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鼻竇炎不理賠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鼻竇炎不理賠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鼻竇炎不理賠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鼻竇炎不理賠產品中有2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1萬的網紅劉北元的保險世界,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發生理賠糾紛,向金融消費評議中心申請評議,經調處人調處成立,能不能反悔向法院起訴? 本案的事實如下: 要保人投保終身壽險、附加定期壽險附約、失能及重大疾病豁免保費附約、醫療費用健康保險契約,後來因為罹患乳癌向保險公司請求理賠,保險公司說要保人違反保險法第64條據實告知義務,發函解除契約。 請大家...

  • 鼻竇炎不理賠 在 劉北元的保險世界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19-11-27 10:5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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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生理賠糾紛,向金融消費評議中心申請評議,經調處人調處成立,能不能反悔向法院起訴?

    本案的事實如下:
    要保人投保終身壽險、附加定期壽險附約、失能及重大疾病豁免保費附約、醫療費用健康保險契約,後來因為罹患乳癌向保險公司請求理賠,保險公司說要保人違反保險法第64條據實告知義務,發函解除契約。

    請大家注意,保險公司說要保人隱匿的既往症有:急性鼻竇炎、慢性支氣管炎、急性上呼吸道感染、過敏性鼻炎。(這是不是重要事項,足以影響保險公司的危險估計?我的讀書會課程上週才在討論這個問題,歡迎大家留言)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03年度保險字第19號認為,在金融評議中心成立調處後,要保人就不能再對同一件事情提起訴訟,因此,駁回要保人的請求。其主要的理由如下:

    在金融評議中心成立調處後,金融消費者可以依據金融消費者保護法第30條規定聲請評議中心把調處書送到法院核定,法院核定後,調處書跟法院確定判決有相同的效力。

    如果消費者在調處成立後,沒有申請評議中心把調處書送到法院核可,僅是調處書沒有具備跟法院確定判決相同的效力,但仍然是一種和解契約,具有法律效力。除非有撤銷和解的事由,不然消費者不能針對同一件事,再到法院進行訴訟。

    本案要保人跟保險公司達成調處,保險公司同意恢復除了醫療保險附約以外的其他保險契約效力,要保人也同意這項協議內容,同時拋棄其他請求,這項調處結果雖然沒送法院核可,還是具備民法上和解的效力,因此,要保人不能再針對醫療險附約部分,要求法院判決契約效力存在。

    #保險行銷
    #金融消費評議中心
    #調處成立
    #據實說明義務
    #危險估計

  • 鼻竇炎不理賠 在 阿孝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18-03-06 16:1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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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又一個被直銷吸血到連命都沒有的例子。

    如果在路邊被直銷課程拉走,一時腦波弱的話,都記得可以去找消基會或是消保單位申請調解解約。

    因為他們大多都屬於訪問買賣,是有法規依據可以解約的,不要越陷越深。

    多上網GOOGLE一些公司的關鍵字 最好再加個PTT
    有很多公司的真面目都是偽裝在直銷公司之下。

    下輩子別再吃了,吃這個有用醫院早就都可以倒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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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姐姐原本擔任幼稚園老師,在5、6年前加入某SPA館直銷公司,就此沉迷於成分不明的直銷產品中。何女妹妹說,2017年姐姐被醫院診斷出罹患細胞癌,開始化療療程,但中途卻聽信同事讒言,訛稱「癌症是醫生嚇你的」、「流鼻水只是感冒鼻竇炎啦」,姐姐因此中斷化療長達1個多月,改服用同事推薦的不明藥品,短短數月砸下上百萬,就連癌症險理賠的60萬元也全部投入,甚至後來錢不夠用,還開口向家人借款。

    何女妹妹指控,因為姐姐中斷了化療1個多月,導致癌細胞迅速擴散到顱內,滿滿的全部都是,甚至就連鼻樑也被壓斷、右側臉頰還長出5公分大的惡性腫瘤,鼻子、眼角還不斷流出被腫瘤擠壓而出的腦部腦髓液及分泌物;即使最後姐姐終於從直銷夢醒來,回到醫院求診,但卻已經錯過治療時機,終在2月21日晚間病逝,享年僅41歲。何女妹妹斥責,這些直銷公司裡的同事、老師們在姐姐病重住院後都神隱消失、不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