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依就業服務法第5條第2項第6款規定,招募廣告應揭露薪資,如月薪24000元起或24000-26000元等,不可只寫面議或依公司規定,違者可處6至30萬元罰鍰。 請社員注意,以避免觸 ...
確定!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