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條件:得由其主管推薦,經審查小組視其工作表現及貢獻度逐年審議,簽請校長核定. 後支給;加給額度範圍:1,000-10,000 元。 3.審查小組組成:由總務長召集並指派營繕組技 ...
確定!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