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若是學前教育人員,上班時間8:30-18:00(一星期兩天)8:30-18:30(一星期三天)中午休息1.5小時,但仍無法離開工作崗位,需要看顧幼生活辦理行政業務,請問這樣是否 ...
確定!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