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年,抗戰開始,愛國青年踴躍參軍,全縣徵集名額3100人,平均每保14人。民國28年軍政部頒佈《國民兵役設施規則草案》,規定20~40週歲服常備兵役,其中分現役(3年)、正役( ...
確定!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