繳納期間. 使用牌照稅. 每年:4月1日~4月30日. 房屋稅. 每年:5月1日~5月31日. 地價稅. 每年:11月1日~11月30日. 二、適用期間定期開徵各稅於開徵前5個日曆天起至繳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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