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azikimo (咖厚啦)
看板Tech_Job
標題Re: [心得] 以後應該...不會再是科技人了
時間Thu Apr 23 00:03:44 2020
大家好,關於去年
2019/8/30被Taipoo吉的事件來做一個後續的報告,當作大家茶餘飯後笑笑用的話題
*這是當初被吉的推文,求償500萬元,但已經被版主刪除,但是還是Google的到內容
https://pttweb.tw/s/3RkqQ *2019/11/22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發函給Taipoo,告知無法查到我本人相關資料,並且發文通知Taipoo,然後Taipoo 就在D卡、Mobile01、巴哈發文說
懷疑警方吃案 https://www.dcard.tw/f/talk/p/232592032 *2020/1/3 Taipoo用他分身帳號eduishappy發站內信給我,告知我:他已經在12月中對我正式提出刑事告訴,並且委託律師..巴拉巴拉的...(其實我真的不知道他發這個信告知我的用意)
*2020/1/7 收到永和分局的通知書,要我於1/17日去做筆錄,偵訊內容大致上就是員警詢問告訴人的報案內容,然後問我的意見是否需要補充什麼的
*2020/2/27
收到新北地檢署刑事案件傳票(被告),告知在3/11上午開詢問庭
*2020/3/11 土城家樂福樓上開詢問庭,是由書記官代理,也就是問問看為什麼這樣說,跟告訴有恩怨嗎?提出Taipoo覺得被污辱的文字,而我就回應給書記官,並且說出自己當初的意思及內容。基本上問題跟在警局的內容一樣
*2020/4/13 收到地檢署通知....!
通知書的內容大概分三點
1.告訴人告訴的內容,要告那一條
2.就開始說明分析誹謗罪學理上的定義
3.針對a.taipoo是否能讓人直接就認定為蘇
b.我回應的內容是否屬於事實
重點就是被檢察官認定我的
嘴太毒,
但是不足以影響名譽且描述的事情並非無根據,而且我是針對具體事實,依照我的個人價值判斷提出主觀且與事實有關連的意見或批評
所以
不起訴書Get 被檢察官認定嘴太毒Get 我描述的是事實Get 心得:
浪費版面讓大家嘲笑一下,害得我多年隱藏的帳號被以前同事知道,慶幸這些同事都願意提供證據,我也一直糾結在"我說實話,為什麼要被告""為什麼我要浪費時間處理這鳥事"的無窮迴圈中
說真的情緒不被影響是很難的,家中老媽比我還緊張,雖然我嘴巴說說沒事,但是還是嗅得出父母緊張的情緒,
我還得翻出塵封很久的郵件,會議記錄,差點連不堪的照片也要拿出來,當作呈堂證共...(郵件備份很重要!!)
總之,謝謝大家,讓我人生多了不同的體驗
補上地檢署的文件
https://imgur.com/cYogBmn https://imgur.com/WM11EQb 最後祝科技業的大家能不受疫情影響賺大錢 台灣加油!!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29.51.6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ech_Job/M.1587571426.A.8BD.html
※ 編輯: nazikimo (220.129.51.61 臺灣), 04/23/2020 00:08:51
推 HockeyOTL: 台灣加油,原Po加油 04/23 00:06
※ 編輯: nazikimo (220.129.51.61 臺灣), 04/23/2020 00:12:05
※ 編輯: nazikimo (220.129.51.61 臺灣), 04/23/2020 00:13:53
※ 編輯: nazikimo (220.129.51.61 臺灣), 04/23/2020 00:15:10
※ 編輯: nazikimo (220.129.51.61 臺灣), 04/23/2020 00:17:28
※ 編輯: nazikimo (220.129.51.61 臺灣), 04/23/2020 00:18:01
推 cphe: 他還在這個板活躍啊 三不五時就會出現,說不定等等就會 04/23 00:17
→ cphe: 推文 04/23 00:17
推 james732: 辛苦了 04/23 00:18
推 supergoal: 樓下taipoo 04/23 00:18
推 rattrapante: 所以錢奴的事蹟算是被法律認證 呵 04/23 00:21
→ rattrapante: 樓下taipoo 04/23 00:22
推 yeng1217: 樓下錢奴沒賺到五百萬哭哭喔 04/23 00:22
推 idmaker: 笑死人 原告好弱 04/23 00:23
※ 編輯: nazikimo (220.129.51.61 臺灣), 04/23/2020 00:23:49
推 s06yji3: 有印象,沒想到有後續。 04/23 00:25
→ feel159357: 他的精神狀況是正常的嗎? 04/23 00:26
推 cancboy: 哈 04/23 00:30
→ nazikimo: 其實我有些資料是去他的臉書抓的...然後整理後交給檢察 04/23 00:36
→ nazikimo: 官 04/23 00:36
推 apttman: 所以真的有出差跑出去玩,玩完又跑回公司刷卡報加班唷? 04/23 00:37
→ apttman: 好爽唷~ 04/23 00:38
推 Lindeman5566: 遇到這種人真的衰 = = 04/23 00:40
→ superpandal: 年少得志 意氣風發 作人還是機靈點 只求不被傷 不求 04/23 00:57
推 thumba87295: 反告他誣告啊,靴那個白癡一筆也爽 04/23 00:58
→ superpandal: 傷人 04/23 00:58
噓 apttman: 他去gg說不定會直接升34 04/23 01:07
→ apttman: 今秋 04/23 01:08
推 hortl233: taipoo這貨是不是有廣寄站內信過? 04/23 01:12
推 hw5566: 原po加油 真的是浪費時間處理這種鳥事 04/23 01:30
推 ken812025: 靠北 這文超久的 一看竟然還有印象 一直說年輕人巴拉 04/23 01:30
→ ken812025: 巴拉的 有夠煩xDDDD 04/23 01:30
推 clement80161: 給你一個讚! 04/23 01:42
推 chuchuyy: 推文自己小心== 04/23 01:48
推 BigHeadDoggy: 錢奴! 04/23 02:17
推 Kaede5908: 收過他站內喝喝 謝謝你的分享 真的必推 04/23 02:22
推 atpx: 單憑那兩句推文不起訴正常拉, 檢察官看來認為浪費司法資源 04/23 02:46
推 li118: 先查清楚警察怎麼找到你的,公然侮辱是受通保法保障的理論 04/23 03:11
→ li118: 上警察找不到你 04/23 03:11
→ li118: 看看有沒有越權的地方 04/23 03:11
推 callTM: 有懶的人包嗎....啥 04/23 03:33
推 lolicat: 辛苦了... 04/23 03:36
推 Lunatix: 拿這種雞毛蒜皮的事情來告真的是浪費司法資源 04/23 04:04
推 avgirl: 幫QQ 04/23 04:14
噓 kklarinet: 感覺你是工作上跟他有過節耶 04/23 05:15
推 loveboa01: 來笑一下 04/23 06:05
推 chimori: 辛苦了 04/23 06:52
推 add2451: 希望 某T老人家 能走出低潮來!!! 04/23 07:09
推 bcew: 辛苦了,不過說實話不一定無毀謗罪,有影響名譽就算。 04/23 07:38
推 b122771: 現在大家知道為什麼會有恐龍法官了吧!整天搞這種小案子 04/23 07:54
→ b122771: 就會崩潰了。 04/23 07:54
推 darkangel119: 先把那個人加入黑名單 森氣氣氣氣捏 04/23 07:54
推 k7881683: 推推 04/23 07:54
推 Merkle: 呵呵 04/23 08:00
推 love13140: 爬了那個ID的文章真的很呵呵 04/23 08:03
推 kodato: 怕.jpg 04/23 08:33
推 gn01216674: 你好雖....qq 04/23 08:34
推 a37821910: 反告回去啊 04/23 08:35
推 fjune28: 推 04/23 08:38
推 huki: 辛苦了 04/23 08:42
推 geniusw: 錢奴! 04/23 08:45
噓 kobeiskober: ?? 04/23 08:45
推 kobeiskober: 剛以為是T的分身帳號噓錯給推 04/23 08:49
→ kobeiskober: 錢奴嘴到哭,被噓不意外= = 04/23 08:49
推 jengmei: 樓下swanger 04/23 08:51
推 jaceda: taipoo: 這樣我就有收入囉!開心^^-結果告失敗,沒收入惹XD 04/23 08:55
推 BIOS: 錢奴笑噴 04/23 09:17
→ pttccbbs: 看完系列文,真的吃飽太閒,請律師還要花錢勒 04/23 09:17
→ alongalone: 大概salary版還看得到他吧 04/23 09:28
推 CCDaKaRa: 笑死哈哈哈 04/23 09:32
推 Satansblessi: 樓下taipoo 04/23 09:36
推 st781217: 笑噴 04/23 09:36
推 pccheni: 真衰小! 04/23 09:39
推 asd0230zx: 樓下Taipoo 04/23 09:56
推 l26921216: 樓下taipoo XD 04/23 10:15
推 kenhsu28: 我錢奴我驕傲 04/23 10:16
推 ImPG0702: 要做到現實跟網路都是笑話也是不容易- - 04/23 10:22
推 LaAc: 好奇怎麼找到你的+1這種事應該是不能查ip吧 04/23 10:28
推 buper: 樓下哥哥約跑 04/23 10:29
噓 runningboy: 紅明顯,大家小心推文 04/23 10:45
推 bug914: 樓下Taipoo 04/23 10:47
推 capazek: 笑噴 04/23 10:47
推 Arnol: 他很像精神有問題 04/23 11:10
推 humorforever: 好久的文,有看過的印象,沒想到還有後續。 04/23 11:30
推 DarkIllusion: 錢奴哥出來打球! 你當球! 04/23 11:58
推 KennethC: 促咪 04/23 12:06
推 comp2468: 之前爆料的n大? 04/23 12:16
→ PoloHuang: 錢奴呵呵 法院認證 04/23 12:26
推 jerrylin: 法院認證 你很機八 但是你講的是事實 04/23 12:30
推 cityhunter04: 分享給推,他真是浪費司法資源。 04/23 12:42
→ Sweet83921: 你嘴很毒XD 04/23 12:51
推 book2381: 送棍 04/23 12:56
推 krizarlid: 這樣可以反告他誣告嗎? 04/23 13:26
推 chung928: $ 04/23 13:37
推 bug914: 法院認證嘴毒? 04/23 14:35
推 lngagg: 笑死XDDD 04/23 15:16
推 fire124: 幫QQ,辛苦了 04/23 15:36
推 l75cm: 恐怖哦 04/23 15:37
推 awss1971: 怕怕 04/23 15:39
推 kevin925: “縱使用詞尖酸刻薄”XDDD 04/23 15:44
→ mkoiu: 吉不贏人家怎麼辦?會哭哭嗎? 04/23 16:01
推 firzen48: 這下真的只是收到傳單而已 04/23 16:54
推 JinJoy: 法院認證很嘴 04/23 19:20
推 kendiv: 不知道t大還在不在科技業 04/23 19:21
推 maymaywooed: 土城家樂福是事務官辦公室 所以是檢察事務官詢問 不 04/23 21:31
→ maymaywooed: 是書記官代理 另外也蠻好奇怎麼查到你的身份的 04/23 21:31
推 kmaster: 什麼北七憨洨聯盟的吧 04/23 21:52
推 modkk: 讚喔,超爽快的 04/23 23:11
推 T3T: 北七憨洨聯盟 XDDDD 笑死 那聯盟名子 我也記不起來 04/24 00:44
推 willie0171: 爭取認證成功 04/24 06:26
推 banqiao: 辛苦了,恭喜解脫 04/24 09:31
推 Neotiger: 當初收到信還不知道在銃三小 原來是這件事XDDD 04/24 15:20
推 SUPERVA: 辛苦了 04/24 20:35
推 jayouch: 他這人我也有印象 哈哈 04/24 20:44
→ Yashilo: 法院認證很嘴XD 04/25 13:17
推 Shellingford: 恍然大悟 04/25 19:45
推 ian41360: 吵架王4ni? 04/28 17:19
推 cutercn: ㄆˉ笑死 04/30 07:54
→ celtics1997: @taipoo 大家來看錢奴笑話 06/11 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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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eltics1997 : 錢奴的幻想愛情故事 10/25 2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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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eltics1997 : @taipoo(eduishappy) 10/25 22:56
推 celtics1997 : 還 蠻 屌 的 屌 爆 了 06/06 2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