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108屏工錄取分數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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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8屏工錄取分數 在 李世淦-屏東縣議員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19-11-14 09:2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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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徵才機關: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高屏澎東分署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官職等:無
    職系:無
    名額:1
    性別:不拘
    工作地點:90-屏東縣
    有效期間:108/11/13~108/11/20
    資格條件:
    (一)資格條件:
    1、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公私立大學校院以上學士畢業,具有3年全職工作經驗者(具至少1年以上以上勞工行政、職業訓練、就業服務或社會工作、人力資源管理等工作經驗者為佳)。
    2、熟諳MS Office (Word、Excel、Power Point)文書作業。
    3、工作積極認真、擅溝通,勇於接受挑戰者。
    4、具就業服務相關專業證照者尤佳。
    (二)應試者應具中華民國國籍,並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者,具雙重國籍者,錄取後須依國籍法第20條規定放棄外國國籍,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始准予辦理報到進用;如於錄取後查覺未放棄外國國籍,一律取消錄取資格,考生不得有異議。
    (三)有下列情形之ㄧ者,不得報考:
    1、因刑事案件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經判決確定者。
    2、曾服公務有貪污行為,經一審判決有罪者。
    3、因案通緝尚未結案或在追訴中者。
    4、依法停止任用或受休職處分尚未期滿,或因案停止職務,其原因尚未消滅者。
    5、禠奪公權尚未復權者。
    6、假釋出獄付保護管束之人,假釋未期滿前。
    7、受禁治產之宣告尚未撤銷者。
    8、曾因品德不良或工作不力而解職有案者。
    9、有精神異常,或其他無法治癒嚴重疾患致不堪勝任工作者。
    10、法定傳染病帶原者(未經治癒且須強制隔離治療者)。
    11、因毒品案件受觀察勒戒、強制戒治及刑之宣告者。
    工作項目:
    (一)工作內容:
    1、辦理求才服務及督導管理各項績效暨相關業務之創新。
    2、雇主座談會、徵才活動、經費核銷、成果統計、行銷(聯繫)宣導等。
    3、統計分析轄區就業市場資訊。
    4、綜合業務彙整。
    5、其他就業服務相關業務及臨時交辦事項。
    (二)薪資標準:學士學位34,945元,碩士學位39,320 元,並享有勞、健保等。
    工作地址:
    本分署屏東就業中心(屏東縣屏東市復興路446號)。
    電子地圖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報名方式:徵才公告及報名書表請由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高屏澎東分署網站(網址:http://kpptr.wda.gov.tw/點選「訊息中心」/「分署徵才」)下載,意者請檢附下列資料【(一)至(四)為應附資料、(五)、(六)無則免附;請依序用長尾夾夾妥,切勿裝訂】,郵寄至本分署(郵寄地址:80670高雄市前鎮區凱旋四路105號,聯絡電話:07-8210171分機2814許小姐),並請於信封上註明「報考高屏澎東分署屏東就業中心業務督導員」 (報名表電子檔同步傳送至wlhsu@wda.gov.tw信箱),凡報名表件不全、證件不足或報名資料填寫不明者,一律視為資格不符,不另行通知補件。郵寄以郵戳為憑(如親自送件至本分署者,以收發室收件章戳為憑),逾時報名不予受理。
    (一)報名表及自傳表(請以A4紙張列印、附二吋正面脫帽相片1張,粘貼於報名表照片欄內,自傳以500至1000字為限,須電腦打字,請以A4橫式橫寫書打,內文字體為14級字)。
    (二)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正反面請影印於一張A4紙張內)。
    (三)符合資格條件之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持外國學歷證書者,應檢附經我國駐外機構認證之中譯本證明文件,否則恕不受理)。
    (四)工作經驗證明文件影本【原服務機關(構)開具之工作經驗年資證明文件影本,如無法取得服務證明書時,始得以勞工保險投保明細替代,並請「簽名切結屬全職工作年資」,若未切結者,則由本分署審酌投保金額等因素據以判斷】。
    (五)相關證照或語文能力證照影本。
    (六)符合就業服務法第24條規定之特定對象報名,需檢附證明文件。
    (七)資歷審查合格者,另以電子郵件及電話(或簡訊)通知參加甄試。
    甄試方式:
    第1試-電腦測試:
    (一)電腦測試:未達標準者,不得參加口試,按身分别區分如下:
    1、一般身分人員:中文輸入每分鐘15字以上且錯誤率10%以下。
    2、就業服務法第24條規定人員:中文輸入每分鐘10字以上且錯誤率10%以下。特定對象報名者,需檢附資料如下:
    (1)獨力負擔家計者:請攜帶全戶戶籍謄本影本,及受撫養親屬為年滿十五歲至六十五歲者之在學或無工作能力證明文件影本。
    (2)中高齡者:年齡在45歲(含)以上者(以戶籍登記為準,實足年齡核計至108年11月20日止)。
    (3)身心障礙者:請攜帶身心障礙者手冊影本。
    (4)原住民身分者:請攜帶註記原住民身分之戶籍謄本影本或戶口名簿影本。
    (5)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中有工作能力者:請攜帶證明文件影本。
    (6)長期失業者:請攜帶勞保年資證明、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求職登記文件及失業證明文件影本。
    (7)二度就業婦女:請攜帶證明文件影本。
    (8)家庭暴力被害人:請攜帶證明文件影本。
    (9)更生受保護人:請攜帶地方檢察署(或更生保護會分會)辦理更生受保護人就業服務(職業訓練)之證明文件影本。
    (二)筆試(占總成績40%)-採選擇及申論題型,選擇題型以就業服務乙級技術士技能檢定學科為命題範圍(含職業介紹及人力仲介、招募、職業安全衛生及工作倫理與職業道德),申論題型則以就業服務時事議題為命題範圍;按筆試成績排名前10名擇優通知參加口試。
    第2試-口試(占總成績60%)-面談。筆試成績排名未達前10名或缺考者,不得參加口試。
    總成績計算:以筆試成績(占總成績40%)及口試成績(占總成績60%)占總成績比例計算後,分別採四捨五入至小數點第二位,計算加總為總成績。總分同分者,以筆試成績分數較高者優先排序。
    備註:
    (一)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通知擇優參加甄試,惟如均不適合本職缺,本分署得予從缺。
    (二)為免浪費行政資源,符合報名資格人數達2名以上始辦理甄試。
    (三)報名應考人參加本次甄選如有冒名頂替、偽造或變造應考所繳交各項證件影本或資料等不實情事、以詐術或其他不當方法,使甄選發生不正確之結果者,除應負法律責任外,於甄選期間發現時,除扣留其所繳交各類證明文件及資料外,並拒絕其進場應試;於錄取公告前發現者,不予錄取;於錄取公告後發現者,撤銷錄取資格;於報到進用後發現者,立即終止勞動契約。
    (四)報名者應確保提供之電子郵件及行動電話等通訊資料及設備正確且可正常使用,並適時查閱本分署全球資訊網相關資訊。
    (五)如甄試當日因颱風、豪雨或其他不可抗拒之天災、巨變,以本分署全球資訊網公告為準,並請隨時注意並自行查詢本分署全球資訊網發布之相關訊息,以確認是否延期。
    (六)本分署臨時人員自97年1月1日起適用勞動基準法,當事人之權利與義務,依「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高屏澎東分署勞工工作規則」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七)未獲通知甄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貼足郵資之回郵信封,以利退還。

  • 108屏工錄取分數 在 李世淦-屏東縣議員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19-07-04 10: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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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徵才機關: 國立屏東科技大學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無
    職系: 無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90-屏東縣
    有效期間: 108/07/03~108/07/10
    資格條件:
    國立屏東科技大學徵聘「定期性」行政助理公告

    ◆用人單位:學生事務處
    ◆名額:1名(得置候補2名)
    ◆工作項目:
    1.學雜費減免業務事宜。
    2.辦理校內大型活動(畢典、校慶、新生體驗營、運動會開閉幕等)相關業務。
    3.技專校務基本資料庫相關業務。
    4.數位化學習導航系統(學生履歷類別) 。
    5.人權教育暨公民教育。
    6.課指組綜合業務。
    7.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學士學位以上學歷。
    2.具相當TOEIC分數達550分(含)以上。
    3.具電腦操作技能,熟悉Word、Excel、PowerPoint等相關軟體之操作。
    4.具公文處理能力。
    5.積極進取、具溝通協調能力,且能獨立作業者。
    ◆管理及待遇:
    1.本職務為現職人員「育嬰留職停薪」期間之職務代理人,契約期滿即終止契約。
    2.工作預定期間:自聘任日起至108年12月16日止。
    3.依本校「約用人員工作規則」相關規定辦理;新進人員須經過3個月的約僱試用期,期間用人單位負責評估工作能力及整體表現,試用合格後始得正式約僱。試用期間經評估不適任者,由用人單位主動簽會人事室通知隨即停止試用。
    4.待遇依本校「約用聘僱(約僱)人員工作酬金支給標準表」規定支給:新進人員以行政(技術)助理1級223薪點27,805元起薪。
    5.本校僱用前依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報到查訪及查閱辦法第14條之規定,應申請查閱有無性侵害犯罪紀錄。
    ◆應徵方式:
    1.符合上開資格條件者,請於公告截止日108年7月10日前,依序檢具下列資料:
    (1)本校報名表(必檢附,如附件)
    (2)最高學歷證件影本(必檢附,需於公告截止日前取得之學歷資格始予採認)
    (3)各類型考試、測驗或專業訓練合格證照等影本(無則免附)
    (4)經歷證件影本(無則免附),掛號郵寄至本校-屏東縣內埔鄉老埤村學府路1號國立屏東科技大學人事室收(以郵戳為憑);親送者以本校人事室「職缺收件章」收件日期為憑,請於報名截止日前之本校工作日期間親送至本校行政中心二樓人事室,交由人事人員收執,並加蓋「職缺收件章」。甄選資料不齊全者,恕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
    2.應徵信封右上角請註明應徵單位及職稱,所附本校報名表務請書明聯絡電話、手機號碼及電子郵件信箱,合則擇優通知甄試,不合者恕不另行通知及函覆,惟於徵聘作業完成後,甄聘結果將公告於本校人事室網頁;如未獲錄取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足額回郵信封以利郵寄。
    3.若公告期限截止,報名人數未達徵選員額數之3倍以上名額者,本校得重新辦理公告事宜。
    4.候補名額之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5.應徵者之個人資料將用於本校此次徵選之各項相關業務;且錄取後,同意將其個人資料供校務行政之用;未獲錄取且未附回郵信封者之個人資料,將於此次甄選完畢後併予銷毀。
    6.本公告同時刊登於下列網站:
    (1)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網址http://www.dgpa.gov.tw/點選「事求人」。
    (2)本校首頁網址http://www.npust.edu.tw/index.aspx 點選「求才資訊」。
    (3)本校人事室網址 http://personnel.npust.edu.tw/bin/home.php 點選「最新消息」。
    (4)「台灣就業通」網址http://www.taiwanjobs.gov.tw/點選「找工作」。
    (5)「104人力銀行」網址https://www.104.com.tw/index.cfm點選「找公司」。
    7.聯絡電話:(08)7703202轉6112蘇先生。<詳細內容及相關報名表格請至本校人事室網頁參閱、下載。
    網址:http://personnel.npust.edu.tw/bin/home.php 點選「最新消息」>

  • 108屏工錄取分數 在 李世淦-屏東縣議員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19-06-25 16:36:44
    有 12 人按讚

    徵才機關: 國立屏東科技大學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90-屏東縣
    有效期間: 108/06/25~108/07/01
    資格條件:
    國立屏東科技大學徵聘「定期性」行政助理公告
    ◆用人單位:學生事務處
    ◆名額:1名(得置候補2名)
    ◆工作項目:
    1.學雜費減免業務事宜。
    2.辦理校內大型活動(畢典、校慶、新生體驗營、運動會開閉幕等)相關業務。
    3.技專校務基本資料庫相關業務。
    4.數位化學習導航系統(學生履歷類別) 。
    5.人權教育暨公民教育。
    6.課指組綜合業務。
    7.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學士學位以上學歷。
    2.具相當TOEIC分數達550分(含)以上。
    3.具電腦操作技能,熟悉Word、Excel、PowerPoint等相關軟體之操作。
    4.具公文處理能力。
    5.積極進取、具溝通協調能力,且能獨立作業者。
    ◆管理及待遇:
    1.本職務為現職人員「育嬰留職停薪」期間之職務代理人,契約期滿即終止契約。
    2.工作預定期間:自聘任日起至108年12月16日止。
    3.依本校「約用人員工作規則」相關規定辦理;新進人員須經過3個月的約僱試用期,期間用人單位負責評估工作能力及整體表現,試用合格後始得正式約僱。試用期間經評估不適任者,由用人單位主動簽會人事室通知隨即停止試用。
    4.待遇依本校「約用聘僱(約僱)人員工作酬金支給標準表」規定支給:新進人員以行政(技術)助理1級223薪點27,805元起薪。
    5.本校僱用前依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報到查訪及查閱辦法第14條之規定,應申請查閱有無性侵害犯罪紀錄。
    ◆應徵方式:
    1.符合上開資格條件者,請於公告截止日108年7月1日前,依序檢具下列資料:
    (1)本校報名表(必檢附,如附件)
    (2)最高學歷證件影本(必檢附,需於公告截止日前取得之學歷資格始予採認)
    (3)各類型考試、測驗或專業訓練合格證照等影本(無則免附)
    (4)經歷證件影本(無則免附),掛號郵寄至本校-屏東縣內埔鄉老埤村學府路1號國立屏東科技大學人事室收(以郵戳為憑);親送者以本校人事室「職缺收件章」收件日期為憑,請於報名截止日前之本校工作日期間親送至本校行政中心二樓人事室,交由人事人員收執,並加蓋「職缺收件章」。甄選資料不齊全者,恕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
    2.應徵信封右上角請註明應徵單位及職稱,所附本校報名表務請書明聯絡電話、手機號碼及電子郵件信箱,合則擇優通知甄試,不合者恕不另行通知及函覆,惟於徵聘作業完成後,甄聘結果將公告於本校人事室網頁;如未獲錄取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足額回郵信封以利郵寄。
    3.若公告期限截止,報名人數未達徵選員額數之3倍以上名額者,本校得重新辦理公告事宜。
    4.候補名額之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5.應徵者之個人資料將用於本校此次徵選之各項相關業務;且錄取後,同意將其個人資料供校務行政之用;未獲錄取且未附回郵信封者之個人資料,將於此次甄選完畢後併予銷毀。
    6.本公告同時刊登於下列網站:
    (1)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網址http://www.dgpa.gov.tw/點選「事求人」。
    (2)本校首頁網址http://www.npust.edu.tw/index.aspx 點選「求才資訊」。
    (3)本校人事室網址 http://personnel.npust.edu.tw/bin/home.php 點選「最新消息」。
    (4)「台灣就業通」網址http://www.taiwanjobs.gov.tw/點選「找工作」。
    (5)「104人力銀行」網址https://www.104.com.tw/index.cfm點選「找公司」。
    7.聯絡電話:(08)7703202轉6112蘇先生。 <詳細內容及相關報名表格請至本校人事室網頁參閱、下載。 網址:http://personnel.npust.edu.tw/bin/home.php 點選「最新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