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conjunction例子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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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conjunction例子產品中有7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2萬的網紅謝伯讓的腦科學世界,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今天要來幫大家介紹一下視覺注意力的故事。 鏡好聽語音版:https://voice.mirrorfiction.com/single/20200520cul001 關於視覺注意力,我們首先要來關注的一個重要問題就是:注意力是不是我們能看見東西的必要條件?也就是說,如果眼前有個事物沒有被我們注...

 同時也有10000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2,910的網紅コバにゃんチャンネル,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

conjunction例子 在 與芬尼學英語 Finnie's Language Arts Instagram 的最佳貼文

2020-05-02 22:00:19

[#文法解惑] [#高小英語] but 和 although有什麼分別?⠀ 雖然兩個字也是 conjunction(連接詞),兩個字都可用以表達轉折關係,但 but 和 although 兩個字仍然有非常大的不同。如何不同?看看以下例子:⬇️ A: When will you be free to ...

conjunction例子 在 Em Instagram 的最讚貼文

2020-05-12 07:32:06

DSE英文科倒數一星期 改左幾百篇文(仲有幾百篇),都算係知道學生最常犯既錯誤 你地有時真係好大意 明明識 但一唔留心 又錯到七彩 入到考場無得一個個字咁係你隔離陪你寫 提你呢樣果樣 趁仲有得提 希望你地望多幾次 Reminder 1 Basic sentence structure 記住無SVO...

  • conjunction例子 在 謝伯讓的腦科學世界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0-06-04 13:4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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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要來幫大家介紹一下視覺注意力的故事。

    鏡好聽語音版:https://voice.mirrorfiction.com/single/20200520cul001

    關於視覺注意力,我們首先要來關注的一個重要問題就是:注意力是不是我們能看見東西的必要條件?也就是說,如果眼前有個事物沒有被我們注意到,那我們還看得到它嗎?


    關於這些問題,最早以實驗來加以研究的,就是奈瑟(Ulric Neisser),也就是我們在《大腦好好玩》第二季第一集開場時,曾經提過的認知革命的四位重要人物之一的奈瑟。Neisse r在 1975 年,曾經做過一項先驅實驗,就是以疊合的影片,來測試人類的注意力能不能被分配。


    這段影片,我們會放在以下連結中,如果大家有機會的話,可以到連結中看一看。如果沒機會去看的話,也沒關係,我在這邊用語言來幫大家說明就好。

    影片:https://youtu.be/nkn3wRyb9Bk


    在奈瑟的實驗影片中,基本上就是把兩段影片疊合在一起,其中一段影片,是穿著白衣的籃球員在傳球,另外一段影片,則是穿著黑衣的籃球員在傳球。然後呢,這兩段影片會被疊合在一起。什麼叫做疊合在一起呢?疊合在一起,就有點像是你拿兩台投影機,同時投影在同一面牆上,然後影像就會疊合在一起那樣。


    兩段影片疊合在一起之後,奈瑟就請受試者去注意數數看影片中的黑衣隊伍總共傳了幾次球。


    結果發現呢,當受試者在專心數著籃球員的傳球次數的時候,很多受試者都沒有注意到有一位撐傘的女士出現在影片之中。


    奈瑟根據這項結果,就提出了他的主張,他認為,受試者只能注意重疊影片中的其中之一,而無法同時注意兩者。當你全神貫注地把注意力集中在其中的某些事物上時,其他的事物就會發生視而不見的現象。我們把這個現象稱為是「不注意視盲」(inattentional blindness)。


    關於這個現象,你可能會質疑,有沒有可能是因為這種重疊的影像太不真實了,所以大腦才無法處理?關於這個問題呢,有後續的實驗改變了影片的呈現方式,比方說,心理學家不使用重疊影片,而改在兩隻眼睛中分別呈現不同的影片,結果發現,受試者一樣只能注意其中一隻眼睛中的事物。


    所以呢,沒有被注意到的東西,我們似乎就會看不見!


    關於 Neisser 的這部影片以及實驗,很多人應該會覺得有點耳熟。沒錯,因為我們現在常常在網路上看到在流傳的一部大猩猩影片,其實就是這部影片的後續作品,如果大家沒看過大猩猩影片的話,一樣可以看一下以下的連結。我們在這裡要跟大家說的就是,真正的第一版影片,其實不是大猩猩的影片,而是奈瑟在 1975 年的影片。

    影片:https://youtu.be/vJG698U2Mvo


    但是,為什麼 Neisser 的第一版影片默默無聞,但是後來的大猩猩影片卻爆紅呢?其中的原因,可能就是因為 Neisser 的發現走得太前面了,因此當時大家無法理解這個發現背後意義,所以才選擇性的忽略了這項發現。


    --
    早期視覺記憶理論「像照相機」?
    --


    在 70 年代時,主流的視覺記憶理論認為,人類的視覺記憶形式,就是像照相機一樣,會把所有的視覺內容都一次儲存在一個暫存記憶體之中。


    根據這樣的理論,所有的視覺內容都應該在腦中,因此不應該會出現這種「視而不見」的現象才對。也因此,當時的學術界對於奈瑟的發現不知道該怎麼處理,所以這項發現就一直被擱置、一直被束諸高閣。


    雖然 Neisser 在 1975 年的最早發現被大家忽略,但是 23 年過後的 1998 年,終於有其他學者開始重新檢視這個現象,而這一次呢,終於讓 Neisser 的發現獲得了平反,並且讓大家開始重視到其中的意義。


    在 1998 年的時候,兩位學者 Arien Mack 和 Irvin Rock 做了一系列實驗,結果都支持「不注意視盲」的現象確實存在。


    --
    「不注意視盲」
    --


    比方說,在一項實驗中,他們要求受試者去注意螢幕上十字形的+號圖案,然後每次+號出現時,受試者就要回答,在這個+號圖案中,是+號圖案的垂直線段比較常,還是水平線段比較長?


    接下來,當受試者回答了好幾個回合,回答得正高興的時候,某一個回合螢幕上的+號圖案旁邊,就會突然出現另一個圖案,比方說可能是三角形。三角形閃現過後,實驗人員就會問受試者是否看見剛剛額外閃現圖形是什麼形狀?結果發現,很多受試者都無法成功回答這個問題。


    結果顯示,當受試者專心注意某項作業時,可能看不到其他同時出現的視覺刺激。


    關於這個實驗結論,各位聰明的看倌可能會想要反駁,你可能會說,這個實驗的結果可能和注意力無關,而是因為三角形是被呈現在視野周邊,沒有被直接呈現在凝視點的正中央,所以才看不見?


    換句話說,你可能質疑,或許是因為受試者的眼睛一直盯著+號看,所以才無法看見視野邊緣的其他圖形,所以是視野太偏的問題,而非注意力無法分配才導致這樣的結果。


    針對這樣的質疑,Mack and Rock 這兩位學者,做了另一項實驗再次驗證。這一次,他們請受試者凝視在螢幕中央的一個凝視點上。然後把+號排在螢幕的邊緣。作業內容和剛剛一樣,只不過這一次,受試者必須把視線凝視在中央的凝視點上,然後用眼角的餘光、去判斷視野邊緣的十字+號中的垂直線段或水平線段何者較長。然後呢,當受試者專注進行作業時,有時候凝視點會突然變成另一個圖形。


    結果發現,受試者有高達 87% 左右(!)、偵測不到凝視點的這個變化。只有當受試者事前先被警告過凝視點可能會出現變化時,他們才偵測得到。


    由此可知,即使受試者的眼睛一直凝視在凝視點上,仍然有可能錯過發生在凝視點位置的變化。所以說,這種「視而不見」的現象,並不是因為視野的關係,而應該是注意力無法分配所致。


    Mack and Rock 的一系列研究,幫不注意視盲的現象找到了紮實的證據,並引起了學界的重新重視。隔一年,1999 年,另外兩位心理學家 Daniel Simon 和 Christopher Chabris,就根據Neisser的原始影片,製作了改良版的大猩猩影片,結果爆紅,也因此讓「不注意視盲」的現象一砲而紅。


    --
    「不注意視盲」還是「不注意失憶」?
    --


    關於「不注意視盲」這個現象,有些人認為,這代表了注意力是我們看得見東西的必要條件。如果你沒注意看,視覺刺激就不會進入意識狀態。


    關於這個看法,其實目前正是大家熱議的一個主題,有些人同意,但是也有人不同意。所以如果你也有興趣的話,或許可以自己思索看看。


    在這裡,我們簡單介紹另外一種的看法。例如有沒有可能,其實注意力並不是看得見東西的必要條件?有沒有可能,在我們沒有注意的情況下,其實我們還是看得見,只是看到的東西被迅速地遺忘了。


    比方說在傳球撐傘的例子中,受試者其實可能看到了撐傘女子,但是因注意力不足,所以很快的就遺忘掉了。或者是在 Mack and Rock 的實驗中,有可能受試者其實清楚的看到三角形,但是因為注意力不足,所以很快就遺忘掉。所以說,注意力說不定和意識無關,而可能是和我們的遺忘速度有關?


    這種說法,我們稱之為「不注意失憶」(inattentional amnesia)。而且更在我們先前提過的「早期選擇理論」和「晚期選擇理論」的爭論中,再多添加了一個新的立場,就是「超級晚期選擇理論」。

    這種「超級晚期選擇理論」理論認為,注意力介入的時間點非常的晚,是在語意分析以及意識都出現之後才介入。在這種「超級晚期選擇理論」中,注意力影響的是我們能否順利回報而已,而和語意分析以及意識都無關。


    --
    為什麼我們看得見背景?
    --


    另一個可以思考、反駁的地方是,如果注意力真的是看見東西的必要條件的話,那我們怎麼可能還會看得見背景呢?


    比方說,大家如果在開車時,眼睛專注地盯著路況,但是你眼角餘光所見之處,並沒變得一片漆黑,餘光可見座椅、方向盤等,並沒有因為我們全神貫注在路況上而看不見。由此可知,注意力並不是我們看得見的必要條件。對吧?


    當然若要繼續辯論,你也可以說,不對,我認為注意力確實是看見東西的必要條件,我們全神貫注在路況上,卻仍然還看得見視野周遭背景的原因,或許是因為我們的大腦仍然自動了分配了一些注意力給周遭背景,所以我們才看得到這些周遭背景。


    至此,大家可以看到,這雙方的辯論攻防,其實兩邊都有很大的空間可以去爭論,而這也正是目前關於注意力和意識關係之間的重點議題之一。


    關於細部更深入的爭論,在這邊我們就暫時打住,至於究竟哪一個理論才正確,現在大家也沒有定論,所以就留給大家自己去思考和判斷。


    --
    「整合問題」:不同腦區的視覺刺激如何在腦海裡整合?
    --


    最後,我們再來看一下視覺注意力的理論和相關生理機制。


    在介紹注意力的理論之前,我們要先來討論聽覺和視覺的差異,以及引發心理學家思考注意力理論時的一個重要現象。


    首先,如果我們檢視「視覺刺激」或「聽覺刺激」的本質,我們可以發現,無論是視覺或聽覺刺激,都是由好幾種不同基本特性所定義而成的。比方說,聽覺刺激包括了頻率、強度和音色等等。而視覺刺激則包括了顏色、線條的方位和形狀等等。


    以視覺刺激為例,如果視覺刺激是由多種不同的基本特徵所構成,而且我們現在已經知道負責處理這些基本特徵的腦區都在不同的位置,比方說,形狀是在 V3,顏色是在 V4 腦區,動態是在 hMT 腦區等等,那我們就要追問一個問題,為什麼我們對於一個物體的視覺經驗竟然是完整,而不是各自分離的?


    這個問題,就是所謂的「整合問題」(binding problem)。


    也就是說,如果視覺刺激的各種特徵是由不同腦區負責,但最後所有的特徵在被我們意識到時,卻是完美整合的狀態,那勢必腦中應該有一個機制在整合這些位於不同腦區內的視覺刺激特徵才對。


    --
    特徵整合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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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於這個問題,Anne Treisman 就提出了她的「特徵整合理論」(feature integration theory)。她認為,在視覺注意力介入之前的所謂「前注意階段」(pre-attentive stage),所有的視覺刺激特徵都尚未被整合,而是處於一種自由浮動的狀態。直到注意力介入後,這些視覺刺激特徵才會和物體整合在一起。


    根據這個理論,如果視野中同時有好幾個物體,那在注意力介入之前,這些物體上的所有視覺特徵就會全部混在一起處於自由浮動狀態,直到注意力介入後,才會把每個物體應該要有的視覺刺激特徵整合在一起。


    那有沒有什麼方法可以驗證這個理論呢?Treisman 的特徵整合理論,其實做出了一些預測,剛好可以被用來檢驗理論是否正確。這個理論做出的預測就是,如果注意力介入的過程出現錯誤,就可能會出現特徵整合錯誤,也就是把不同物體的特徵錯誤的整合在一起的現象。我們把這種現象稱為是「錯覺組合」(illusory conjunction)。


    Treisman 在 1982 年就做了一項實驗,證實了錯覺組合現象的確存在。他首先在螢幕上快速閃現兩個數字以及四個圖形,然後要求受試者先回答數字,再回答看到哪些顏色和形狀的圖形。結果發現,有18%的試驗中,受試者會出現錯覺組合。


    比方說,原本的視覺刺激中有一個紅色的三角形和一個黃色的圓形,但是受試者可能會說成黃色的三角形。


    所以,從這個實驗的結果,我們可以知道確實有「錯覺組合」的現象。而 Treisman 對於「錯覺組合」的解釋就是,這是因為受試者把注意力都在數字上,所以才沒有足夠的注意力去整合四個圖形的視覺特徵,也才導致了「錯覺組合」現象。


    好,聽到這邊,聰明的聽眾們又可以提出質疑了。什麼質疑呢?這個質疑就是,沒錯,你 Treisman 的確有發現「錯覺組合」現象,但是誰知道這是不是因為注意力不足的關係導致的呢?說不定是因為記憶力不好、動機不足等等的其他原因才出現的結果。你 Treisman 有證據可以顯示這真的是因為注意力不足所導致的嗎?


    關於這個質疑,Treisman 也做了一些實驗來回應。比方說,Tresiman 決定直接操弄注意力,看看會不會影響結果。例如他要求受試者不要去注意數字,而改成直接去注意四個圖形,結果發現錯覺組合的現象減少了,因此這個現象確實應該和注意力有關。


    --
    布林氏症候群
    --


    還有另一項可以用來特徵整合理論的證據,就是布林氏症候群(Blint’s syndrome)。所謂的布林氏症候群,就是當與注意力有關的頂葉受傷時,病人會出現注意力異常的現象,就有點像是我們在大腦好好玩第一季第六集介紹大腦頂葉時的特殊病例那樣。


    關於這些注意力異常的布林氏症候群病人,有實驗發現,這些病人的錯覺組合現象也確實比正常人高出許多,因此注意力應該和錯覺組合有關。


    最後幫大家總結一下。我們在今天的內容中學到的一個重要現象就是「不注意視盲」,也就是沒有被注意到的事物,我們常常就無法回報他們的存在。那至於我們無法回報的原因是因為我們完全沒看見,還是有看見但卻快速遺忘了,目前仍沒有定論。


    還有,關於視覺注意力,我們也學到了崔斯曼的特徵整合理論,崔斯曼認為,在視覺注意力介入之前,所有的視覺刺激特徵都尚未被整合,而是處於一種自由浮動的狀態。直到注意力介入後,這些視覺刺激特徵才會和物體整合在一起。而一但注意力不足時,就會出現整合錯誤,也就會出現錯覺組合的現象。


    以上就是《大腦好好玩》第二季第四集的內容,有機會的話歡迎大家試聽!我們下週再見!

    鏡好聽語音版:https://voice.mirrorfiction.com/single/20200520cul001

  • conjunction例子 在 與芬尼學英語 Finnie's Language Arts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0-05-15 04:1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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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應連登仔 能者多努 話我英文廢,憑咩教人》

    一定有followers話,Tiffany其實你已經做得好好,唔需要為呢啲hater煩心。我知道。但我想藉此討論下香港學英文風氣嘅問題,因為香港學英文同教英文嘅風氣真係好有問題。

    1)50000人follow就算上位?
    Po主好介意我英文咁廢,都有50000幾60000人訂閱我channel。

    唔好傻啦,我地啲片平均幾千到萬幾人睇,其實我有咩影響力丫。

    2)我唔係聖人,我英文都會錯。
    的確,睇番你改我篇文,如果我唔寫could have spent呢一句,文句的確會容易明啲。其實我當時係想講could have spent more wisely;再加上當時寫文係DSE之後,我覺得學生本身可以花喺理解英文嘅時間花咗喺背誦度,所以我先咁寫。

    Inculcate呢個字我用得唔好,其實講cultivate或者foster會好好多,brain fog寫錯,多謝你指正。

    曾經有學生同我講software唔加s,我先突然恍然大悟省起,係wor,software唔加s。

    我冇話自己勁,亦冇話自己唔會錯,不過我可以將生活裡面都八九成思考嘅嘢,都可以同舒服用英文講。我覺得呢樣嘢,比起錯唔錯緊要好多。

    3)有時算錯定唔算錯,係主觀嘅

    “能者多努”話我唔可以講Teachers either don’t have the time, resources, permission, or expertise (cultural, literary and general knowledge)Teachers either don’t have the time, resources, permission, or expertise (cultural, literary and general knowledge) to
    foster real and two-way interchange among students. They resort to imparting knowledge through lecturing,
    to make English lessons interesting, engaging or even exciting.

    因為either or只可以跟either A or B,其實喺informal contexts,好多人都會講either A, B, C or D。呢篇文只係一篇listacles,我簡單抒發己見,唔預學生睇,當我要教either or呢個conjunction我當然唔會舉either A, B, C or D咁嘅例子。

    就好似both呢個字,傳統想要講Both A & B,如果要講三個或以上items,理論上要講all A, B and C。但現代英文裡面,大家都會講 both A, B and C。

    如果你大學有讀descriptivism同prescriptivism嘅分別,應該會明白。

    4)Youtube同社交媒體都係產業,我好相信quality follows quantity,所以我每個禮拜都出緊大量內容

    或者你會覺得咁樣係誤人子弟,但我好相信我每出一篇文同一條片,學生都係係咁綺larp兩眼,因為我地世界步伐太快,佢地唔會當我每條片同每篇文章係精讀篇章咁「倫」。

    當我每個禮拜都推出內容,我出咩錯嘅時候自然就會有觀眾出黎指正我,呢樣嘢我不嬲都好歡迎,我會心心晒佢地啲comment。

    當一個禮拜出緊>5 Medium文;3套Youtube片;2集podcast;2篇email newsletter同>10嘅IG post嘅時候,雖然我儘量避免,但忙中有錯係必然。

    如果你覺得能夠做到咁樣製作內容嘅速度,加上有你滿意嘅英文水平嘅人,可以喺Youtube出樣教英文?如果你識得有咁嘅人,希望你介紹比我識。

    5)回應世界英文資源咁多,多我一個唔多;少我一個唔少

    我自己好相信我嘅分享有用;而我呢個信念亦得到我好多嘅followers確認,我先會繼續做落去。

    如果我冇我嘅存在價值,我相信好難做到多人訂閱。因為Youtube係一個競爭激烈嘅空間,演算法係民主嘅。有英文channel係教英文嘅,但好多都係用普通話或者英文。English with Lucy、Papa Teach me、English Like A Native,普通話嘅有阿滴英文等等,呢啲頻道我全部都有睇,佢地當然有佢地嘅作用。但我覺得自己channel嘅價值在於聯繫香港同亞洲文化落英文度,我覺得咁先可以令學生原本唔鍾意英文,變成發現英文同佢地有興趣嘅嘢其實好有關係。

    有一句說話係咁講嘅:No one can do what you do, the way you do it。唔好成日集中精神喺人地叻唔叻,留意下人地幫唔幫到人。呢個世界已經夠黑暗,可唔可以欣賞下會攞個心出黎幫人嘅人,幫唔幫到人,而唔係人地有冇資格;叻唔叻?

    6)呢個世界唔係你踩其他人,人地就會認同你叻
    就算我同其他教英文嘅人,包括蕭叔叔、阿滴英文、馬米高、English Lesson for Freedom、Miss Charlotte、哥倫布等等嘅教學理念未必完全一樣,我從來冇走去踩佢地。

    如果一定要搵,每個人嘅英文同知識面都一定會搵到可以挑剔嘅地方,但係咪代表我需要搵佢地錯誤出黎挑機同批評?

    我從來冇咁做,除咗因為我focus on我自己做好之外,因為我知道佢地做嘅嘢最起碼都係啱多於錯;幫到人多於害到人。

    我唔會嘗試批評佢地,顯出我自己幾叻,無論佢地教英文係為興趣定牟利都好,我覺得最緊要大家個mission有意義;做嘅範疇係自己鍾意,能力範圍內儘量做好,已經好好。

    7)你話我屋邨英文水平,唔同我有IB同拔萃學生黎搵我教佢地Eng lit,又同你講咩?

    又唔通,我走去Youtube教IB英文咩?會唔會有人睇?會唔會有說服力?唔通我UE A CE 5*又同你不斷同你講咩。

    唔同有band 1學生走黎比我我幫佢地出mock卷,我又同你講?

    有咩意思?

    人地只覺得我精英主義同show quali。

    8)香港,需要唔怕錯,勇於表達嘅老師

    我覺得香港嘅老師真係好怕錯;學生都係,當老師咁怕錯,點說服學生唔怕錯?

    因為香港太多鍾意品評其他人英文嘅唔出樣但寸寸貢嘅鍵盤戰士,所以好多英文老師怕比人捉到錯處,而唔拍片。再加上Youtube動輒會有幾廿萬人睇到你犯錯,好多人都承受唔到呢個心理壓力。

    我曾經去過香港Google嘅event同教師分享點做Youtube,我覺得就係呢種熱愛批評嘅態度,令到好多教育工作者都唔敢拍片。

    英文,唔應該係用黎突顯自己英文有幾叻;自己有幾叻;英文係一個工具比我地更加豐富咁表達自己同睇呢個世界。

    9)我冇睇唔起香港嘅日校英文老師,請你唔好亂咁解讀。
    我話明好多英文老師冇時間培養香港學生對英文嘅興趣,因為好多時學校冇呢個自由度比佢地;至於expertise,一定有啲老師都係喺expertise上面有欠缺的,只不過呢個唔代表呢個一定係佢地錯,又或者佢地就係好廢,又或者我睇唔起佢地。

    10)英文裡面,溝通裡面,grammar唔係唔重要,pronunciation唔係唔重要,但仲有更加重要嘅,係attitude,同識得match番溝通嘅objective同埋講嘢方式

    我成日都講beyond grammar;例如歌詞裡面嘅smile a little smile;Star Trek裡面嘅To boldly go where no one has gone before;蘋果嘅think different;麥當勞嘅I’m loving it,因為我知道rules are made to be broken。grammar只係達意嘅工具,最重要係你用嘅語言同你溝通嘅objective match。我唔覺得你有領會一點,一個人英文叻唔叻唔係在於一個人寫嘢有幾正確;而係在於佢嘅語言可以達到幾versatile/wide-ranging嘅objectives同purposes。

    例如一個人識得用英文寫DSE文章或者office嘅email,唔代表識得寫blog posts;識得寫詩;識得拍Youtube video。我喺寫作上面,一直都experiment緊,以前都有幫人寫詩,自己寫literary essays,唔係淨係你講嘅Medium文。

    Attitude方面,我一直都覺得香港學生(正如林沛理所講),淨係留喺read for information,未做到read for style、賞識英文呢個境界,亦有好多學生對英文冇興趣,只係當英文係生存嘅工具,咁樣係好難學好英文,只會搵捷徑(例如將好多時間投資喺考試技巧)同囫圇吞棗咁背詞語/句式。

    11)Medium係我碎碎念嘅地方
    我日日都寫Medium文,我寫Medium文多過我屙屎,好多都唔打算係比學生精讀嘅,更莫講或中學生。如果你睇我嘅中文文章,或者同樣係錯漏百出,但我嘅文係寫比讀者略讀嘅,每日當專欄咁寫,我唔覺錯有咩大不了。

    能者多努,如果你仍然想批評,可以批評埋我喺Medium寫嘅其他英文文章,唔好淨係執我篇Listacle;同埋唔好喺連登出post問人有冇見過女仔屙尿,咁樣只會顯得你心理變態。

    I am not the brightest; I am not the smartest. But I show up for my audience. That's what that matters.

    Medium原文link:https://medium.com/@tiffanysuen/whats-wrong-with-hong-kongs-english-education-14bf7d0ca73f

    LIHKG原link:https://lihkg.com/thread/2005909/

  • conjunction例子 在 翻譯這檔事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18-05-26 20:5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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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灣的基礎英語教育,到今天,官方出題老師這些所謂權威還搞不清「so」這個字當作對等連接詞(coordinating conjunction; coordinator)早已是標準英語用法(無需加and變成「, and so...」),頻率甚至超過「, and so...」(根據Cambridge Grammar of the English Language說法),至今測驗中心還用閉門造車的思維想出一套說辭來駁斥常見、沒問題的英語用法,真的令人爲被誤導的可憐學生感到悲哀。

    官方維持原答案(A)and的理由:

    //1. 此題後半句 finally 的用法,通常意指某件事在歷經某些耽擱或困難的狀況後達成。如:There were no taxis and we finally got home at 2 pm. 其搭配的連接詞通常為 and(請參照劍橋 English Grammar Today 及語料庫 Corpus of Contemporary American English, COCA)。此題前半句語意並無任何暗示困難的情境(例如:之前一直借不到書,所以到今天才借到),使用 so 當作表示結果的連接詞並不恰當。

    真正理由是這些人偷懶,只參考了COCA這個總量不算大的語料庫,就以爲該語料庫沒有記錄的用法就是不對的。這邏輯多麼可笑。Google這東西有聽過嗎?

    //2. 連接詞 so 在文法上承接二個子句,說明其因果關係,如:I got here late. It was a long journey, so I’m really tired now.(請參照劍橋 English Grammar Today)。然本題前半句 I’ve wanted to read The Diary of a Young Girl for months 表達好幾個月來一直想看書,僅能解釋為動機,當作原因解釋過於模糊籠統,無法明確直接與「今天終於」借書的語意連結(為什麼是「今天」,而不是「其他日子」借書?)。

    只是動機,所以籠統,所以so不對?隨便Google一下「, so I finally」就可以發現(類)連接詞「so」可以和finally一起用,前面可以不接and,前一句的原因、動機,可大可小,英語母語的作家這樣用,你們卻用自己非英語母語的腦袋胡思亂想。

    //3. 此題使用 and 當連接詞,單純用來陳述事情先後,即一直想看,然後今天終於借了書,以 finally 一詞表達今天總算去借了的欣慰語氣,整體情境完整清楚,是本題的最佳答案。

    「最佳」答案,不等於唯一正確答案。何況這個「最佳」又是你們主觀的認定。

    //4. 此題考生除了需要知道最常見的連接詞用法,也需一併了解 finally 的語意,方能作答。

    一樣,請Google一下「so I finally」,就知道「so」和「finally」完全不衝突。

    //5. 承上,本題維持原公佈答案(A)。

    ---

    蘇正隆先生以下這篇文,我100%贊同他的觀點!

    評2018國中教育會考英語科考題 蘇正隆

    //台灣多年來考試領導教學,會考英文考題往往成為國內英文教學的重要材料,社會大眾很難判斷裡面的英文是否都是地道的講法。

    //……我們曾評析過會考、指考、學測、基測、科技校院英文考題,都發現試題中存在許多不地道的英文句子及用法。

    //……就今年考題中表達不符英文習慣之處提出修正意見,並以Google搜尋的數據作客觀對比。如果一個短語Google搜尋不到,大概母語人士平常不會這麼用,就不要去學,更不要拿來教。相對的,我們建議的說法若可以找到很多例子,就表示這才是地道的說法,值得模仿學習。

    //英文不是我們的母語,要寫出地道的英文就很不容易,更何況出英文試題?會考英文考題命題單位應該至少要請幾位英語母語人士審查過,或者使用驗證過的題庫,否則永遠會有上述這類問題。

    //入學英文考試命題不應由國人自己來,應聘請英語為母語的測驗專家參與,或委由國外測驗機構命題,才是根本解決之道。

    //在台灣,……幾十年來大家學到一些似是而非的英文自己並不自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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