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應繳驗考試報名期間前3年內(106年6月2日至109年6月11日). 曾通過英語檢定測驗,成績達歐洲語言學習教學評量共同參. 考架構(CEFR)B2級(英文組、國際法組)或B1級(除英文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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