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教育部110年4月1日臺教人(二)字第1100013933號書函辦理,並檢附旨揭來函影本乙份。 旨揭來函重點說明如下: 查司法院釋字第308號解釋文略以,公立學校聘任之教師不 ...
確定!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