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方法[编辑]. 在語文中,把不同的,特別是相反的觀念或事實,對列起來,兩相比較,使其意義 ... 對於一種事物,用剛好與這種事物A.敗草裡的鮮花。徐志摩《我所知道的康橋》. B.每次論戰,對象一定得是一個可敬的敵人。 雨》). C.作卑微的工作,樹高傲的自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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