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高雄月薪四萬ptt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高雄月薪四萬ptt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高雄月薪四萬ptt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高雄月薪四萬產品中有13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3,004的網紅酸酸時事鐵絲團,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柯粉的超譯天地:柯文哲側翼有沒有太好笑,台北市的薪資中位數是12萬? 這是為了護航柯文哲開始胡言亂語? 中位數12萬,平均四萬,連非常態分佈都不知道怎麼分佈,大概還有人薪資是負值吧! 台北市薪資中位數12萬這算假消息還是造謠? 還是月薪不到十萬不夠格當台北人不計入,這樣就有機會達到中位數12...

  • 高雄月薪四萬 在 酸酸時事鐵絲團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0-12-05 18:30:44
    有 7 人按讚

    柯粉的超譯天地:柯文哲側翼有沒有太好笑,台北市的薪資中位數是12萬?

    這是為了護航柯文哲開始胡言亂語?

    中位數12萬,平均四萬,連非常態分佈都不知道怎麼分佈,大概還有人薪資是負值吧!

    台北市薪資中位數12萬這算假消息還是造謠?

    還是月薪不到十萬不夠格當台北人不計入,這樣就有機會達到中位數12萬了?

    方川頁:為了幫柯文哲的四萬社宅護航,柯粉開始吹牛說什麼台北薪資中位數12-13萬。呃 … 其實大家都知道你們薪水不過比高雄多幾千塊而已。

    #台北平均薪資四萬

    好多年前就發現,台北人看起來光鮮亮麗,但他們的生活實在是很窘迫。

    柯粉的超譯天地:看到柯粉為了護航那一個月四萬公宅,連台北薪資中位數十二萬都掰出來了,到現在那群最愛喊什麼居住正義的時代力量還安安靜靜,真的讓人怒火中燒。

    我們就來看一下主計處的家戶所得地圖分佈。

    『所得最高的是新竹台北,新竹是科學園區,台北是受惠於總公司所在』

    這就是所謂的國家資源集中造成的結果。

    台北過去的發展就是因為首都,把工廠設在其他縣市,然後總公司在台北再繳稅在台北,造就台北現在的繁榮。

    而新竹科學園區是老新竹人都知道,以前竹科那塊區域就是個皇城,到處都圍起來外人不得隨意進入,就是個國家設在那邊的保稅區,跟新竹完全沒關係。而當時台積電也是用國家的資金在新竹縣的工研院設立了一個館,漸漸地變成了現在的規模,所以你們看國民黨最愛在那邊感念孫運璿,不就可以證明這就是個國家資源挹注的結果?

    但是這些國家資源的挹注,現在突然變成了理所當然,經濟利益不但沒有讓其他地方雨露均霑,然後對其他沒有資源挹注的地方的歧視也變成得理所當然。

    記得要求中油把總公司遷到高雄時,那群天龍人的嘴臉嗎?就是一副你們怎麼可以搶走我們東西的樣子,然後說現在因為制度改變,一年也只有『二十幾億』的印花稅契稅會進到台北市政府,為什麼高雄還有計較這個,然後恨陳菊恨得要死。

    二十幾億而已?以前整天在算營養午餐的那群人,現在在說二十幾億而已?那是不是代表過去營業稅還繳在台北時,是幾百億都送給台北囉?

    你看看這些錢造就了什麼,連宜蘭都能因為交通的方便,讓台北人可以直接去住宜蘭,變成通勤生活圈了啦!新北和台北變成一日生活圈,所以整個城市規模擴大,整個高所得區就伴隨著首都效益外溢。

    但這群人所展現的不是他們佔有資源的謙卑,反而是理所當然的看不起人,還會有台北人一到高雄就覺得捷運不夠方便,他離不開台北呢!

    台北捷運是中央幫台北人蓋好好,高雄捷運還要自己籌錢呢!柯文哲整天吹他多會還債,東環線拿了多少補助,要不要去看看?

    然後對宜蘭的高鐵,因為台北人去宜蘭很理所當然,所以沒有反對,但是對屏東高鐵,是那種整天滿口正義的黃國昌都可以對嘲笑屏東的冷嘲熱諷按讚!

    這種叫公平正義?連佔有資源都覺得那是自己理所當然有的,連中油一年二十幾億還給其他縣市都覺得好像別人搶走了他們天龍人的利,然後在台北整天喊公平正義?

    這幾年時代力量的存在,讓我看到的不是公平正義應該是怎麼樣,而是看到這個社會上最會喊公平正義那群人都在台北,然後是在台北享受資源,然後對他們來說的不正義就是他們住不起帝寶,對其他外縣市要求資源時,展現得是跟連勝文那群住帝寶的一樣嘴臉呢!

    這次台北四萬公宅的事,更是讓人看到過去整天在喊台灣多低薪的那群人,突然變成了『台北本來就那麼高薪』,四萬公宅不貴的嘴臉,房價的行情突然合理了,時代力量的智庫李兆立也突然不管最大一塊蛋糕給誰了呢!

    就是個照妖鏡,看到一群只在乎自己利益的布爾喬亞,平常假惺惺地批判幾句資方喊幾句公平正義,以為批批民進黨就以為自己左派了,但是一遇到關係自己利益的一切,展現得是比資方還資方,天龍還有更天龍呢!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863675923772478&id=584986081641475

    【回顧】
    一【明倫社宅租金最高4萬 柯P迸出驚人語「不希望全是窮人住」】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861178554022215&id=584986081641475

  • 高雄月薪四萬 在 高雄好過日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0-11-26 22:50:17
    有 697 人按讚

    【社宅租金該定多少?高雄的社宅幫到誰?】
    文:李雨蓁 Lí Ú-chin

    台北市長柯文哲昨日出席明倫社會住宅招租記者會,致詞自豪,符合居住正義,有城市美學,「外觀不輸豪宅」。但卻遭現場媒體發現44坪3房型月租竟達4萬500元!打破柯文哲過去自行設定社宅租金不准超過3萬元的規定,引發熱議。並被質疑產生「#定錨效應」,恐讓需要者更難租得起房子。


    #台北社宅比高雄貴多少?

    令人好奇的是,台北的社宅租金可突破4萬,那高雄的社會住宅租金又是多少呢? 我們以在陳菊市長任內規劃,設計監造案完成發包的「前金大同社宅」為例。2房1廳14坪房型,租金含管理費為7500元。並且,這裡的坪數為「室內坪數」,因此比起台北社宅兩房甚至一房的房型帳面上都來得小。若對比台北明倫社宅同級產品,20坪套房就要價18400元,27坪兩房型則要21900~24800元(坪數含公設)。


    也就是台北社宅的出租價格是高雄2.5倍以上。雖說台北房價約為高雄3倍,但以主計總處租屋指數來看,台北約為高雄2倍,則同樣機能的社宅,台北還是偏高。而台北社宅設定的「市價85折」也比高雄的「市價8折」來得高。


    #每月4萬元的社宅是要租給誰呢?

    根據台北市府解釋,家庭所得在50%以下,也就是年收入158萬元以下才能租社宅。而家庭所得位於40至50%分位點,也就是年收入140萬至158萬、平均月薪13萬民眾,才需負擔4萬500元房租,不到的會有補助。


    然而,一來收入接近中產者應該非社宅優先瞄準對象,二來無論如何,四萬的租金至少仍會佔家庭收入3成以上,離星、港組屋或公宅負擔約月薪10%的比率仍高上不少,這樣的定位仍然較難讓人理解。


    #社宅一定要都給弱勢族群住嗎?

    按照住宅法規定,社會住宅應提供至少30%比率出租予經濟或社會弱勢者,另提供一定比率予未設籍於當地且在該地區就學、就業有居住需求者。也就是說這種住宅資源除了能夠幫助在市場上租不到房子的弱勢族群,例如身心障礙者、老人、低收入戶或特殊境遇家庭等等外,也同時可以照顧青年族群就學、就業階段的居住需求。


    實際上,在主要都會區房價高昂的今天,不只是弱勢者,青年也被高房價壓得喘不過氣來,因此在弱勢之外,青年居住權是社宅鎖定的另一項目標。例如同樣在陳菊市長任內規劃,設計監造案完成發包的「苓雅凱旋青樹」和「三民中都社宅」,均有相當比率留給青年。而採取「混居」的方式,也可以避免社宅被另眼相看,也是社宅先進國家如荷蘭規劃時的主要原則。


    #高雄社宅問題在哪裡?

    高雄的社宅政策相對北部遲緩,原因之一在於高雄房價相對低,在2010年左右中央進行的幾項研究中,一來南部地區房價或租金相對可負擔,二來甚至連民調都指出南部民眾對社宅的期盼比率不到台北一半,因而社宅政策主要在北部優先推動。甚至2015年9月內政部於行政院簡報,就提到「我國住宅自有率為民主國家第二高」、「高房價是雙北或都市局部地區問題」,相對不重視南部住宅政策。而地方政府也援引類似觀點,認為高雄推動社宅相對不急迫。


    然而,隨著資金寬鬆,高雄房價近年仍持續緩漲,且在地仍有相當之弱勢族群;再者,中央將社宅投資放在台北,無形之間乃肯定青年繼續往北流動之現象。那麼,何不推動國土戰略平衡政策,同時增加南部產業投資與合宜住宅,雙管齊下吸引青年回流?


    在2018年開始,青年居住問題在選戰中成為候選人關心議題,例如韓國瑜前市長就曾宣示「增加社會住宅」、「推動青銀共居」,然而在其任內,新建社宅只有「中都青年社宅」的114戶,改建則只有前金大同社宅的48戶均是陳菊市長任內已選址並完成設計監造發包的案例。至於如勞工租賃住宅、鳳山共和宅等整建315戶、或是Mecanoo設計的指標社宅「凱旋青樹」245戶,也都是陳菊市長任內即動工或完成規劃。


    然而,陳菊在卸任前規劃的約1500戶共合宅戶數仍太少。現任陳其邁上任後兩個月,#便宣布將推動8800戶社宅,其中6000戶和內政部住都中心合作,分別位在岡山、楠梓、仁武、左營、三民、前鎮、鳳山、小港等區。而2800戶直接由市府興建,2年內將動工,預計出租給企業員工及弱勢族群,只租不賣,租金低於市價8成。


    #社宅除了社福以外更是吸引人口回流政策工具!

    高雄由於過往薪資與產業多樣性偏低,不利吸引青年回流,但相對而言較便宜的土地、較大的生活空間、完整的基礎建設,則會是高雄的優勢。


    在陳其邁上任之後,加速推動橋頭科學園區、仁武產業園區、亞洲新灣區5G+AIOT招商等計畫,這些新工作機會,若能搭配周邊社宅供應與軌道路網,建構從居住到就業的完整支援設施,對於北部青年返鄉更具優勢。


    而陳其邁市長也提出,所有社宅都要結合長照與公托據點之政策,近一步能讓社宅扮演社區中心,在完善的機能前提下,改變市民對社宅的認知。


    目前台北已完工的社會住宅約3287戶,約為高雄(315戶)十倍。而預計興辦戶數則為19802戶,約高雄(約9400戶)兩倍,顯示在高雄市府日益重視社宅政策下,過去為人詬病的數量逐漸有改善趨勢。在高雄從一般住宅到社宅都全面性比台北有價格優勢下,未來如何擴大宣傳,結合新工作機會、租金補貼等其餘政策,針對性地吸引大學青年在地就業、北部青年回流,應是市府解決人口問題的重要戰術之一!

  • 高雄月薪四萬 在 Z9 的看板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0-08-07 11:19:20
    有 190 人按讚


    難怪最近很多新北議員被抓 還活在助理費是議員額外薪水的年代吧
    --
    根據當年助理費法規,助理費會統一先匯給「議員」,再由議員發給助理,並且要求於「年底」提出助理名冊,做報稅核銷之用。議員若沒有報上6位助理,沒錯,多餘的助理費就會,直接發給議員。
    -
    這些不合時宜的助理費條例,已陸續修法。2009年,立法院完成了地方制度法修法。將先前的規定改為:
    1、助理人數六至八人,最少六人
    2、助理個人薪水上限八萬,下限為勞基法基本薪資,共二十四萬
    3、助理費由「議會」直接匯入「助理本人」的帳戶,並且補助助理加保勞健保提撥退休金。

    ▍關於助理費案

    那個時候(2009年修法之前),議員將助理費佔為己有在法律上被視為合法,想幫助理加薪卻可能觸法。

    --

    今天高閔琳議員受訪時表示,吳益政擔任議員期間因涉詐領助理費遭到違反《偽造公文書》罪嫌,判刑4個月有期徒刑確定,「涉詐領助理費的都是同一個人吳益政,請問吳益政這是什麼結構,又要怎麼切割。」

    我先在此跟高議員「解構」她進入議會前的助理費制度。若非2009年修法,您很可能也會遇上一樣的處境。

    這樁「高雄市議會冒領助理費案」的判決結果可以由,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100 年訴字第 1167 號刑事判決書查得,吳益政被法院以違反《偽造公文書》為由,判處4個月有期徒刑,並得易科罰金。

    還原事件始末,我們先了解當時的高雄市議員的助理費如何發放。

    #問題:助理薪水每人上限4萬

    判決書中寫到,高雄市議員助理費法源是民國89年1月26日公布施行的《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六條,該條文規定:直轄市議會議員「每人最多得遴用助理6人」,縣(市)議會議員每人最多得遴用助理2人。前項助理費用,「每人每月支給不得超過新臺幣4 萬元,並得比照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酌支春節慰勞金」。

    按照上述邏輯,每一位市議員助理最高月薪均不得超過4萬。但這個法源並沒有考量到議員助理也有職等和能力之分,也就是說議員辦公室主任、行政人員、法案研究、地方服務等人員,所有助理不分年資、經歷和工作能力,月薪最高一律不得超過4萬!

    當時,我不認為這樣合理,我自己辦公室主任的月薪應高於4萬,但在這個法律規定之下,一共24萬元的助理費,無法讓我依照不同人員的狀況做出更大幅度的調整。因此,在我助理人數未達6人上限的情況下,我們採行的方式是找主任的妻子做為「人頭」,由她領取超過4萬的主任薪資。

    #問題:我是否利用人頭助理侵吞助理費?

    有人可能會懷疑,議員或許會利用這些「人頭助理」私吞助理費啊!

    根據當年助理費法規,助理費會統一先匯給「議員」,再由議員發給助理,並且要求於「年底」提出助理名冊,做報稅核銷之用。議員若沒有報上6位助理,沒錯,多餘的助理費就會,直接發給議員。

    有無透過人頭助理去調整薪資,差別只在所得稅申報而已。(如果發給助理由助理納稅,轉交市議員則由市議員納稅)。這導致,當時有位議員被查到,把未發出的助理費併入自己的所得稅申報,沒向議會提報人頭助理核銷,最後反而是遭到不起訴處分。

    而我們在其中的確也有疏忽之處,所謂「人頭助理」費用確實都發給了助理,我絲毫未取,但沒有提醒人頭助理核銷,導致議員漏繳所得稅,也因此被判偽造文書。至於判決書中指,吳益政一共冒領助理費三十餘萬的部分,就是在當時畸形制度下,產生的誤會。

    「我沒拿取不該屬於我的財務」,這一點再清楚不過,我在此用這篇長文鄭重解釋給大家聽,希望再有人指控或質疑此事時,朋友們也能幫我說清楚。

    #惡法非法

    這些不合時宜的助理費條例,已陸續修法。2009年,立法院完成了地方制度法修法。將先前的規定改為:
    1、助理人數六至八人,最少六人
    2、助理個人薪水上限八萬,下限為勞基法基本薪資,共二十四萬
    3、助理費由「議會」直接匯入「助理本人」的帳戶,並且補助助理加保勞健保提撥退休金。

    若當時助理費的相關法規就已完善,就不會有這樁吳益政冒領助理費案。

    今天早上媒體聯訪時,問及我對於陳其邁先生上館長直播被質問父親貪污,以及近期立法委員貪污弊案等事的看法。我認為,民進黨的貪污是結構性問題,而陳其邁與其父親,分別是獨立的個體,兩個人不該被算在一起。

    #一起投入公共事務,快樂的你最富有!

    參與公共事務,與一群朋友一起發想與推動創新又務實政策的過程中,我真心感到踏實且快樂。

    我不會藉公職身份的權力與關係,累積個人生命財富,如此一來,也才能真正從事公共事務。若有一天,我覺得家庭有負擔、要為自己下半輩子賺錢養老時,或許就是離開政治工作的時候。

    至於錢財,從政至今20年,議員的薪水足以讓我養家、身為一家之主能讓老小安居,這對我來說,就足夠了!

你可能也想看看

搜尋相關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