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 附條件?-條件無效,離婚仍然有效 · 1.婚姻雙方當事人皆自願。(民法第1049條) · 2.以書面為之。 · 3.有二人以上證人之簽名。 · 4.向戶政機關為離婚之登記。(民法第1050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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