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約第1條第8項:副本份數不要忘了寫 正本應為2份, 甲乙雙方各一份。副本通常有4~8份 ,依照機關所需。通常需要副本的會有承辦人、主(會)計室、秘書室、股長、科長等。建議科室應設置專門放置契約的櫃子,並依照年分、契約編號排列。廠商列印契約時,經常會忘記列印「書背」。除非你/妳覺得自己的字跡很美,否則可以提醒 得標廠商要記得印書背 ,讓契約排排站的時候,從側面書背就可以知道契約名稱。 書背除了契約編號、契約名稱外,也可以在最下方備註得標廠商名稱 。 契約第2條:履約標的要記得備註 在契約之外,還有一個非常重要的文件,可由招標機關自訂格式,書明廠商的工作事項。這份非常重要的文件有不同的名稱,例如工作需求說明書、服務建議書徵求說明、作業明細表、補充投標須知…等等。 「廠商應給付之標的及工作事項(由機關於招標時載明):______」 千萬不要漏寫 。看這份非常重要的文件的名稱是甚麼,就寫這份名稱。例如「詳招標文件及工作需求說明書」、「詳服務建議書徵求說明」、「詳作業明細表」。 當然也有契約簡單到不需要這份非常重要的文件,直接把給付標的跟工作事項載入契約內。 至於這份非常重要文件要取哪一個名稱?雖然每種名稱有細微的差異,但承辦同仁依照前案的名稱,或參考機關的常見用語即可。通常最崩潰的是投標廠商,因為投不同機關的標會看到不同名稱,廠商每次都要在一堆招標文件中玩猜猜... 更多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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