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依據勞動基準法(下稱勞基法)施行細則50 條之2 規定,約. 定書中須詳載職稱、工作項目、工作權責或工作性質,以決. 定其是否符合公告適用84 條之1 工作者。 二、 限制 ...
確定!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