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711
//關係與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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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係的建立與認同度的變化,會取決於個體在群體裡的行為;海哺動物有相對高的智商與複雜的社會化系統,下面落落長的這一篇是當時在花蓮時,我有幸在一年間與台大研究生同為室友並幫助其研究海豚本身行為,可惜的是沒有機會得到相對有結論性的答案,但卻意外的經由觀察發現了如人類...
/20190711
//關係與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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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係的建立與認同度的變化,會取決於個體在群體裡的行為;海哺動物有相對高的智商與複雜的社會化系統,下面落落長的這一篇是當時在花蓮時,我有幸在一年間與台大研究生同為室友並幫助其研究海豚本身行為,可惜的是沒有機會得到相對有結論性的答案,但卻意外的經由觀察發現了如人類縮影的社會化行為,並最後他丟了這篇給我😂;在此我必須先說,我並不是一位「專業的」海洋哺乳類生物學家,我只是一個「剛好」有幸長時間接觸到海哺類又剛好室友是海豚研究員,並不是一個擁有「學術參考價值的文章」,並提醒,文長,慎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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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社會體系的形成為演化發展的結果,但為何動物會形成群體這個問題顯然是生物學家十分難回答的。
個體必須有長期利益存在,牠才會留在群體之中─換句話說,「群體生活之價值必須勝過個體存在於群體中的價值。」而評估群體生活的價值及利益關係會因動物的社會體系需適應總個生態狀態及社會行為之發展受個體間關係親疏(距離感)影響的這兩個事實,而更加複雜。
生態因子中會影響到鯨的社會行為的有掠食者之比例及其掠食形式;其捕食食物的特性及出現的空間(由食物我們易於找出鯨的分布);及哺乳動物在水中生活的一些壓力束縛。
從單純角度看:居住地會影響到社會行為之形式,以河豚為例,牠生活在淺水攤,而在此生活環境較複雜,可提供逃避之路線及躲藏的地方來避開掠食者的侵略,故掠食者出現比例較低,食餌分布較平衡,這些河豚通常被發現在十分小的群體或單獨存在。而在近海的海豚,即生活在淺彎或海洋邊,則被發現以較大的群體存在,通常為6-20隻左右,牠們的居住環境較開放,所以其之食餌大小較大,且較大群,但被掠食的壓力較大。而在開闊的大洋中之海豚則被發現有十分大的群體存在,可大至數千隻,其居住環境十分開放,有巨大的食餌分散在廣闊的海洋中,掠食的壓力亦更小了。
個體間之關係對社會行為的影響就更難估測了,個體為使基因遺傳到後代的比例最大,最好要趨近於鯨的“自我存在之適存度”(inclusive fitness)。
最明顯的方式為生兒育女,然而,如果一隻動物其與牠的姪兒、姪女、阿姨、叔叔、兄弟姊妹去援助他人,則那隻被援助動物之基因的完整性會因親屬的支持而保留下來。
動物亦可由另一種方法來達到最大的“自我存在之適存度”,那就是經由“利他行為”(altruistic),這種互相幫助的行為可以在許多觀察到,其並不符合所謂的競爭概念:後來數學公式證明了,有時在群體中動物間會有最好的利益存在,如果這群動物都符合這種狀態,沒有騙子存在。
利他並不一定要有任何所謂仁慈的意念存在,其為演化發展出的援助行為中的“隨員”(suite),而這種援助行為將會是由回報性的行為發展出,也就是所謂的“回報性利他”(reciprocal altruism)。 在鯨魚中利他行為的例子是十分普遍的,而陸棲哺乳動物亦有許多利他的例子出現。而鯨在水中生活,事實上也有使它產生利他行為的刺激出現。當一隻受傷的鯨或海豚沒有能力游到水面呼吸時,牠必須信任支撐牠至水面呼吸的同伴。鯨的援助行為是否經由社會的功能之一學習而來或為一種本能,目前尚未定論。會發展出如此的社會行為需要(引用其生存在水中環境)想的是什麼是重要的及有足夠的──回報性利他行為產生來形成完整的社會行為模式。
雄雌間利益關係之不同,使社會行為更加複雜化,雄鯨需去對抗那些想接近可生育雌性的對手,需要使雌性“確信”(convince)牠們為雌性最好的選擇對象。而雌性則需盡其所能的取的最大能量,而這些能量主要是花在生殖上(尤其是授乳期)。簡單來說,雄性將能量投資於最多的交配機會,而雌性則投資在擔保牠們的小孩能生存下去,並能擁有好的成長開始。親戚間之結合裙帶關係(Nepotism)亦為鯨中常見的(此外,這種關係沒有可吸引人類社會的政治內涵)。 而鯨的社會中最基本之單位建立於母親與幼子之間(比雄雌關係更基本)。在適合的狀態下會轉化成雌性間或母系群體。以領航鯨為例,可見其為如此的社會體系,具有好證據證明。在雌群體中,已進入中年期的雌性在此群體中有如稀世珍寶。而且尚有證據證明在群體中之“祖母們”(grand mother)為學習資訊的寶庫。例如:在不同季節中哪裡可以找到最好之食物,甚至如人類社會中的部落長老,會成為群體中之領袖一樣。這些更年期雌性的存在,也被提出當年輕的雌性努力從事生產時,牠們將其之能量投資在小孩上。
可惜鯨的社會行為尚有許多無法了解,然而在過去50年中,在鯨之自然生長地從事的研究數量大量增加,使其研究鯨的社會行為有好的開始,且有些在開放空間下有十分傑出的研究,已指出鯨在行為上如何去調適那些一般哺乳動物所擁有之社會行為。開放空間之動物已提供了大部分有關鯨之社會結構的資訊,對鯨之觀察仍要繼續下去,以增進我們對其之社會組織之社會結構的資訊,對鯨之觀察仍要繼續下去,以增進我們對其之社會組織的了解。很明顯的大型鯨類牠們實在太大,無法安置在水族館之中。任何企圖去描述各種鯨類之社會行為,其實其由許多片段得到的資訊也不多,所以必須得到更多對各種不同鯨之社會體系更具象徵性的樣本,並且要仔細的去驗證。
#dophen #onebreath #bigblue #underthesea #relationship #identitydesign
altruism生物 在 Eddie Tam 譚新強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中世紀制度舊石器時代情緒 能否以神級科技改良?
上周提到著名哈佛生物學家E. O. Wilson的一句名言,人性(humanity)的最大問題是我們擁有"paleolithic emotions, medieval institutions, and god-like technology"(舊石器時代的情緒,中世紀的機構和制度,和如上帝般的科技),一個他認為非常危險的組合。
Wilson已年屆90歲高齡,本來是位昆蟲學家,被公認為研究螞蟻的首席權威,但他後來學術研究涉獵到進化學,被推崇為sociobiology(社會生物學)之父,以進化論來研究和解釋動物的社交行為。他亦因積極為環保發聲而被譽為biodiversity(生物多樣性)之父。除此,他亦是一位兩度獲Pulitzer獎的通俗科學作家——(《On Human Nature》 1979、《The Ants》 1991),絕對是一位多才多藝的學者。
科學發展太快 人類情緒趕不上
他的這句名言有深遠意義,絕對值得細嚼。雖然他是一位科學家,說話都是經過思考和有一定證據的,但這樣概括的一句話,也當然不可以完全認真視為有充分科學根據的金科玉律。Wilson的主要目的是警惕世人,人類社會發展不平衡,科技發展可能已經太快,已超越了我們人類情緒和社會制度的控制能力,是個極危險的情况,可隨時帶來戰爭和地球生態環境災難,大幅減少biodiversity,甚至導致人類自己的滅亡!他認為解決方法是回到先解答哲學上的幾個大問題:我們是從哪裏來的?我們的生存意義是什麼?我們的未來是怎樣的?
我不是哲學家,亦未必贊同什麼事都需要升到哲學甚至宗教層面(Wilson是位agnostic,不可知論者)。人類的未來當然是個大問題,即使不提哲學,基本共識應為防止使用核武,掀起第三次世界大戰。另外,亦應致力環保,減少人類對氣候變化的影響(這可能牽涉到free will,自由意志問題)。
詳細一點來分析Wilson的說話。他的意思是人類發展不平衡,情緒發展停留在舊石器時代,即是為了適應當時生活艱苦,每天掙扎求存,弱肉強食的環境,需要的是簡單的思想,衝動的暴力行為,自私和只顧短期眼前利益,毋須長期宏觀視野和計劃能力。但後來人類竟然又發展出極厲害的各種科技,包括蒸氣機、電力、飛機、電腦、互聯網、基因工程,和足以帶來世界末日的核武等。我贊同這個基本觀察,但這又是否意味着一個矛盾?以我簡單的了解,左腦掌控邏輯運作,包括科學和數學,右腦掌控感情有關運作,包括創意和藝術等。Wilson的觀察如屬實,是否代表人類的左腦進化發展比較右腦快和進步?原因又是什麼呢?
左腦似乎進化得比右腦快
其實除了左腦似乎進化得比右腦快,人類身體其他部分也進化了不少。在Wilson與DNA的double helix(雙螺旋型)結構發現者James Watson的對話中,Watson亦指出在進化過程中,人類的毛髮減少了很多,且以中國人為例子(Watson常被指控為種族主義者)。我亦知道中國人的下顎骨通常較細,既代表不需大力咬肉或用口來打鬥,但亦導致中國人較常見的睡眠窒息症(Apnea)。
第二點,即使人類的情緒進化得較慢,但人類利用邏輯和理性,仍能發展出大型社會秩序,發明分工合作,提升效率,然後以貿易來作交換。國家的崛起亦帶來法律,好處是國家擁有了使用武力的專利權,大大減少了個人之間的暴力行為,亦即成功以社會制度來控制人類所謂舊石器時代的情緒。
但社會制度和各種機構,包括國家和政府,宗教和金融系統,又是否如Wilson所說,發展停留在中世紀階段呢?在這一點,我傾向於贊成他的觀點。首先政府和法律制度,都是經人類經驗累積下來的一堆東西,充滿矛盾和偏見,反而並沒有明確包含科學的自然規律。舉例說,在法律訴訟,譬如一宗連環交通意外,基本上是一件關乎牛頓力學的事情,但法律上並沒有牛頓定律,所以控辯方只可傳召一些科學家來作專家證人(expert witness),最後判決權仍在法官或陪審團手上。亦即是說最後的判決是可以違反科學的。
很多政治經濟制度已過時
亦有人指出過,如果著名的古希臘科學家亞里士多德(Aristotle)復活過來,跟現代的物理學家討論相對論和現代量子物理學,亞厘士多德肯定一頭霧水,完全不明白,連需要的數學包括tensor analysis(張量分析)和linear algebra(線性代數),都肯定一竅不通。但如果偉大的哲學和政治理論家柏拉圖(Plato),也同樣復活過來,然後有些政客跟他解釋例如現今美國的政局,保證不用幾天,柏拉圖就完全充分理解共和跟民主兩黨的主要爭拗點,彈劾特朗普的利與弊。相信他能輕易勝任為任何一方的政治顧問!
我絕對贊成很多政治和經濟制度都已經過時(宗教就不討論了),非常需要更新。傳統金融制度倚賴fractional banking(份數銀行)概念來製造金錢,發揮multiplier effect(乘數效應),表面上很有效率,但其實包含銀行必須高槓桿運作,造成金融系統的潛在不穩定性,和難以避免的道德風險。市場和計劃經濟都各有利弊,市場經濟倚靠每人的自私心態,理論上達到最高的資產配置效率,但就置公義於不理。反過來計劃經濟,則倚靠altruism(利他主義),一切以公平和公義掛帥,效率反而成次要。
Wilson曾經說過,社會主義不太適合人類,因為每個人都有私心,反而最適合螞蟻社會。因為螞蟻擁有真正的利他主義,每隻螞蟻姐妹(公螞蟻只負責繁殖)都一生勤勞,負責覓食和打仗,供養唯一有生殖能力的蟻后,盡顯捨己為人的精神。所以螞蟻非常成功,從約1.5億年前出現之後,開始雄霸昆蟲界,到現時雖只佔約3%的昆蟲種類,但若以數量或biomass(生物質)來計算,則高佔了昆蟲界的80%了!
料人類有智慧平衡社會效率與公義
但我相信人類有足夠智慧和技術(大數據,AI和5G等非常有用,區塊鏈不肯定),去找出一個比傳統政經制度更科學化的新社會制度,務求達到一個比純粹資本或社會主義,在取捨效率和公義之間更佳的平衡點。但必須加上另一個前設,就是在這個蛻變過程中,最好當然是社會能夠保持和平和穩定,因為暴力和動盪的代價太高了,更違反了社會進步的定義。
第三點,人類是否已擁有神級的科技呢?如神的定義是創造生命和宇宙,那麼人類仍只可算在幼兒班階段。我們雖已為human genome(人類基因組)解碼,但CRISPR等基因編輯技術仍未成熟,仍具極大爭議性。我絕對沒有信心現今技術水平足以幫助人類改良自己的基因,譬如防止疾病,增長壽命,令身體功能更強壯,或甚至幫助我們舊石器時代情緒的進化。粗淺的基因改造是可以的,但後果堪虞,極難預測其副作用和後遺症。
Neuroscience(神經科學)方面,近年雖有很多突破,但距離完全理解consciousness(意識)仍頗遠,更遑論自由意志。AI發展也看似突飛猛進,但我已曾指出過,現時發展主要在ANI(Artificial Narrow Intelligence),雖已有不少如臉孔辨認和金融交易等應用,但某些任務需要人類常識,例如照顧老人家或小孩的機器人(自動駕駛?),就需要更廣泛的AGI(Artificial General Intelligence),暫時仍只在理論和摸索階段。
至於創造宇宙的能力,人類力量卑微,肯定沒有,連探索太空也只算在起步階段。人類勉強只算達到Kardashev的第一種類文明,只能充分利用地球的資源來雄霸一個星球,仍未達到第二種類文明,定義為充分利用一顆恆星的資源,殖民到整個太陽系的不同星球上。
神級科技遠未及 卻有神級破壞力
但不幸從摧毀人類自己和破壞地球的能力來說,人類肯定已達神級。原子彈之父Robert Oppenheimer,在觀看完1945年7月16日,人類歷史上的第一次核試後(Trinity explosion,名字已帶宗教色彩),他有感而發,引用了印度教經典《Bhagavad-Gita》裏,保護之神Vishnu化身為摧毀之神Shiva前的一句話:Now I am become Death, the destroyer of worlds(現今我化身為死亡,所有世界的摧毀者)。
祝各位新年進步!
中環資產投資行政總裁
altruism生物 在 哇賽心理學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其實利他行為並不是人類的專利
在我們認為『物競天擇、適者生存』的大自然界中
也會出現利他行為喔!
例如刊登在《美國國家科學院院刊》(PNAS)上的一項研究
發現當一隻猩猩放棄自己的食物選擇權,
另一隻猩猩往往不會自己獨享所有食物,而是選擇與對方平分。
又有另一項研究發現:
老鼠會去營救另一隻被關在籠子裡的老鼠,
甚至,當一隻老鼠與巧克力同時被關在不同的籠子時,
自由的老鼠不會為了食物罔顧同類的生死,
牠會用同樣的速度打開兩個籠子,
之後還會分出30%的巧克力給同伴。
為什麼生物會有這樣的利他行為呢?
這主要可以由兩個理論來解釋:
1.親屬選擇理論(kin selection theory)
動物會選擇幫助與自己基因相近的動物,
以增加類似基因傳播的可能性。
2.互惠利他理論(reciprocal altruism theory)
在不同物種間的利他行為或許較適合用這個理論解釋,
指的是生物在幫助其他個體的同時也會獲得利益。
例如裂唇魚,在幫其他魚類清除寄生蟲的同時也獲得了食物。
這麼說來,利他的行為其實說到底還是利己的嗎?
在理查・道金斯的《自私的基因》一書中便陳述了這樣的觀點:
「成功基因的突出特點就是牠們的自私性。有些基因為了盡快擴展自己的版圖,會採用「曲線」策略,也即在一定條件下表現出有限的利他主義。但這些基因的本質仍然是利己的,牠們只想盡快複製自身以擠走其他的基因;不然的話,牠們終有一天會淹沒在演化的河流中。由於基因的自私性決定了個體的自私性,因此道金斯認為,生物的利他性只不過是「自私」的另一種表象。」
與動物不同的是,我們人類擁有『利他腦』
(由前扣帶迴(anterior cingulate cortex)、前腦島(anterior insula)與腹側紋狀體(ventral striatum)構成的神經迴路)
讓我們能夠從利他行為中獲得快樂。
或許我們的利他行為或許不完全是為了基因的傳遞,
而是有其他因子幫助我們做出這樣的行為。
https://www.natgeomedia.com/news/editorpick/68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