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助標準如下: 依據衛生福利部109年1月13日衛授家字第1090500052號公告調整。 (一)低收入戶之極重度、重度及中度身心障礙者每人每月核發新臺幣8,836元;輕度身心障礙 ...
確定!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