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7年7月15日中華民國解除戒嚴,1989年中華民國政府正式開放黨禁後,政黨始可合法登記。 2008年6月20日,司法院大法官會議釋字第644號解釋宣告《人民團體法》第2條、第 ...
確定!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