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床試驗各階段以及其目的為何? Ⅰ期 :首次在人體進行研究藥物的周密試驗計劃,受試對象是少量(開放20~30例)正常成年健康自願者。目的是觀察藥物在人體內的作用機制。 Ⅱ期 :在只患有確立的適應症的病患者(盲法不小於 100 對)上進行的研究,目的是找出最佳的劑量範圍和考慮治 療可行性 Ⅲ期 :確定研究藥物的有效性和安全性、受益和危害比率。(試驗組不小於300例) Ⅳ期 :新藥獲准註冊上市後的大型研究,檢察普遍臨床使用時的不良反應和毒性。 Sponsor與CRO的差異? 試驗委託者(Sponsor) 為臨床試驗之發起及管理者,而 受託研究機構(CRO) 則是和試驗委託者締約以承擔臨床試驗一部分或全部工作之個人或機構。 延伸閱讀>>> 入行CRO:對行業型態與職務發展的認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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