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建設 · 1.資格條件:. (1) 成年或未成年已結婚,具有行為能力之原住民。 · 2.申請地點:每年度5至6月向戶籍地之區公所提出申請。 · 3.應備文件: (1) 申請書及切結書。 · 4.
確定!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