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過敏原標示規定」經過二次草案修正,衛生福利部於2018 年8 月21 日正式發佈「食品過敏原標示規定」(衛授食字第1071302165號),過敏原強制標示項目由現行的蝦、蟹、 ...
確定!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