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通報罰則. 性別平等教育法第36 條. 違反第21 條規定,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性別平等教育法第36-1 條. 學校校長、教師、職員或工友違反第二十一條第一項 ...
確定!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