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這篇emt證照鄉民發文收入到精華區:因為在emt證照這個討論話題中,有許多相關的文章在討論,這篇最有參考價值!作者dhong (咚咚)看板EMS標題Re: [疑問] 大家為什麼考EMT時間Mon Apr 28 ...
emt證照 在 Nini Chen♡ Instagram 的最佳解答
2021-05-27 02:20:29
《火神的眼淚》播出後,有很多人來私訊我想知道更多關於考EMT-1的細節,也有許多跟我一樣擁有執照的人與我經驗分享,甚至有人說看完之後說,他也要去考☺️☺️留下好多正面的迴響。 考照的契機出自某次在分隊實習時,與固定來幫忙的消防義工聊天,他有著EMT-1執照並鼓勵我也去考,在正式開拍前我去上了課,時...
小弟不才,野人獻曝一下
這要從"證照"這個名字說起,英文裡面有兩個字跟證照有關
1. License:你被 "允許" 去做某件事情的證明,(ex:駕照)
2. Certificate:你具備某種"能力"的證明。
Ok,我們知道了這兩者的不同接下來我們可以從EMT的發展來看
EMT = Emergency Medical Technician(緊急醫療救護技術員)
這個玩意,是從老美那裡發展出來的概念。
又,老美是個重度 "License"需求的國家,沒有license很多事情你是不被允許操作的。
而EMT-A, EMT-I, EMT-P(美國系統),則正是一種License。
有了EMT License才能 "合法" 進行緊急醫療業務(院外)
OK, 所以我們現在知道了兩件事
1. License 跟 certificate 的不同
2. EMT在他原始發展國家是License
這兩件事情代表什麼,
代表著EMT是一種專業度高的工作,他必須持有相關的證照才能工作。
同樣的精神,也被傳到台灣來。
我們的EMT證照(EMT-I, EMT-II, EMT-P),是衛生署所發給的"License"
因此,持有EMT證照,你在台灣才能"合法"的進行相關的緊急醫療業務。
OK...那什麼樣的人會需要這張證照呢??
當然就是"緊急醫療救護從業人員"囉!
而以目前台灣的情況而言,所謂的"緊急醫療救護從業人員"有哪些?
1. 有給職:消防隊員,救護車公司救護員,救護車駕駛(好像沒有義務的),消防役男。
2. 無給職:鳳凰志工
以上等,需要進行"院外"緊急醫療救護工作者。
那!!!!!
如果我非緊急醫療救護從業人員
我需要這張證照做什麼?
well....
那就是在你的皮夾裡多了一張,你被允許從事緊急醫療救護業務的證明。
一般人(非上述從業人員)什麼時候有機會可以接觸到傷病患?
除了在路上撿到一個傷病患,之外好像只有你的親朋好友不小心需要緊急醫療救護照顧時
你才有機會接觸到傷病患。
==========================下面是另一個主題====================================
這個主題是回答原PO的問題,你為什麼來參加EMT的訓練?
理由可以有千百萬種之多,但是!
唯一可以很明確地告訴受訓學生的是。
"如果你順利通過了考試,取得了EMT的證照,那你就是我國"法定"救護技術員"
那,EMT的課程跟紅會的初級、高級、急救教練。有什麼樣的差別?
(以下沒有貶低誰的意思)
前面一個主題我們一開始講的兩個英文單字
在這裡就會出現了
1. EMT-I, II, P ==>License
2. 紅會初級、高級... ==>certificate
這兩個的不同了解了嗎?
===========================以下是結論========================================
如果你沒有需要,你不會,或你可能在兩年內無法成為"緊急醫療從業人員"
那麼,你就不需要EMT證照。
但是!!!!!
你可以俱備有EMT的能力,或者我們說"急救"的能力。
那如果是以"能力"當出發點,說實在小弟不才認為
也許你也不會care你是不是具有EMT的證照。
你的證照,說不好聽一點。也許只有在你被告的時候,拿出來給法官認定說。
恩!!!你是具有"緊急醫療救護"能力的.....
如此而已。
學習的重點,應當是在我知道了多少,我了解了多少。我未來會操做多少東西。
而並非以"證照"為出發點囉!!
=========================以下是鳳凰志工的抱怨===============================
說真的,鳳凰志工真的是一個很可憐的組織。
大多數縣市的鳳凰志工都已經,或即將編入義消的系統當中。
但是問題來了!!!
義消,是搶救課的管轄。鳳凰志工的業務範圍是"救護課"的管轄
所以,鳳凰志工到底是要算救護課?還是搶救課?
ORZ........
我個人的希望是,鳳凰志工應該有幾件事情要改正
1. 鳳凰志工正名為"救護志工"
2. 脫離開"義消"體系,應該由直接隸屬於各縣市消防局的救護課。
3. 雖然派令是在各縣市消防局,但消防署應該要有全國救護志工的管理系統。
讓在非戶籍地工作,求學的有心人士能夠真正地幫助到救護業務。
否則許多人都因為"戶籍"兩個字,而搥胸頓足。
4. 特別應該著重於"防疫"教育。
[例子]手套、口罩、隔離衣。真正有穿過(看過)隔離衣的人有多少?
會使用的人有多少?
以上,小小分享+一堆抱怨 報告完畢XD
--
俗語說:
你只需要一分鐘注意到一個人
一小時讓你喜歡上他
一天讓你愛上他
但是你需要花上一生將他遺忘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50.38.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