基金提撥總額=俸額×2×14%(四捨五入). 3.個人自繳部份=基金提撥總額×35%(四捨五入). 4.政府撥繳部份=基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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