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這篇live過去式鄉民發文收入到精華區:因為在live過去式這個討論話題中,有許多相關的文章在討論,這篇最有參考價值!作者stukpe (風)看板Eng-Class標題[文法] used to與過去簡單式時間Sun F...
live過去式 在 看ig學英文 Instagram 的最佳解答
2021-09-03 18:02:02
昨天27億沒中....不想努力了😂 ✨補充說明: sugar daddy 是指以禮物和金錢換取年輕女子陪伴或性愛的老色鬼 boy toy 是指外貌出眾的年輕男子與年紀大很多的熟女交往 【劍橋辭典例句參考】 Champagne and chocolates for breakfast - how ...
used to表示過去長期的習慣性(或過去動作狀態持續一段時間,不能用would代替),
但現在已沒有。
如:I used to live in Taipei.
過去簡單式,我記得以前學到的是過去發生的動作或者過去曾經~
如:(1) I opened the door.(過去發生的動作,打開門)
(2) I worked in a factory.(過去曾~,我曾經在一家工廠工作過)
曾經寫過的練習題
I _________ (live) in Taipei.
好像大部分的人都會認為
I used to live in Taipei 會比 I lived in Taipei 的寫法好
我也不否認,但我想問,除了習慣寫法外,上述兩種寫法的意義是否差異不大呢?
換句話說,我個人是覺得好像在意義上沒有太大的差異,
因為I lived in Taipei這是過去式,而live本身就有長期性的意味,
所以此句本身就可以用來表達我過去的某段時間一直住在台北,但現在已經不住台北了。
跟I used to live in Taipei所要表達的意義是一樣的,只是習慣上的寫法,
或者這樣的寫法比較漂亮而已,但意義並無不同。(我的理解,對嗎?)
就像大學時期,曾修過一堂文法課,
當時我們老師出了一題:我曾經在麥當勞打過工。
請修課的同學寫翻譯,幾乎百分之八十的人都用現在完成式,(剩下的不會寫)
可是當時那位老師跟我們,其實只要用過去簡單式來表達就可以了。
她不解為何台灣的學生絕大部分都會用現在完成式來表達?
(但她沒說現在完成式的寫法是錯的,只是說用過去簡單式就好了。)
所以我的認知是I used to live in Taipei與I lived in Taipei
兩句的意思是相同的,差異不大,這樣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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