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6尺鋁梯高度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6尺鋁梯高度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6尺鋁梯高度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6尺鋁梯高度產品中有2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7萬的網紅譚蕙芸,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Old People Like Us] 區域法院二樓的法庭裡,漆上棗紅色的牆上,一條垂直用來收藏電線的幼身膠喉管,有人用索帶鞏固了一把銀色的鋁梯。鋁梯沒有被打開,扁平地靠在牆邊,腳踏的鋁板上,兩邊皆呈現NOW TV的字樣,一邊是用黑色電線膠布拼貼而成,另一邊用螢光紅色筆寫上,確保不同方向都有人看...

  • 6尺鋁梯高度 在 譚蕙芸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1-04-27 19:57:43
    有 2,223 人按讚

    [Old People Like Us]

    區域法院二樓的法庭裡,漆上棗紅色的牆上,一條垂直用來收藏電線的幼身膠喉管,有人用索帶鞏固了一把銀色的鋁梯。鋁梯沒有被打開,扁平地靠在牆邊,腳踏的鋁板上,兩邊皆呈現NOW TV的字樣,一邊是用黑色電線膠布拼貼而成,另一邊用螢光紅色筆寫上,確保不同方向都有人看到。

    警員潘景臨,被律師要求辨認一下這把梯子。剪了清爽髮型,臉有點圓的潘說,「不肯定是不是當日那一把,梯子每一把都是銀色……。」

    法官打斷潘:「唔該你可不可以幫幫手,我沒有全世界的時間來審這宗案。」

    潘難為地道:「鋁梯有很多款式嘛。」

    法官用回話:「我們也知道梯有很多種,只要你直接答問題,人生會簡單一點,不要帶我們遊花園。」審訊是用英語進行,法官說 “in Chinese we say, don’t going around gardens”.

    審訊的事件,是關於一宗年代久遠,發生於六年多前,2014年佔領運動的事件。警方聲稱NOW新聞台一名工程人員用鋁梯襲警,但後來並沒有控告該人士襲警。

    相反,該NOW工程人員卻表示,他和攝影師一起進行直播期間,忽然被便衣警衝前搶走他的鋁梯,當他被拉入警察群之後,更被拳打腳踢。他決定向律政司展開民事訴訟,就人身損害索償。

    訴訟程序漫長,六年之後,經歷過反修例事件,這宗「記者VS警暴」案件在現今脈絡下,又有了新的意義。

    ***

    一宗關於六年前的事件,在民事索償法庭上,無論法官、代表記者的大律師,都是資歷深厚的。

    席上的李樹旭法官年屆52歲,他戴着的眼鏡不時滑到鼻尖,雙手不斷在鍵盤上打字;代表記者的是資深大律師林孟達在馬來西亞出生,身型肥胖,他自70年代尾已取得大律師資格,黃色的資深大律師短假髮下,露出銀白色的頭髮和鬍子,他拿着鱷魚皮公事包,審訊期間,右手拿着蛋黃黃色的墨水筆,不時翻閱他的binder,裡面的活頁紙是舊式文具那種黃色紙間條紙,寫滿墨水筆筆記,用英語發問問題時,目光銳利,眼白滿是紅筋。

    林大狀仍在用墨水筆,年輕的律師已經在用手提電腦和平版式電腦了。

    李官和林資深大律師對話中,也有自嘲他們是「老一輩」。量度鋁梯高度時,林大狀曾提出,鋁梯大約4 feet. 而李官則說,要拿一個以「米」為單位的紀錄,於是有律師拿軟尺即時量度,1.22米。李官自嘲:「old people like us才仍然會用feet.」

    審訊保留了舊式風味。盤問層層遞進,問答具張力。法官適時打斷介入。

    潘警員表示,當日NOW工程人員用鋁梯襲擊他,而他在現場時,並不知道這位是新聞團隊工作人員。

    林大狀請潘警員看當日照片。圖片中,被指襲警的工程人員,心口掛着記者証。

    林大狀:「警員,圖片中原告人頸上掛着繩和卡片套,你當時看不看到?」

    潘警員:「當晚我唔覺,睇到張相至見到。」

    林大狀:「你當時以為佢係示威者?當時示威者有掛身份証明文件在頸上?」

    潘警員:「我見過示威者頸上有繩出現,裡面是甚麼証件短時間無可能識別到。當時原告人用梯襲擊我,所以我注意力係把梯度,無留意佢身上佩戴咗咩証件。」

    庭上播放NOW新聞片段,片段中,警員把工程人員扯進警員群中,穿紅色風衣的NOW新聞台記者仇志榮早前上庭確認大叫的是他。仇記者在畫面中大聲向警員喊:「記者!記者!」

    本身在馬來西亞出生的林大狀,此時嘗試用廣東話摸仿這把叫聲,問潘警員當時有沒有聽到有人喊:「畸遮!畸遮!」懂廣東話的李法官糾正他的讀音,「記者!記者!」林大狀笑說,自己廣東話發音不標準。繼續問潘警員,當時有沒有聽到有人大喊:「記者!記者!」

    潘警員表示當時聽不到,直到事發後,看片段才聽到。

    較早前,法庭亦播放了另一片段,法官一度要求警員澄清他聽力有沒有問題。

    該youtube片段拍攝在較後時間,NOW工程人員被拖入警群之後,他被幾名警員帶到路邊。工程人員打手機報警,表示被打。片段中,被警員圍着的工程人員,向現場警員表示:「(有片段)影到我係冇郁過手!」

    潘警員在片段中,站在工程人員的不遠處。然而他在法庭表示,不知道當時對方有致電999報警,當時亦聽不到工程人員這句關於自己「沒有動過手」的控訴。

    由於審訊是以英文進行,每一句來回,都反覆經過法庭翻譯以中文重覆,故此對話拉長。

    林大狀:「你聽唔聽到原告人這句話?(我係無郁過手)」

    潘警員看片段,要重覆看兩次才表示聽到。

    林大狀追問:「that was said in a loud and clear voice.」

    翻譯:「那時是大聲而清晰的一句話。」

    潘警員堅持,當時聽不到。

    此時法官搖頭。

    潘警員解釋:「當時唔肯定聽到,可能因為拍攝片段的攝錄機更接近(原告人)。」

    法官此時介入:「警員,你有沒有聽力問題?那時候,及現在?」

    潘警員表示:「沒有。」

    法官用心把警員的作供紀錄在案。後來,對於潘警員的作供,法官更特意提醒警員,他是在宣誓的情況下作供。

    這位指控NOW工程人員襲警的警員,整個下午被林大狀盤問,他為何要不止一次更改口供。警員表示被襲後,連自己求醫的醫院都說錯,他在法庭先說自己是廣華醫院,後又稱忘記了。原來是伊利沙伯醫院。而他第一份口供寫道工程人員用「雙手」拿梯襲擊他,亦漏寫了工程人員第一次對他的襲擊。被問及為何改口供,他表示「太累」、「遺忘了」。

    林大狀不可思義地說:「你被襲擊,你竟然因為太累而遺忘了?作為一個專業的警員你知道落口供要準繩,詳細,精準?」

    其中一個潘警員承認的口供「遺漏」,就是他在第一次口供上寫道自己有向工程人員說「你襲警」之前,沒有記下其實自己也說了一句粗口:「我睇番片段先至道,我講咗這一句(粗口)。」

    該被粗口慰問的NOW工程人員,早前上庭作供表示,當時無端端被罵:「X你老母」,然後被搶梯,更被拖入警員群中被打。當晚他到醫院求診,左眼有明顯傷痕。

    入稟索償的為41歲名為「李小龍」的NOW工程人員。這天來法庭旁聽的除了他、他的一位朋友和一位來替他祈禱的牧師外,旁聽席空無一人。始終太多更大更重要的案件在審訊中,這宗案件原訂審6天,現在已進入第11日。小龍說:「很多年輕人比我更值得關注。」

    然而決心把自己的案件告上法庭,小龍代價不小。這宗為民事索償,一旦敗訴,李小龍本人將會承受巨額律師費,他表示事件在2014年發生時,自己也有掙扎過是否「去馬」,當時對香港司法系統還有信心,沒想過後來發生連串社會事件,但官司已經於2015年啟動了。

    在社會運動之中,不少記者也受過暴力對待,但願意拿上法庭討回公道的人不多。小龍說:「乜嘢令到我肯去馬,都係因為記者行家。我們出來採訪,唔係要畀人打的。」

    「李小龍」是他真名嗎?他尷尬地說是,當年他在廣東省出生,「小」字是跟隨族譜,當年爺爺知道生了個孫,想替他改個「龍」字,以為孫兒在內地生活,和香港明星同名字不怕。怎知童年他就來港生活,於是從小到大都被問及名字由來。他說笑,雖然他有名「李小龍」,除了這一次,從沒發生過和別人肢體衝突。

    喜歡這個名字嗎?「基本上李小龍這位武打明星,不會惹人討厭,而且李小龍咁有正義感,我有時會想,上法庭這件事,我更加不能放棄吧。」

    ***
    2021年6月7日,在審訊了十五日之後, 結案陳詞前,雙方達成庭外和解協議,法官怒斥雙方浪費法庭時間和資源。李官指,律政司應該一早決定是否接受庭外和解。據了解,律政司一方將支付原告的訟費。李小龍向眾新聞表示,「有片有證據,可能係現場解決到的問題,點解要搞七年?」

    (圖為他在庭外留影)

  • 6尺鋁梯高度 在 張哲生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0-01-20 10:11:00
    有 351 人按讚


    由於1966年小年夜這場大火的災情嚴重,多達51人死傷,再加上發生的日期恰好和火警專線119一樣,於是讓不少人誤以為我國的119專線是源自這場火災,但事實上,我國的緊急報案電話119與110專線早在1959年12月1日就已經啟用了。

    1966年1月19日下午,位於台北市中華路與衡陽路交叉點新生大樓的萬國聯誼社發生大火,並波及隔鄰的新生戲院,整棟新生大樓毀於一旦。

    1966年1月19日(農曆12月28日;小年夜)下午1點50分,台北市西門­鬧區發生台灣光復以來市區內最大的一次火災慘案。位於中華路與衡陽路口的新生戲院、萬­國舞廳和渝園餐廳全被大火吞噬,而位於新生戲院樓上的萬國舞廳,有許多小姐和舞客被­困在火場,英勇的消防人員也有數人死傷。由於台北市的西門町是最熱鬧的市中心,大火發­生後,約有數萬人在現場圍觀。

    火苗最初由四樓萬國舞廳與五樓渝園餐廳中間發出,台北市的消防車全部出動,極力救災滅­火,但由於水壓不足加上消防設備過於陳舊,水龍只能噴到三、四樓的高度,結果造成這棟­六樓建築物四樓以上成了一片火海。位於大樓下的商店,紛紛把財物搬到中山堂旁邊。

    最後,在51輛救火車與數百名消防人員的奮勇搶救下,大火才被控制住,直至下午六點,­大火始告熄滅,但新生戲院已被燒成空骨架。總計這場大火造成29人死亡、25人輕重傷­、財物損失約六千萬元,起火原因為電線走火。

    當年身為台北市消防隊第三分隊的隊長曾光榮,在救災時為了搶救新生戲院頂端樓層的受困­者,自己跳上了雲梯車,但由於操作不當,結果不幸從雲梯車的懸臂車廂摔落而當場殉職。

    半世紀前台北市西門鬧區的這場大火,促使政府開始重視消防連絡措施。有人說事發日期(1月19日)是119專線的由來,不過,根據內政部消防署官網所述,我國「119」報案專線的由來如下:

    「119」是我國各地消防局救災救護指揮中心受理民眾電話報案的緊急專線,源自於台北市政府警察局消防大隊,其參照日本的消防制度,成立「119」勤務指揮中心,同時推展至全國各地。有關「119」由來的說法,說明如下:

    (一)「119」符合漢字諧音「要、要、救」, 發生火災時,只要想到「要、要、救」,就可馬上聯想到要撥「119」火災電話報案了!另因「119」其國語諧音為「一一救」;意即只要民眾有任何困難,只要撥電話「119」,就會有消防人員來幫忙。

    (二)世界電信聯合會(International Telecommunication Union,縮寫為ITU)根據國際標準化管理的要求,為了避免火警電話用「0」號開頭與其他通訊服務而相互影響,於是建議世界各國火警電話採用「119」號碼。因此,台灣的緊急報案電話便在民國48年(1959年)12月1日起,就將火警改為「119」、盗警改為「110」。

    (三)國內在參照日本消防制度之後,民國59年(1970年)3月成立「119」勤務指揮中心,從這一天起,只要撥「119」,消防人員24小時都會不畏危險為民眾提供服務。

    後來該處改建為新聲戲院,但新聲戲院從1968年落成啟用後就不斷傳出鬧鬼的消息,現­在西門町著名的老天祿滷味,最早就是在新聲戲院裡營業。經過了20年,就在1988年­5月7日,祝融竟再度造訪此地,新聲戲院被燒成了廢墟,而老天祿則遷移至武昌街二段現­址。

    新生戲院是台灣在1950年代最豪華的電影院,位於中華路東側,與一般我們傳統認知的電影街(中華路西側)不同。這家戲院從興建開始就是個超級大違章建築,負責人周陳玉樹是當時台灣地產業和戲院業首富,他出身貧寒家庭,父親賣擔仔麵,他負責替客人送麵。但他運氣特好,讀國民學校時的老師游彌堅,日後去中國投靠了老蔣,成了「半山仔」(半山仔,簡稱半山,意指原籍台灣,但在台灣日治時期前往中國(俗稱唐山)旅居,然後在台灣光復後返台的本省籍國民黨人士),戰後回台成了接收(劫收)大員,擔任台北市長,直到1950年由黨外的吳三連接任。

    由於「半山」在接收時,握有很多日人遺留下來的土地和房屋,以修理收音機為業的周陳玉樹,就改行從事房地產買賣,與游彌堅拉上關係,在台北市區大興土木,蓋造新屋後出售圖利,雖然官司不斷,但因為後台夠硬,始終逍遙法外。

    周陳玉樹的房地產與戲院霸業,真的是「成也靠火,敗也靠火」。1949年成都路大世界戲院隔壁國際飯店失火,他靠著在災後的廢墟裡興建二十多棟樓房發跡;之後又在西門町到處以低價購進日本留下的房地產,拆除重建後高價售出。

    1954年10月9日,他看中了新生大樓現址這塊395坪的土地,竟有辦法讓省營的台灣新生報(接收自日治時代台灣總督府經營的《台灣新報》),把這塊地租給他新設的新生營業公司。條件就是由他免費替新生報蓋一座大樓,其他土地則給他蓋新生戲院,經營20年後再無條件送給新生報。

    新生戲院是戰後全台第一座超過20公尺高的大廈,也是第一座採用波狀鋁皮鋼架的建築。工務局原本核准的建照是五層樓,用途是戲院,但1955年12月8日,業主又要求變更設計,申請增加餐廳、舞廳和百貨公司等用途,由於安全問題,歷經台北市工務局黃千里、莊琮耀和林永倉三位局長才核准。

    臨衡陽路的百貨店及餐廳部份採用鋼筋混凝土,臨中華路的戲院部份則用波狀鋁皮鋼架。這種建築的特色就是牆壁不用水泥和磚,而是用波狀的鋁皮於外,中間夾裝木板,再用隔熱及隔音甘蔗板裝飾屋內,所以戲院雖位於西門町鬧區車聲鼎沸的中華路旁,坐在裡面卻完全聽不到戶外的噪音。隔音設備超好的新生戲院,讓觀眾更能享受看電影的樂趣,周陳玉樹因此由房地產大亨進而成為電影大亨。

    於是他趁勝追擊,買下武昌街二段兩側的茶葉工廠,在台北戲院旁蓋了二十幾棟樓房,又在台北戲院右對面蓋了樂聲戲院和毗連的樓房,多餘的地皮賣給豪華戲院,然後將樂聲與豪華之間的另一塊地皮,賣給煤業大亨李建興蓋日新戲院,西門町的電影街因此形成。然後他又轉戰圓環附近的寧夏路,興建國聲戲院。

    但新生戲院的波狀鋁皮鋼架建築雖超級耐震、隔音佳,卻不防火。九年之後,周陳玉樹的「好運」終於被自己消耗完了。

    新生戲院原先設計的樓梯就僅有三座,戲院這邊靠中華路二座,靠秀山街那邊一座,遇緊急事件時疏散就很勉強了,大樓後來增加了用途,一樓是建新百貨公司,二樓是凱莉咖啡廳,三、五、六樓是渝園餐廳,四樓為「萬國連誼社」(萬國舞廳),大樓內這麼多營業場所,卻只能共用一座樓梯和一座電梯。

    早在1957年1月8日,在新生戲院旁的中山堂光復廳,台北市議會舉行第三屆第七次臨時大會時,市議員黃奇正、陶佩潛、陳愷、趙邦平、方志平、蔡永、王振堯等二十餘人,就輪番抨擊高玉樹市長對新生戲院的安全問題拖延放水,高市長也反駁說新生戲院開幕以來,發現了許多問題,他自己也深感不滿,已指定工務、警察兩局,會同其他有關單位成立小組,對戲院作全面檢查後要求戲院作一次徹底的改善。

    但這一「改善」就是9年,1966年1月19日(農曆12月29日;除夕) 下午1時50分,新生戲院正在播映福新公司出品,林福地執導,陽明與焦姣主演的第一部國語片《海誓山盟》,大火忽然從靠衡陽路那邊的四樓樓梯口儲藏間竄出,旋即迅速延燒,由於整棟大樓外牆完全沒有窗戶,還蓋上一層巨幅電影廣告牌,消防水根本無法灌入,只能放任火焰在內燃燒。

    衡陽路這邊又只有一座樓梯與一台電梯,結果樓梯被大火截斷,電梯則因停電而無法動彈,新生戲院這邊的安全門又無法打開,造成四樓萬國舞廳和五樓渝園川菜餐廳全毀,裡頭幾乎無人能倖免。幸好火災發生的時間是在下午,餐廳裡沒客人,舞廳裡的客人數目也不多,否則後果將更不堪設想。

    大火發生時,台北市警察局、憲兵隊、警備總部派出大批治安人員,北起西門圓環,南至衡陽路與延平南路交叉口、東自武昌街與中華路口、西至桂林路,整個西門鬧區全部戒嚴,連所有平交道柵欄都一律放下,禁止行人越過中華路,以免因圍觀而造成交通阻塞。台電城中服務中心也切斷西門鬧區的供電。

    台北市警察局出動了全市26部防車,加上陽明山、台北縣、基隆市、桃園縣等警局支援的24部消防車,松山機場也支援了三輛空軍所屬的泡沫消防車。所有北台灣能動用的消防車都來了,但最高的水壓只能射到35尺(約3、4層樓的高度),而新生戲院卻高達60尺高(6層樓)。等到下午六時,警方宣布:「火勢已被控制」,但此時新生大樓已幾乎被燒光了。

    晚間消防人員清理現場,在四樓萬國舞廳內發現連性別都無法辨識的焦黑屍體24具,六樓渝園餐廳2具。台北地檢處首席檢察官焦沛樹於在九時,率領檢察官曾丁壽、胡致中、王剛及法醫高坤玉、宮可仁,指揮警員在火場勘驗,並將屍體一一編號,然後送往極樂殯儀館及市立殯儀館料理善後。

    經過反覆查證終於確認死者身份,有24人死在四樓萬國舞廳,有2人死在六樓渝園餐廳廚房,還有4人則是跳樓後分送台大及馬偕醫院不治。另外消防隊小隊長曾光榮在雲梯上,被跳樓的萬國聯誼社職員唐進之拖到地上,送醫後也宣告不治 。

    1966年2月17日台北地檢處檢察官蘇嶸華、曾丁壽、胡致中、王剛等四人專案偵查終結,以被告周陳玉樹既以新生戲院用途申請建築及使用,卻將大樓二、三、四、五、六樓之部分,分別出租他人開設凱莉咖啡廳、渝園餐廳、萬國舞廳等公眾聚集場所,又將六樓通往戲院內部之太平門及五樓通往戲院內部之太平梯堵塞,致火災發生後造成重大死傷慘劇,實難卸其過失致人於死傷之刑責,惡性殊屬重大,請科以重刑,以昭儆戒。另外萬國聯誼社舞廳電工胡聰金、業務經理謝培松與總經理徐芝珊,也被一併起訴。

    由於起訴的同時,受難者與萬國舞廳和新生戲院已達成和解,業者發給每名死亡者二萬五千元,家屬中無工作能力者(男子60歲以上,女子50歲以上,小孩18歲以下)每名在加發撫慰金五千元;殘廢者比照死亡辦理;受傷者醫療費概由業主負責。

    1966年4月3日台北地方法院判決,萬國聯誼社舞廳電工胡聰金依業務過失致人於死罪判刑四年,業務經理謝培松,總經理徐芝珊各依過失致死罪判刑一年,新生大樓業主周陳玉樹則無罪。承辦推事陸祖光指出:「按犯罪事實之認定,應憑證據,如不能發現確切之證據足以證明被告犯罪時,自應諭知無罪之判決。被告周陳玉樹否認堵塞五、六樓太平門及太平梯,稱均係該大樓承租後所為,與他無關。查渝園餐廳經理周毅,在檢察官調查時稱:『五樓通往新生戲院原有一門,是我們圍的。』與被告周陳玉樹所供相符,可見與周陳玉樹無關,應予諭知無罪之判決。」

    周陳玉樹被宣判無罪後,將新生戲院拆除重建,改名「新聲戲院」。雖然鬧鬼的謠言不斷,但其實新生戲院大火罹難者中,根本沒有任何一個是電影觀眾。不過生意會差,是有比鬼更可怕的生物。

    1981年3月24日,少女王代麗中午在看《天才開溜》時,放在座椅扶手上的右手掌被重達一台斤的大老鼠咬了一口,痛得大叫而驚動了鄰旁的觀眾,大家都站起來要幫忙驅走這隻兇悍的老鼠。但這隻大老鼠卻不怕人,鬆了口卻依然在座位間穿梭竄走,吱吱大叫。王代麗趕緊到國泰綜合醫院敷藥,並打了破傷風預防針。

    新聲戲院王姓負責人卻發表聲明:「應該不是老鼠,而是被貓咬傷,因新聲戲院裡有四百多隻貓。」問題是戲院裡又為什麼要有這麼多隻貓?不過是貓是鼠,有鬼沒鬼都不重要了,因為新聲戲院與新生戲院一樣都走入歷史了,如今這裡已是錢櫃KT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