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項規定自111年1月費用起適用。 (三)第三章「補助基準及申報程序」:1.基於本署已提供補助. 產檢服務機構執行2次孕婦產前衛教指導(每次100元),衛. 教指導內容包括了解 ...
確定!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