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3:項次四縣配合款4,673萬2,000元,其中4,076萬4,000元由執行之鄉鎮市公所支應、596萬8,000元係由107 年度道路橋樑工程-縣. 鄉公路工程-設備及投資項下支應,於107 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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