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黨代表有薪水嗎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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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黨代表有薪水嗎產品中有12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1萬的網紅李姓中壢選民,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

  • 黨代表有薪水嗎 在 李姓中壢選民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0-09-18 20:3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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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哇!民進黨網內互打耶!能讓自己人都看不下去在議會拿出來質詢!可見平日上班混到什麼程度了!還可以上班時間為他的先生選黨代表拉票!到底此人有什麼「特殊任務」連財政局長都答不出來也要護航呢?>

    桃園市議員余信憲今天質詢爆料,2018年議員落選人李柏瑟年初到市府擔任財政局擔任專員,但坐領8職等6萬元高薪,平時上班滑手機、玩臉書,還翹班參加選舉活動,財政局內部同仁忍無可忍向他陳情。余在議會質詢財政局長歐美鐶,20分鐘火力全開追問歐對李學經歷、工作內容?歐數度語塞,僅說李有其特殊任務,任用依法辦理。

    李柏瑟丈夫廖輝星是桃園縣前議員,李2018年還獲民進黨提名參選桃園區議員,自稱「桃園媽媽」展現親民形象,最後高票落選,今年5月還參選黨職,當選桃園市黨部執行委員,廖則當選全國黨代表。未料李身兼黨職,竟也在市府擔任機要人員,其他公務員不滿李天天沒事做、爽領高薪,憤而檢舉。

    「同仁都看不下去,妳不會良心不安嗎!」余信憲不滿再批李柏瑟「任務就是領薪水」,每天吃完午餐才來上班,滑完手機就回家,上班時間還在臉書為他的先生選黨代表拉票,根據財政局員工檢舉,7月23日,李柏瑟甚至翹班參加社團活動,根據人事處資料,李在外面參與私人活動,都沒請假。

    桃園民進黨議員落選人 被爆入府上班滑手機爽領6萬月薪
    https://udn.com/news/story/7324/4870025

  • 黨代表有薪水嗎 在 林易瑩 台南市議員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0-08-20 19: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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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感謝在前兩篇留言中,許多夥伴給我的暖心支持及意見,我都收到了❤❤❤,對於大家提出的問題,我把它們整理出來回應幫大家解惑,如果還有其他想法都可以留言跟我分享,我會在看過後整理回應喔💪
     
     
    Q:「一個領有補助款的國會第四大黨,怎麼會在非選舉年也有嚴重財務危機?」請問您指稱的「非選舉年」的確切時間是什麼時後?您擔任決策委員的這一年半,都是非選舉年嗎?而且您所提的期間,您身為決策委員,對於黨內財務狀況居然提出這樣見解!令人疑竇、匪夷所思。黨部財務難到都未告知決策?而決策也都未曾質疑?還是決策充耳不聞?選擇性攻擊?
     
    A:原文「#非選舉年」之確切時間係指,陳志明秘書長於黨員社團中提出「本黨發不出黨工薪水因而向私人借貸發薪」的部分。本黨的財政紀律以及組織健全化確實還有許多需要努力的地方,也正因如此才會有本次的決策總辭改選,倘若如您想像的「黨務報告」、「決策會議」業已完善,決策委員又何須總辭改選,希望您能夠理解。我在上屆決策委員會中多次提出 #本黨財政紀律問題,但當時我提出的辦法沒有被採納,並且後續無論是成員退黨還是既有結構難以撼動也都成為財政紀律問題無法被解決的根本原因,這也是為何本次我會再次競選決策委員的原因,也是決策委員總辭改選的重要起因。
     
    Q:「地方黨部主委應代表地方黨員傳達基層想法、佈局在地發展,甚至接觸在地潛在候選人」以上權責事務,身為黨代表的您,也可以做到。請問當有黨員提出意見,甚至提案需求,您有任何回應嗎?
     
    A:事實上黨員提出的意見、提案,在我知曉的部分,我都會與黨內夥伴溝通討論、提出想法,這也是時代力量創立之初的重要精神,倘若僅因討論並未得出支持結果或未參與聯署就抹滅過程中的努力,恕我不能夠認同,時代力量不是一言堂,更不應該是一言堂。
     
    此外,您的想法認為黨代表就足以做到 #佈局在地發展、#接觸潛在候選人,這部分將會與 #黨部主委權責高度重疊,徒然耗費時代力量的人力配置。簡言之,如上開事務皆可由主委以外之人決定,那耗費鉅額開設黨部聘任主委及黨公職的目的何在?本黨經費有限我們應該慎加思考如何使用。
     

    Q:「杜絕放話文化」
    時代力量決策機制為共議制,所有決議都應共同承擔,您身為時代力量決策委員,卻在本次總辭之後,公開質疑決策會議之決議,在沒有任何決策會議紀錄公開的情況,這不也是一種放話嗎?這種切割自己與決策決議的發言,真的還適合擔任決策委員嗎?
     
    A:要杜絕放話文化,首先要了解 #放話文化的核心問題為何,許多人誤以為只要發表看法言論、公開質疑會議決議,就是「放話」應該被杜絕,#這絕非我的想法,也不是在保障言論自由的台灣會出現的狀況,質疑會議決議就被消失應該只會出現在集權國家。放話文化的關鍵在於「#匿名」,對於黨內事務透過隱藏身分的方式做出真假相摻、甚至與事實不符的言論,這種言論才是真正應該被討論及處理的核心,過去我的言論皆具名且可受公評,或許您認為質疑決議就是不正確的,但我仍需重申#時代力量不是一言堂,我們擁抱且尊重多元的想法。再者,我亦不會切割我與決策委員會決議,總辭正是我對於委員會決議的負責,但這不代表會議決議不可以被批評討論。
     
    Q:總辭的11位 要再參選 那請問在任的一年多為什麼不做 如何說服大家?在給機會可以做的更好? 作為議員至少看到對於政策努力建議與監督 但決策委員這一塊要說服黨員 我覺得要加油 邱顯智 林易瑩 曾玟學 都一樣
     
    A:在多數意見根深柢固難以撼動時,少數意見縱使聲嘶力竭也難以改變,正因了解到現行委員組成所提出的決議(多數意見),並無法符合黨員期待、爭取社會大眾的信任及支持,所以提出總辭,希望透過新的委員組成讓 #真正貼近時代力量理念、#支撐時代力量向前行的想法 可以被實行,這是身為上屆少數意見派的我再次參選的主要原因。

  • 黨代表有薪水嗎 在 老師雞 何景榮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0-07-13 19:4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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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真的建議大家有空多看一些 #有腦柯黑,例如像這位TheoEpstein的文章,聽取不同意見、打破同溫層,也才能找出民眾黨近來支持度下滑的原因:

    https://moptt.tw/p/HatePolitics.M.1594604428.A.5DF

    (至於那些空穴來風的網路小說家、#無腦柯黑 的造謠粉專,就讓我去玩、去嗆就好;臉皮薄的各位,別學我趁著暑假嬉戲胡鬧!)

    直接講我的看法:前陣子民眾黨黨員潘俊霖,在臉書上對本黨黨員蔡壁如多所指控,我一直都不想涉入,畢竟我不了解事情的來龍去脈,所以在旁邊看熱鬧就好(這絕不是因為我討厭壁如啦~妳們別陰我)。況且,如果我沒憑沒據,隨意就幫特定人士申冤、背書,那豈不是淪落到跟 #王浩宇 那種習慣性說謊、胡亂造謠抹黑的政客,一樣的水準?

    但是昨天潘俊霖的臉書,不具名指控了「謝便當」這位人士(我一開始還真的不知道這說的是誰,以為是秘書長謝立功)的一些作為。由於我一向不喜歡這種沒有證據、不敢具名的影射手法,因此也讓我這個邊緣黨員、民眾黨最忠誠的烏鴉,認真開始研究了一下相關事件的解決方法。

    簡單來說,這一連串事件,牽涉到了蔡壁如、潘俊霖與謝便當三位民眾黨黨員的聲譽,其中更包括了我尊敬的兩位黨內前輩,是否違背了本黨黨章第10條,對於黨員「正直誠信」的基本要求;

    因此依照《台灣民眾黨黨章》第21條第1款的規定,應該由中央評議委員會(#中評會),「調查黨員違紀行為」,主動邀請這三位黨員,#公開透明、協助調查這一連串事件,還給他們應有的公道。

    看到沒有? 我一再強調制度、制度、制度!! 對於我這個 #制度控 來說,問題就是這麼好解決、就是那麼簡單! (印尼雞:沒戲看了啦~ 大家板凳收收、回家睡覺了啦!)

    只可惜的是,我們民眾黨的黨部,還真的不簡單! 總是在我們最需要黨章的時候,讓大家發現最不在意黨章的,就是當初寫下黨章的黨部!

    依照《台灣民眾黨黨章》第20條的規定,「中央評議委員會由主任委員召集之,每季應至少開會一次」…看到了嗎? 創黨快一年了! 所以中評會「至少」已經開過三次會了! 那上次開中評會的五月,已經發生過了潘俊霖辭職、「胡瑋源」假帳號抹黑、蔡壁如被指控、何景榮做梗圖亂酸人等一連串事件;

    如果之前中評會都沒有調查處理,那請問中評會這幾次開會的議程是什麼? 又做出了什麼決議? 不需要向上萬名的黨員大眾說明嗎?

    我知道這時候一定會有 #雞黑 要酸我「你胡扯什麼中評會議程啊! 黨員大會都沒議程了」之類的。好吧! 那我就不講話,請負責召集中央評議委員會的主任委員,來跟黨員報告前幾次中評會的開會決議…

    …嗯……什麼!? ……你說不知道中評會的主任委員是誰? …嗯……其實我也不知道,畢竟這是個神祕的政黨。那我們就跳過這段,來看黨章接下來的內容……

    依照《台灣民眾黨黨章》第22條規定,「本黨設仲裁委員會…委員三至五人」,「…由中央委員會遴選學養俱佳、立場超然、處事公正者任之」,「至少一人應具有法律專業背景,至少兩人為社會公正人士」。

    因此,要處理上述三位黨員是否違背正直誠信原則的議案,似乎只能靠仲裁委員會的機制了! 幸好,本黨很多黨員,都符合擔任仲裁委員會的條件,例如之前在高雄參選的律師 #羅鼎成,在台東參選的警官 #陳允萍,以及一向對待壁如最超然、最公正的大學教授何景榮。(北市副市長黃珊珊雖有律師專業,但是並非本黨黨員,我認為較不適合涉入…)

    由於大多數人都不知道神秘的中評會,過去每季的開會內容,因此我建議直接跳到下一階段,由仲裁委員會依據《台灣民眾黨黨章》第23條,「每半年應至少開會一次」的規定(趁現在創黨還沒滿一年,所以只要開一次仲裁委員會),調查蔡壁如、謝便當與潘俊霖三位黨員的「停權或除名處分」(第24條第1項)。

    等一下…! …可是蔡壁如等三位黨員,還沒被停權或除名啊!? …嗯…我看看…啊! 有了! 《台灣民眾黨黨章》第24條第2項另有規定:「於調查期間退黨者,調查程序不因退黨而中止。」那就請蔡壁如等黨員先退黨,方便向仲裁委員會提出救濟,順便恢復名譽,這樣總可以了吧!?

    嫌這個方法爛? 那你們這些領薪水的黨公職,想辦法解決啊! 我不知道什麼是最好的方法,我只知道拿錢不做事、龜縮不處理,絕對是處理問題最爛的辦法!

    最後,身為一個40幾歲、愛跟風的年輕人,我之所以想出來說幾句話,真的是因為看到這些長輩,為了衣服啊、旗子啊、阿北口罩啊這些紀念品小物,可以吵成這樣,實在是看不下去!

    (我本來想引用黨部最近流行的文青體,寫一個我今年過年送壁如一盒雞精,結果她喝完之後更有力氣、罵我更用力的感人故事,可惜篇幅有限只能等下次)。所以我才費盡心力,希望能援引黨章、讓大家回歸制度的規範,來解決應該解決的問題。

    希望我們民眾黨的黨部還有黨內的長輩們,記得一件事:如果連這些小事,各位都不願意依循黨章的規範,讓制度來仲裁,而是選擇搓圓仔湯、互嗆或糾人對罵的幫派式處理方式來解決;

    那們我們這些基層黨員,又怎麼會相信各位在接下來的黨員大會上,會願意尊重黨章,認真修訂黨章、訂立黨代表選舉辦法,透過制度的完善,來解決本黨更重大的危機呢!?

    期許大家理性討論、不跟風;一群人要一起走,就要跟著制度走! 共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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