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dbo模式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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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dbo模式產品中有4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3萬的網紅姚松炎 Edward Yiu,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啟德體育園】昨日(6月17日)立法會財務委員會,進入審議在議程上打尖插隊的啟德體育園項目。政府文件提出四個外國場館例子,我翻查資料發現根本與啟德體育園不能相比。正如我在之前的審議過程中多次提出,以類似模式興建公用設施,素來都需要中標財團分擔融資,鮮見啟德模式政府全數出資,既然政府全數出資,又何必將...

  • dbo模式 在 姚松炎 Edward Yiu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17-06-18 15:1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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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啟德體育園】昨日(6月17日)立法會財務委員會,進入審議在議程上打尖插隊的啟德體育園項目。政府文件提出四個外國場館例子,我翻查資料發現根本與啟德體育園不能相比。正如我在之前的審議過程中多次提出,以類似模式興建公用設施,素來都需要中標財團分擔融資,鮮見啟德模式政府全數出資,既然政府全數出資,又何必將Design-Build-Operate(設計、建造、營運)三者綑綁而不分拆招標呢?

    傳送門(香港獨立媒體報導):https://www.inmediahk.net/node/1050105

    //姚松炎在會上追擊 DBO 模式,他指政府5月16日提交給立法會的文件中所引六的 DBO外國例子帶「失實」之嫌。文件中引述美國亞特蘭大巿的 Sun Trust Park、加拿大亞伯達省的 Rogers Place 和英國約克郡的 York Community Stadium、加拿大蒙克頓巿的 Moncton Arena。姚松炎指 Sun Trust Park 中標商須要在30年內為項目償還1.81億美元債券、而 Rogers Place 的中標商須支付 1.12億加元(佔4.835億加元的約四分一),Moncton Arena 是「Design, Build, Short term finance」,政府只需出資總成本9540萬加元中的2,385萬加元。至於英國的 York Community Stadium 亦出現承建商 ISG 退出引致停工一段時間。//

  • dbo模式 在 姚松炎 Edward Yiu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17-06-14 15:4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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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啟德體育園】啟德體育園項目在5月31日,以18票贊成、17票反對下,在工務小組委員會通過;昨晚(13/6)傍晚6時多,財務委員會主席突然宣佈聽從政府建議,調動議程(證明主席係可以調動議程的),將啟德體育園在今個星期五、六財務委員會議程上打尖插隊,放在消防處更換通訊系統等項目前面。

    //在立法會工務小組審議階段,建築、測量、都市規劃及園境界立法會議員姚松炎便質疑這種 DBO 模式十分罕見,一般而言中標財團須負擔部份建築成本,如今的安排卻是財團只須付出極少,便可擁有57,000 平方米的零售、餐飲設施及三座大型場館25年經營權。有議員便質疑政府是「打本俾財團做生意」,園區亦將變成「私人王國」,公眾難以監管。//

  • dbo模式 在 八鄉朱凱廸 Chu Hoi Dick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17-05-30 17:4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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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啟德體育園 我撑DBG】

    今天多份報章關注耗資300多億元啟德體育園的爭議。焦點在於政府繼續給予落標人最多六千萬元補償,作為「提案誘因」。《明報》報導,除了民建聯的劉國勳不滿政府此舉,「民主黨議員鄺俊宇表示,不贊成以6000萬作為競投體育園的誘因......不要開出壞先例。公民黨議員譚文豪認為,不可能接受「提案誘因」做法,認為是打開缺口」。

    我們則認為,「提案誘因」屬枝節,目前更重要的問題是整個建造及營運模式是採用政府建議的DBO(私人設計,建造,營運一條龍),還是DBG(私人設計和建造,然後交回政府營運)。而我們在看過政府的數據後,認為DBG是更好的選擇。原因主要有四點:

    1)交由政府營運體育園場館及公共空間,市民可享有的自由度比私人管理要大
    2)交由政府營運體育園,商業考慮較少,更能利用場館促進本地體育發展
    3)根據估算(見圖二),就算由政府營運,首五年已有盈餘。如果單單將餐飲及商場交由私人營運,收益還可以再增加。結論:自己搞都掂,為何要交私人?
    4)由政府營運,立法會可以直接監察。私人營運的項目例如廸士尼,公眾的知情權完全得不到保障

    民政事務局這次為了推銷DBO,多次在立法會會議和文件裏踩低康文署。昨日提交立法會的文件中,政府又踩多腳:「在DBG模式下,體育園內的體育和商業設施將交由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康文署)營運。作為政府部門,康文署缺乏商業專才為體育園制定推廣營銷策略,擬定餐飲零售租務計劃和吸引商業贊助。此外,由政府部門營運體育園,我們一般只能沿用政府既定的採購政策和規則為上述商業設施進行投標。因此,在康文署管理下,我們估計體育園無論在活動數目和類型、以及票務、商業營銷、餐飲零售租金等方面的整體收入都會較DBO模式大幅減少,相對能吸引的人流和整體活力也會減弱。」

    政府部門管理低效係人都識講,唔需要特別提,但如果市民因此被誤導,以為由政府營運一無是處,那就大錯特錯。市民和立法會需要的,是政府坦誠而充份地說明每種可能的利害,繼而讓我們有真正選擇的可能。政府次次都是講到米已成炊,只給一個方案(張德江所講的「行政主導」),只能作0.01%的微調,反對就拉倒,那立法會又有何可能不是充滿爭論?

    其實,談DBO還是DBG,已經是退了很多步。啟德體育園真正的錯誤,是政府一貫的以為,搞個大PROJECT出來,就叫發展體育(掛羊頭賣狗肉就有份)。同樣的錯誤,西九龍文化區已經明擺眼前。

    所以,我們明天會投反對票,到財務委員會階段,則會再嘗試引用財委會會議程序21條,為撥款加入條件,將經營模式由DBO改為DBG。

    背景資料:
    立法會財委會工務小組議程,有撥款文件和政府書面回覆議員提問:http://www.legco.gov.hk/…/c…/fc/pwsc/agenda/pwsc20170531.htm
    《明報》今日報導:https://news.mingpao.com/…/ar…/20170530/s00002/1496080351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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