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職等職務,因與委任第四職務屬不同官等,不得權理。 21(B)。公務人員考績法第6條第1項:「年終考績以一百分為滿分,分甲、乙、丙、丁四等,各等分數如下:甲等:八十分以上 ...
確定!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