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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也有10000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2,910的網紅コバにゃんチャンネル,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
race中文意思 在 北歐心科學 NordicHearts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奇文共賞】【吐血】
話說《Scientific American》登了一篇文章,是位人類學家質疑分子遺傳學的人類演化研究,說那些科學只是「說故事」,沒有歷史基礎,而且「政治不正確」,明明人類99.99% DNA是一樣,人類都是一家人啦,沒有族群之分,你這該死的分子遺傳學家,居然用DNA差異來講人類遷徙歷史,就像German Nazi一樣,很危險!有Racist之嫌!
🤦♂️🤦♂️🤦♂️🤦♀️🤦♀️🤦♀️(又一個左膠學者)
每次見到很多不懂科學的人寫科學,我就很苦惱。不懂科學,居然可以在《Scientific American》裡攻撃科學,真是奇趣。我不是說一定要是科學家才能講科學,但講之前,起碼弄懂科學好嗎?科學不是你隨便讀兩讀腦補就能變磚家的,好嗎?
奇文:https://blogs.scientificamerican.com/…/plug-and-play-genet…/
【阿姨 如果不懂,你可以學,而不是望文生義,偏差解讀】
知名的科學媒體「科學美國人」,前幾天刊出一篇文章《"Plug and Play" Genetics, Racial Migrations and Human History》,讀來令人吐血。作者對遺傳學一知半解,卻望文生義,胡亂解讀,要是不加以澄清,恐怕會造成惡性影響。
隨著古代 DNA 研究愈來愈多,這類一知半解,卻美其名批判反思,實則散播錯誤訊息的文章,未來大概會漸漸浮上檯面。像這篇文章作者這樣的人不知道有多少,發言不論有無道理,都是個人自由,不過提供平台,散佈低劣品質言論的科學美國人,我這裡雖然無關緊要,還是要嚴厲譴責。
這篇文章的作者不是阿貓阿狗,而是 John Edward Terrell,業內聲望很高的大洋洲考古專家,1971 年起就任職於菲爾德自然史博物館。如此資深的學者,卻以十分輕蔑的態度,寫出一篇不忍卒睹的文章。
這篇文章的重點,在於批判 David Reich 的新書《 Who We Are and How We Got Here》,以及當今蓬勃的古代 DNA 領域,特別是大洋洲這塊。David Reich 是當今最多產的古代 DNA 專家之一,這裡也常常介紹他的新研究。他的新書我沒有看過,不過 Terrell 的批判,不用看過書也能看出一大堆問題。
《航向太平洋的DNA之旅:人口劇烈轉換卻仍說著南島語?拉匹達以後的南島語族》
http://neanderthaldna.pixnet.net/blog/post/221837601
由一些寫法推論,Terrell 對遺傳學,以及某些科學方法的了解,恐怕相當偏差,不過這裡先不多提,直接來看本文中 Terrell 最糟糕的錯誤:對 population、migration、admixture 望文生義,而作出錯誤批判。
事實上,這三個名詞也許都還有其他意思,但是最近的族群遺傳學研究中,都有相當清楚的用法,假如稍微熟悉這個領域,都不至於像 Terrell 誤讀那般離譜。
先來看「population」,中文是「族群」,我覺得這是最中性的名詞。不過 Terrell 眼中,族群竟然跟「race(種族)」沒什麼差別。姑且不論不同名詞,即使內涵大致相同,若是背後承載的使用脈絡不同,也能帶來不同的觀感;這邊的問題更基本:族群遺傳學上的族群,跟 Terrell 聯想到的民族(people)、種族完全不一樣。
族群遺傳學的族群,就是為惹研究需求,用各種方法把樣本歸類為一群,每一群可大可小。你我他 3 個人,可以是一個族群,全台灣上的居民,也可以是一個,或好幾個族群,整個東亞也能歸類成一或多個族群;一部火車上,可以按性別分為不同族群,也能用年齡,或是各種標準分群。
過去的人類學家,將玻里尼西亞人分類為一個種族,是歷史事實。但是最近的研究,至少 Terrell 點名批判的 3 個古代 DNA 論文中,族群就是用來研究遺傳組成的操作型定義,意義上跟種族一般的用法完全不一樣;假如能多讀點類似的研究,看懂人家在講什麼,應該是不會有這種誤讀。
不然你把「族群遺傳學(population genetics)」改成「種族遺傳學(race genetics)」看看一樣不一樣 XD
《DNA 分子鐘找尋祖先蹤跡》
https://geneonline.news/index.…/…/11/03/dna-molecular-clock/
再來看「admixture」,中文意思是「混血」,或是我常用的「情慾交流」。Terrell 似乎不太能掌握基因組的概念,所以將情慾交流錯誤地聯想成,把蛋、奶油、起司等材料混在一起做奶酪蛋奶酥。由此衍生的批判,當然是完全抓不到點,下錯交流道,愈開愈遠惹 XDDDDDDD
跟另一個 Terrell 搞不清的問題一起討論。Terrell 還批判,2015 年的論文,只有「4 位萬那杜人」,不足以代表 3000 年前,萬那杜最初的移民(其實只有 3 人,另一位來自數百年後的東加)。
問題是,為什麼不行?假如最初的萬那杜移民,遺傳上同質性很高,那麼只要樣本品質夠好,甚至不用 3 人,只要一個人就足以代表整群人。然而,若是這一群人(族群!)的異質性大,大家遺傳組成不一樣,取樣不足之下,才會產生缺乏代表性的問題。這點我有注意到,在介紹今年 2 篇新論文的文章中,也特別解釋過。
Terrell 對人類遺傳史的了解,恐怕還停留在粒線體、Y染色體這類單一遺傳標記,可是這 3 個論文,用的都是基因組。最大差異在於,單一遺傳標記不會重組,一種標記代代相傳,一個人只可能配備一種;但是人類基因組,有 60 億個可能變異的位置,而且源自母方與父方(各貢獻 30 億)的變異,在寶寶的基因組中還能交換重組,並且繼續傳承下去。
這才是為什麼分析 admixture,能帶來那麼多演化史訊息的關鍵理由。假如只有粒線體或 Y染色體,這麼少樣本當然不能做太多推論;可是萬那杜的古代 DNA 都是基因組,配備大量可供比較的遺傳變異(想成幾十,甚至上千萬個粒線體共存,可能比較好懂;或是類比為考古:粒線體是陶器上一種母題(motif),基因組則是整個遺址訊息的合體)。
考量到 3000 年前,萬那杜非常有限的人口數,若是他們的祖先幾代以前,曾與遺傳上差異甚大的巴布亞人,有過明顯的情慾交流,萬那杜人的基因組中,幾乎不可能沒有痕跡。更何況,數百年後,距離更遠的東加人基因組上,也見到類似狀況。若是懷疑 4 個人沒有代表性,那麼今年 2 個論文,提供惹更多樣本、更高品質的基因組,也足以證實之前的推論或許過於簡單,方向卻完全正確。
《把廚房當實驗室,用做菜推廣科學》
http://neanderthaldna.pixnet.net/blog/post/219829140
有人用做菜推廣科學,卻也有人卻把做菜想成科學,還是錯的 LOL 在高唱「DNA 能代表一個人、一個族群嗎?」之前,麻煩先搞清楚,這是哪一種 DNA?
最後來看「migration」,中文很簡單,就是「遷徙」,去問研究生態、演化,或是族群遺傳的人,應該都不會有任何理解問題,所以我實在不太懂,Terrell 怎麼會把遷徙想成那樣啊!
他的 migration 小劇場超澎湃的,有興趣請自己去看內文,超精彩。比方說,Terrell 看不慣用箭頭在地圖上描述,長距離、耗時數千年的遷徙事件;Terrell 也譏諷地表示,遷徙者知道自己是遷徙者嗎?
Let’s be honest,假如故意看不懂,或是根本不想懂,沒人有能力解釋。對這類研究稍有涉獵的人,甚至是科學門外漢,只要有一般人的常識,應該都能理解,遷徙就是在地理上,由一地移動到另一地的過程。而我們怎麼知道,某族群在歷史上發生過遷徙?最直接的判斷是,比較兩地族群,是否有共通的特質(例如都有素面紅衣陶),然後再參考其他證據。
歷史上,遷徙當然是無比複雜的歷史事件,遷徙者自己往往不清楚遷徙的全貌,but again, let’s be honest,舊石器時代的人,知道自己身處舊石器時代,以後還有新石器時代嗎?拉匹達文化的人,製作陶器的時候,可能曉得自己正在生產的產品,幾千年後被一群大洋洲考古學家,稱呼作他們從未聽過的拉匹達陶器?最初的金屬工匠,打造出第一件鐵器的時候,他們可曾歡呼:「哇!我們剛剛進入鐵器時代」?
夠惹!假如看不懂別人的用字遣詞,正確的作法應該是虛心學習,徹底了解別人那樣講的脈絡與意涵,如此才能提出有意義的批判(遺傳學研究還真的很多地方值得批判,可惜好的批評太少見惹),而不是抱持由於誤解而來的既有敵意,7pupu 地寫一大篇說文解字、冷嘲熱諷,靠著名氣發表在能見度很高的平台,平白造成不同領域間的誤解。
古代 DNA 如今是個全新的領域,背景相當不同的遺傳學家,與考古學家有惹碰撞的機會,出於各種理由,古代遺傳學家多半不會公開直接反駁,甚至只是批評考古、人類學家,這卻無助於溝通。
沒有批判,沒有進步,但是只有根基於正確理解的批判,才能成為有價值的批判。我寫這些的目的,不是要責罵 John Edward Terrell 個人,與任何與他抱持類似想法的人,而是希望能解釋清楚,他這樣思考的誤解何在,實際上古代 DNA 研究該如何解讀,如此才能促進遺傳學與考古學共同的進步。
原文《"Plug and Play" Genetics, Racial Migrations and Human History》還有一些詭異之處,沒法一一列舉,大家自己品味吧:
https://blogs.scientificamerican.com/…/plug-and-play-ge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