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1月15日修正公布教師法,於該法第17條第1項增列第9款「擔任導. 師」,將擔任導師納為教師法定義務之一。教育部於同年10月16日廢止「中等以. 上學校導師制實施辦法」 ...
確定!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