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各土地使用分區及用地之計畫面積詳見「表3-1都市計畫圖重製前後土地使用面積對照表」。採納縣政府列席人員說明,將計畫總面積修正為265.8591公頃。 農會專用區(0.0322 ...
確定!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