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境遇家庭並不代表就是單親家庭,只要你未超過65歲,家庭總收入按全家人口平均分配,每人每月未超過最低生活費2.5倍(111年最低生活費14230元×2.5=35575元)及臺灣 ...
確定!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