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這篇svo英文鄉民發文收入到精華區:因為在svo英文這個討論話題中,有許多相關的文章在討論,這篇最有參考價值!受一位英語老師之託,他希望在PTT上分享,自己在部落格上的英語學習經驗。 我看了很多版,覺得TOE...
svo英文 在 與芬尼學英語 Finnie's Language Arts Instagram 的最佳貼文
2020-10-16 18:31:04
好多同學寫野唔係錯grammar,偏偏就係好怪。 有好多同學都有呢個問題,佢地寫野唔係錯,但偏偏就係寫出一啲native speaker唔會咁講咁寫嘅嘢,因為佢地以為學英文學到grammar冇錯就已經搞掂食碗麵,但事實上,就算一句句子grammar啱曬,都可以非常奇怪,甚至影響達意。 舉個例子:...
我看了很多版,覺得TOEIC人數最多,所以決定在這幫他分享"一系列"的文章。
若是有違反版規之處請告知,我會自D,謝謝。
原文出處:http://ppt.cc/5QOe <部落格:如何在一年內學好英文>
原文作者:http://ppt.cc/oMY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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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在一年內學好英文-文法篇
台灣人學英文一直有一個很要不得的錯誤觀念,那就是以為只要把單字和文法學好,
那他的英文就一定棒。這真的是舊有教育制度的荼毒。記憶單字的有效方法已經在
之前的文章裡如何在一年內學好英文-閱讀篇(如何背單字)分享過了。這篇文章主
要就是分享文法的有效學習方式。英文文法說穿了,就是五大句型,然後結合時態和
完成被動語態。若這幾個都搞懂了,英文文法就幾乎都沒問題了。
什麼是五大句型?
1. 主詞 + 動詞
S. V.
2. 主詞 + 動詞 + 受詞
S. V. O.
3. 主詞 + 動詞 + 補語
S. V. C.
4. 主詞 + 動詞 + 受詞 + 受詞
S. V. O O2
5. 主詞 + 動詞 + 受詞 + 補語
S. V. O. C.
S. = Subject
V. = Verb
O. = Object
C. = Complement
1. 主詞 + 動詞
S. V.
He comes.他來了
He wins.他贏了
The dog barks.狗在叫
2. 主詞 + 動詞 + 受詞
S. V O.
He comes to the class. 他來上課
He wins the game.他贏得比賽
The dog barks at her.狗對她叫
3. 主詞 + 動詞 + 補語
S. V. C.
She is a teacher. 她是老師
It is beautiful. 它很漂亮
He is strong.他很強壯
這幾句話的主詞都沒有問題,很明確,但是動詞呢?這三句話有動作嗎?沒有。
這三句話的「a teacher」、「beautiful」和「strong」都只是在描述主詞,
這些描述可以包含職業、身分、特徵、個性…等,用意在於「補充說明」主詞 的狀況
以及句子的完整意思,因此我們叫它「補語」。
4. 主詞 + 動詞 + 受詞 + 受詞
S. V. O1 O2
I give him a car.我給他一台車
He buys me a house.他買一間房給我
They pass him a paper.他們傳給他一張紙
這一類型簡單說來就是多一個受詞,其實也算是SVO的句型。如果只有I give him句子就不會完整。He buys me和They pass him也不算完整的句子。所以後面才會多一個受詞。
5. 主詞 + 動詞 + 受詞 + 補語
S. V. O. C.
He makes me happy. 他讓我快樂
He paints the house green.他把房子漆成綠色
第五種句型的補語,其實就是為了「補充說明」受詞的狀況,就這麼簡單!
因為它是補充受詞的狀況,所以我們可以叫它「受詞補語」。
其實說穿了,都只是SVO的句型。所以英文到最後都幾乎是SVO的放大和縮小而已。
我看過了很多本的文法書,國內國外的都有看過很多,看完的結論就是,
文法90%以上是固定不變的規則,但仍然有那5~10%是有爭議性的。
文法只是英文句型的組成規則,他有一定的規則存在,但是有小部分的文法,
是會隨著每個文法書作者的觀點不同而有所不同,還是會有很多小例外。而大部分
國際性的英文考試(如多益TOEIC),是不太喜歡考那5~10%的例外。而台灣的
本土性英文考試,則喜歡考那些5~10%的例外。對於這種情況,我只能說無言,
搞不懂他們為什麼要這麼做,為什麼不只考那90%的通則,而要台灣人去記
那些5~10%的例外?台灣的文法書和國外的文法書還有一個很大的不同。
台灣的文法書很多寫得很複雜,一堆中文敘述,看都看不懂在寫什麼?
我曾經看過好幾個台灣作者寫的文法書,明明我知道那則文法,我也可以很簡單的解釋
給別人聽,讓別人看得懂。但是那位台灣作者寫的中文解釋,我竟然看不懂在寫什麼?
相反的,國際上有名地文法權威寫的文法工具書,則很多都淺顯易懂。
不會太多的文字敘述,幾乎都用例子來解說,讓人一目了然。
我最常推薦給學生的文法書籍就是Basic Grammar in Use,作者Raymond Murphy。
http://ppt.cc/RYv9
以前只有英文版,目前台灣有中文版,但是通常好像只有在誠品才會有賣。
劍橋活用英語文法: 初級+中級 (2冊合售)
Basic Grammar in Use/ Grammar in Use Intermediate。
這本文法書是我看過寫得最淺顯易懂的,同時有一個很有趣的現象。
我的朋友們不管到哪裡留學,美國、加拿大、澳洲或英國,不論你是要念高中、大學
和研究所,幾乎所有的語言學校機構都會要求他們去買這本書來自我學習。
你相信嗎?在國外,大部分的文法都是自修而來,老師當然會講解,
但大多數都是自修的。為什麼呢?因為這本書編的太好了,他簡單來說就是每單元兩頁,
左頁為用法解說,右頁為練習題。先在左邊看文法,然後右邊練習,你右邊的題目,
答案應該都在左手邊能找的到。
你可以看到有很多的圖示,大部份都用例句來解說,不會在給你一長串的中文解釋,
看得頭昏。請記住一定要買有附解答的版本,不然你寫了半天也不知道是對是錯。
按照這本書的進度,一天1~3個單元,很快整本書就做完了,中間若是自己看了解答和左邊
解說都還看不懂的,就可以拿去問人。說真的,紅色的基礎做完,對一般人已經很夠用了,
若兩本都做完,幾乎去考試都是綽綽有餘。研究文法最重要的就是一本重頭到尾要讀完,
千萬不要看沒幾頁就丟在旁邊,然後他就掛在書架上一直擺灰塵。
你若是已經有買了文法書,就不要再買了(除非你的是台灣作者編的),
先乖乖的一本看到完畢再說吧。
預祝各位學習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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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siamatan 來自: 114.25.157.23 (06/04 1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