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黃自強律師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黃自強律師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黃自強律師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黃自強律師產品中有241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18萬的網紅法律白話文運動 Plain Law Movement,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審判王信福》根據真人真事改編,如實呈現一個死刑定讞案件的審理過程,讓觀眾猶如置身法庭現場,旁觀檢辯雙方的攻 防火花,也啟動自身的思索。​ ​ 本片由諸多素人演員擔綱演出,例如曾有被告經驗的張惠菁 、鄭性澤、莊林勳飾演法官,曾經死刑定讞、後來平反的徐自強飾演被告王信福,律師黃致豪飾演律師,與法律毫無...

 同時也有2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5萬的網紅黃偉民易經講堂,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Wong Wai Man 美國德州大學剛拒絕了董建華主理的基金會一項捐款,以防中共滲透; 何志平仍在紐約獄中等候審訊,他的起訴書,法官說一年都看不完; 鄭若驊的僭建,已不止是操守問題,還可能涉及刑事詐欺。不過,她似乎有恃無恐; 西環從暗地干預港事,干脆走上地面。他們的頭頭王志民公然踐踏基本法第22條...

黃自強律師 在 法律白話文運動 Plain Law Movement Instagram 的最佳貼文

2021-07-11 10:55:33

【法律幹話文運動:公投大選】 - 徐自強冤獄案,被扯與國民黨新北市長候選人侯友宜有關,侯友宜 2 日指出,他當時在北市刑警大隊,只支援辦案,未負責偵訊,連徐自強長什麼模樣?看都沒看過、問也沒問過,怎麼會說我去刑求他? - 然而我們認為侯友宜的說詞是避重就輕。 - 1995 年,黃春樹遭綁架撕票案,案...

黃自強律師 在 游大東 Instagram 的最讚貼文

2020-05-09 05:12:28

【 金裝律師 】 今季韓劇其中一個焦點劇目,是由「韓流元祖級男神」張東健和「上位中暖男」朴炯植齊齊擔正的KBS劇集《金裝律師》(Suits),現時可於OTT網站viu.com及手機應用程式可免費收睇,逢周三、周四深夜上架,附繁體中文字幕,現已更新至第8集。 有別於愛情劇或者溫馨倫理劇,看得多會覺...

  • 黃自強律師 在 法律白話文運動 Plain Law Movement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1-09-24 18:4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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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審判王信福》根據真人真事改編,如實呈現一個死刑定讞案件的審理過程,讓觀眾猶如置身法庭現場,旁觀檢辯雙方的攻 防火花,也啟動自身的思索。​

    本片由諸多素人演員擔綱演出,例如曾有被告經驗的張惠菁 、鄭性澤、莊林勳飾演法官,曾經死刑定讞、後來平反的徐自強飾演被告王信福,律師黃致豪飾演律師,與法律毫無交集的馬世芳飾演檢察官,戲裡戲外形成有趣的呼應或對比。​

    本片即將在09/24週五晚上7點進行線上播映,歡迎大家一起來看看, #活動不需要報名,只要在「審判王信福」和其他救援大隊團體臉書上,即可觀看電影。電影預計放映一小時, #播畢後會緊接著一小時的映後座談。​

    本次映後座談邀請到《審判王信福》的共同導演,也是廢死聯盟理事長的 #張娟芬、王信福救援大隊律師 #林俊宏、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倡議部副主任 #張馳、異色檔案youtuber #DK 一起與談。​

    _______​

    馬世芳:​
    「(王信福)這種冤案救援起來,社會老百姓一般對於他們的眼光,本來就會帶著疑慮,覺得你本來就不是什麼好東西。甚至會覺得就算冤枉你也不算太冤枉。」​

    張娟芬:​
    「這裡真正的重點在於國家的權力,國家有沒有在判決裡頭提出一個可以說服我們的理由。」​

    張蕙菁:​
    「有時候權力的展現,可能在你不是那麼重視事實,或是你可能有一種漫不經心,因為你不會被質疑。」​

    黃致豪:​
    「王信福這個案子需要被看到,他是典型的司法正當程序底下的犧牲者。」​

    _______​

    #延伸閱讀​

    👽王信福大事記:​
    https://www.taedp.org.tw/topic/10144
    👽王信福漫畫電子檔:​
    https://reurl.cc/dGdRAy
    👽王信福案十大疑點:https://www.taedp.org.tw/story/10814
    👽救援大隊成立記者會:https://www.taedp.org.tw/story/10858​
    _______​

    #主辦單位 ​

    【王信福救援大隊】​
    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
    台灣人權促進會​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台灣刑事辯護律師協會​
    台南律師公會刑事人權委員會​
    台灣無辜者行動聯盟​
    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
    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
    人本教育基金會​
    台灣永社

    #合辦單位​
    法律白話文運動

  • 黃自強律師 在 法律白話文運動 Plain Law Movement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1-08-10 18:55:35
    有 26 人按讚

    【關於活動】
    2020年至2021年我們完成了六場城市巡迴放映,從台北到台中、嘉義、台南、高雄和台東。除此之外,救援大隊的成員也跑了超過25場校園和一般團體申請的放映。
    .
    今年下半年,本來預計規劃多幾場的放映,卻因為遇上疫情,讓實體放映只能暫緩。
    .
    在克服技術上的問題後,我們決定在31年前,王信福案發的8/10這天,嘗試辦理一場線上放映。活動將會透過臉書直播的方式,一起看電影+映後座談。
    .
    活動不需要報名,只要在「審判王信福」和其他救援大隊團體臉書上,即可觀看電影。電影預計放映一小時, #播畢後會緊接著一小時的映後座談。
    .
    本次映後座談邀請到《審判王信福》的共同導演,也是廢死聯盟理事長的 #張娟芬,法律白話文運動的創辦人 #楊貴智律師,以及鷺江國小老師也是廢死聯盟的常務理事 #翁麗淑 一起與談。
    -----------------
    【關於電影】
    ■錢翔、張娟芬 | 台灣 | 劇情片 | 59分鐘 | 2020 | 中英文字幕
    ■申請連結:https://forms.gle/uM3ptjYudzy3CSj88
    .
    《審判王信福》根據真人真事改編,如實呈現一個死刑定讞案件的審理過程,讓觀眾猶如置身法庭現場,旁觀檢辯雙方的攻防火花,也啟動自身的思索。
    .
    本片由諸多素人演員擔綱演出,例如曾有被告經驗的張惠菁、鄭性澤、莊林勳飾演法官,曾經死刑定讞、後來平反的徐自強飾演被告王信福,律師黃致豪飾演律師,與法律毫無交集的馬世芳飾演檢察官,戲裡戲外形成有趣的呼應或對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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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審判王信福》雖然是一部穿越時代的法庭劇,卻仍然充分呈現如今許多法庭真實的樣貌,透過法庭上審檢辯三方的互動過程,具體而微的讓觀眾在短短1小時內深刻的理解到本案在審判過程中的瑕疵與不足。
    .
    「冤枉一個壞人,也是剛好而已?」的提問,值得每個有機會參與審判的國民法官進行反思。

  • 黃自強律師 在 鄭錦滿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1-07-17 20:58:26
    有 358 人按讚

    【#熱血鳳凰計劃(一)】

    因2014年「佔領旺角」事件 及2016年「旺角魚蛋革命」事件被政治檢控罪成,2017年初,柏洋、言某及小弟相繼入獄,「熱血鳳凰計劃」應然而生。其宗旨是集合眾人之力,建立一個自給自足、自強不息的社會網絡,以協助有需要之抗爭者重投社會。

    但事實上,當年尋找合作伙伴比較困難,最終能夠直接或間接幫助到的人數,相比起「國泰民安 人道支援」並不多。到底是好事,還是壞事呢?

    而且,當年社會氣氛亦不如現在。試過遇到老闆認為使用「暴力手法」的抗爭者應該買個教訓,接受牢獄刑罰,講明只幫助「和理非」抗爭者。諸如此類的,都幾多,當中更有些成為了現時出名的「黃店」老闆。

    當時我們亦否定了自資搞生意,因為商業運作必須計算利潤,一談利益、要賺錢就好容易被抹黑為「熱狗呃錢」之類,墮入無謂的泥漿摔角。泰博與小弟,以及一班有心人,只是想幫助抗爭者而已,不想牽涉無謂的爭論。

    現在,小弟得到幾位律師、有心人老闆的支持及信任,有幸協助營運 Ready2Move 源哲國際物流搬運公司,已經沒有以上的顧慮了。

    只要能夠在有限的資本及時間內,將公司業務達至收支平衡(暫時是員工有工開、有糧出,公司無錢賺🥲),就可以繼續以我帶隊的方式,讓更多有需要人士有工開了。

    想交代返「熱血鳳凰計劃」的事,因為這幾年間,有手足嬲咗我,冇好好哋發展這項目,中間仲消失一段時間。

    現在我的目標好明確,希望在再次入獄之前(Prepare for the worst😅),培育好幾位能夠接手我手頭上各類工作嘅人才,咁我就可以放心離開,或者重回深潛狀態了。

    圖註:當年 Angryangry 為我們設計「熱血鳳凰TEE」,小弟早前向他交代近來的進度,之後會將內容寫成短篇文章,大家可以 subscribe 我的 patreon ⋯⋯(講笑🤪)

    會慢慢與大家分享,多謝一直以來的支持!🙏🏻

  • 黃自強律師 在 黃偉民易經講堂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2018-01-16 19:35:27

    Wong Wai Man
    美國德州大學剛拒絕了董建華主理的基金會一項捐款,以防中共滲透;
    何志平仍在紐約獄中等候審訊,他的起訴書,法官說一年都看不完;
    鄭若驊的僭建,已不止是操守問題,還可能涉及刑事詐欺。不過,她似乎有恃無恐;
    西環從暗地干預港事,干脆走上地面。他們的頭頭王志民公然踐踏基本法第22條,還自鳴得意的說:中環西環走在一起是為香港好,未來一定會愈多走在一起。公告天下,中聯辦才是香港的權力核心;
    林鄭接受鄭若驊的僭建,她說:如果鄭若驊事忙是事實,咁就唯有係事實。鄭若驊和她同一時間知道住宅有僭建,那便不涉隱瞞云。
    看看今日香港的領袖在說什麼,做什麼?
    他們企圖用文明世界的語言和邏輯,來替中共行事。
    如果今日香港的特首,由北京直接派大陸官僚來做,他們就像李飛、王志民一樣,言行古怪,令港人憎厭。
    但用董建華、何志平、林鄭、鄭若驊,這些菁英,他們會跟你用專業的語言辭彙,國際的邏輯思維,替中共做事。
    這就是山火賁卦的包裝意味了。賁,代表金錢利益的貝字,上面還放了漂亮的花卉。
    雞年的值年卦是火雷噬嗑,弱肉強食,森林規律,但手法,是噬嗑卦的綜卦,山火賁卦。美麗的手法,包著醜陋的噬嗑廝殺,連骨都將你吃掉。
    林鄭做特首,基本上和北京派一個大陸人來無分別。
    但她好像和你說道理。
    對於政府運作,她經常驕傲的強調,她三十七年的公務員生涯,熟識程序理據;當大律師們在基本法找不到一地兩檢的法律依據時,她又說大狀們菁英心態。
    但林鄭本人又一直以菁英姿態驕於人前。
    她會告訴你,十三年年中小學都考第一,只有一年考第二已經哭得死去活來;直入港大,畢業入政府AO。從未在外面世界搵食;她到競選特首才第一次買廁紙,方知便利店冇廁紙賣。
    她有理據時,像追殺唐英年僭建時,臉露寒霜;她理虧時,像鄭若驊的醜聞,她又要市民應該包容,因人才難得。
    她忠於她的主。她常強調,她是天主教徒;九七前,她忠於殖民地政府,是英國人悉心調教的能吏;梁振英對唐英年一役,盡顯她忠心又心狠手辣的一面。
    她曾說,她的神在天堂已經給她預留位置。不知說的是宗教,還是中共政權。
    這樣品性的人,正在主理香港政務。助她掌管財務的,是劏房陳茂波;助她負責法律的,是僭建鄭若驊。主理政府總務的,是庸碌張建宗。
    這樣的政府,任務是將香港變為一個大陸城市,無論品味上和價值觀上。但我們面臨的大挑戰,是世界性的失業潮。
    大失業時代來臨,這樣的政府,能帶領香港,走出困局嗎?
    香港人喜歡求神問卜,尤其是時值年尾,那些拜神、拜太歲、點燈的活動又頻繁起來。
    人在無助的時候,都希望形而上有一位關注蒼生的菩薩,賞善罰惡,助我們渡過難關。
    易經繫傳說:
    易曰:自天祐之,吉無不利。
    但孔子認為沒有那麼簡單的。
    你拜拜太歲,一個月花幾百元點點燈,去西貢放生兩桶魚,在黃大仙叩叩頭,就有神靈來保佑你?
    孔子說:
    祐者,助也。天之所助者,順也。
    人之所助者,信也。
    履信思乎順,又以尚賢也。
    是以自天祐之,吉無不利。
    孔子認為:祐是保佑,上天真有神靈的話,只會扶助那些順著善道行事的人而已,不是你燒香磕頭,花點小錢,神靈就保佑你的。
    人之所助者,信也。人要建立信譽,旁人才會幫你。人若沒有信譽,誰肯幫忙?人都不幫,何況菩薩?何況上天?
    履信思乎順,又以尚賢也。履信,做人要自信信人,自立自強。思乎上天之意,上天有好生之德,是至善的。明白上天心意還要尚賢,群著一班賢者,好人,大家向善。這樣才吉無不利。求神求佛保佑,必須先從個人做起。
    自助天助,才是中華文化精神。

    2018年1月16日 星期二 5pm
    你的收看、訂閱、讚好便是對「易經講堂」的支持,謝謝。

  • 黃自強律師 在 公視新聞網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2014-12-23 19:12:07

    民間司改會等團體全力救援的徐自強案,今天更九審開庭。為釐清案情,法院出奇招,問徐自強是否願意和已經死刑定讞的原案共同被告黃春棋「對質」。

    本影片為徐自強在法庭外接受報社記者訪問時的狀況。報社記者問他,是否擔心如果在法庭上對質,黃春棋會「提出尖銳的問題甚至吵架」。 徐自強表示不會擔心;其實他個人有很多話想問黃春棋,也很希望知道黃春棋到底想問他些什麼。不過因為涉及法律程序問題,還是要由律師們討論決定。

    徐自強的義務辯護律師林永頌、尤伯祥、陳建宏等人表示,大法官釋字582號解釋,以及刑事訴訟法上規定,法庭上的交互詰問程序,並不是對質的概念。因為原來的同案被告黃春棋已經死刑定讞,在更九審是證人的身分,而且已經拒絕作證或為證詞具結。如果在法庭上讓兩人「對質」,恐怕會產生被告與證人雙方在法庭上對罵之後,被告或律師卻無法進一步詰問證人的狀況,損及被告的權益。因此他們還需要審慎考慮。

    (攝影:吳東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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