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照 服務請領資格應為長照需要等級第2 級(含)以上者,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65 歲以上老人。 2.領有身心障礙證明(手冊)者。 3.55-64 歲原住民。 4.50 歲以上失智癥者。
確定!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