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ttman
Muster
屬於你的大爆卦
pttman
Muster
屬於你的大爆卦
pttman
Muster
屬於你的大爆卦
Ptt 大爆卦
產業創新條例第23條之3
離開本站
你即將離開本站
並前往
https://www.yih-chyun.com.tw/fax-news/%E4%BB%A5%E7%9B%88%E9%A4%98%E9%80%B2%E8%A1%8C%E5%AF%A6%E8%B3%AA%E6%8A%95%E8%B3%87%E5%88%97%E7%82%BA%E6%9C%AA%E5%88%86%E9%85%8D%E7%9B%88%E6%B8%9B%E9%99%A4%E9%A0%85%E7%9B%AE%EF%BC%8C%E5%97%A3%E5%BE%8C/
以盈餘進行實質投資列為未分配盈減除項目
... 物、軟硬體設備或技術合計達100萬元者,該投資金額於計算當年度未分配盈餘時,得依產業創新條例第23條之3列為減除項目,免加徵5%營利事業所得稅。
確定!
回上一頁
查詢
「產業創新條例第23條之3」
的人也找了:
未分配盈餘實質投資問答集
產業創新條例23-3問答
產業創新條例第23條之3實質投資適用未分配盈餘減除購置設備實際支出金額
產業創新條例第23條之3落日
公司或有限合夥事業實質投資適用未分配盈餘減除及申請退稅辦法
產創23-3問答集
產業創新條例第23條之3期限
產創條例23-3施行細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