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六十九年,台灣地區共有345個大小不等之聚居地(見表二). 定義為兩萬人以上聚居地之都市共有90個,居住於其範圍內之都市人口計10,975,595. 人,佔台灣地區總人口之62.1%, ...
確定!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