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這篇cif出口報單申報營業稅鄉民發文收入到精華區:因為在cif出口報單申報營業稅這個討論話題中,有許多相關的文章在討論,這篇最有參考價值!作者bluequarka (Womanizer)看板intltrade標題[問題] 國貨退回不再出口...
因問的問題與上篇屬性不同, 情況也不太一樣, 所以還是分開來問~~
進口時交易條件是FOB, 貨價比如USD 100, 匯率1:30
報單離岸價格USD 100, 運費USD 4, 保費USD 1,國貨退運回台不再出口
所以沒有進口關稅(稅率為0), 這樣的情況下...
@ 銷貨退回做的是FOB貨價即USD 100這沒問題~
@ 申報營業稅時是以銷退金額(離岸價格USD 100)即 NTD 3000 x 5%申報,
還是應以起岸價格USD 105即NTD 3150 x 5%申報?
@ 若必須以起岸價格 x 5%做營業稅, 那不能用銷退金額 x 5%的
原因是? (有法條可參考最好)
@ 雖然實際交易條件是FOB, 那可以提供報單行另一份CIF文件, 讓進口報單
離岸價格 + 運費 + 保費 = USD 100, 這樣營業稅申報就是
NTD 3000 x 5%-->這樣做有法律上的問題嗎?
Than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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