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條 · 本準則依國民教育法第十二條第一項規定訂定之。 · 條 · 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普通班班級編制規定如下: · 一、國民小學每班學生人數以二十九人為原則。 · 二、國民中學每 ...
確定!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