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高雄市政府勞工局勞資會議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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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勞資會議產品中有5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8,242的網紅高雄市議員鄭孟洳,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2019/04/18 衛生環境部門業務報告與質詢】 影片連結:待上傳 #推動銀髮族整合性門診 我國2018年3月底65歲以上人口已14%,正式邁入「高齡社會」,根據國家發展委員會推估,預計 2026年我國老年人口將超過20%,進入「超高齡社會」,高齡化浪潮席捲而來,因應這樣的問題,中央...

  •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勞資會議 在 高雄市議員鄭孟洳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19-04-19 17:2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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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4/18 衛生環境部門業務報告與質詢】
    影片連結:待上傳

    #推動銀髮族整合性門診

    我國2018年3月底65歲以上人口已14%,正式邁入「高齡社會」,根據國家發展委員會推估,預計 2026年我國老年人口將超過20%,進入「超高齡社會」,高齡化浪潮席捲而來,因應這樣的問題,中央、地方一致協力推行長照相關政策,老人福利推動聯盟調查顯示,高齡就醫前三大困擾包括掛號、看診、批價、領藥等候時間過長,占71%;需要分多科掛號,掛號流程複雜占70.9%;前往醫院的交通不方便則占53.7%。

    國民健康署曾對中老年身心社會生活狀況長期追蹤調查,國內86.2%的老人有慢性病,其中又有50%以上有三種以上的慢性病。台灣醫療改革基金會也有相同發現,根據醫改會調查,家屬在陪同長輩就醫過程經歷各種辛酸,其中最嚴重的五項分別是「重複用藥」占68.4%、「陪同就醫耗時費力」占58%、「吃藥常搞錯」占38.9%、「多科看診」占36.1%、「不清楚自費項目」則占31.9%。

    隨著高齡人口增加,提升長者的就醫品質應該獲得重視,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自2010年推動「以病人為中心的整合照護計劃」,而台北也有四家市立醫院在推行銀髮族門診,銀髮族整合性門診是友善長輩的就醫系統,結合了門診、住院、居家照護等團隊,藉此將各種問題溝通協調好,長輩就不需要耗費多數時間在醫院,因此,阿洳要求衛生局,先從市立醫院開始推動銀髮族整合性門診,友善長輩的醫療系統,可以減少長輩就醫負擔、用藥衝突的問題。

    #保障教師與教保員薪資

    準公共幼兒園政策,約有3成教保人員月薪並未達到政府宣稱的29,000元,部分業者將年終獎金、考核獎金等加入其中才達29,000標準,也有業者加收延後托育費用,但並未發給教保人員加班費。明顯違法的事實,阿洳要求勞工局會同教育局,積極查核,保障準公共化幼兒園,教師與教保員的薪資!

    #推動積欠工資墊償基金修法

    「積欠工資墊償基金」是政府為使勞工受到即時保障,為了防範雇主因無預警歇業、清算或宣告破產,致積欠勞工工資、退休金或資遣費,於勞動基準法第28條訂定由雇主於平時繳納一定數額的積欠工資墊償基金,當雇主歇業、清算或宣告破產而積欠勞工工資、退休金或資遣費時,得由該基金先行墊償,以加強勞工經濟生活保障。

    但實務上,常遇到勞工在申請時常遇到勞工在積欠工資墊償上遇到的問題包括雇主未投保勞保、或擅自變更投保單位導致計算積欠工資墊償的年資受損、雇主不願提供工資工時紀錄、企業技巧性變換人頭負責人,換方式繼續經營無法認定歇業等問題,讓勞工即使循法律途徑,走民事訴訟程序而且都勝訴,可是只要雇主倒閉脫產,即便民事判決已經勝訴,也強制執行不到,拿著法院判決另申請積欠工資墊償時,卻因上述各種原因無法請領,原本立意良善的制度,卻使勞工身心俱疲。

    阿洳要求勞工局正視勞工權益,經勞資協調不成立時,應積極輔導勞工循法律途徑或申請墊償基金,另針對墊償制度與中央研議修法,面對企業惡性倒閉或規避責任,勞工循法律途徑勝訴時,墊償基金制度必須將其納入考量,真正發揮保障勞工經濟生活的功能。

    #檢討環保局空氣清淨機認捐行為

    環保局以公益為由,詢問廠商認捐空氣清淨機意願,今不管是在公務員私下拜訪或以會議形式邀集廠商,在公益勸募條例第5條就有所規範「各級政府機關 (構) 得基於公益目的接受所屬人員或外界主動捐贈,不得發起勸募。」阿洳要求環保局檢討,不該以公益之名,合理化其行政瑕疵之實。

    #高雄市議會
    #市政質詢

  •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勞資會議 在 黃捷 高雄市議員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19-03-22 10: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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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樂之捐】一再發生,社會局切勿縱容🙅‍♀🙅‍♂


    今年於初某社福機構任職的社工,向高雄市社會工作人員職業工會提出申訴,該機構疑似有薪資回捐的情況,經社工工會及社會局家防中心查證並證實,當事社工的應領薪資,每月有將近七千元的薪資「被捐回」違法機構的口袋,甚至未依照投保級距,替社工加保勞保、健保及勞退!


    雖然社會局局長葉壽山承諾要全面清查高雄市的社福委外案,對違法機構進行法規懲處,並與勞工局及社工工會加強勞動檢查、修正委託案件的補助法規、公告違法機構,但昨日(3/21)高雄市社工工會收到公文函覆,對此機構違法一事,僅已「薪資短發及勞健保低辦已補足」回應。


    黃捷在此呼籲社會局正視薪資回捐陋習,切勿一再縱容,社會局應兌現承諾,積極主動來進行調查,並將違法單位進行公告。維護第一線辛苦社工的權益,才能保障高雄社會福利的品質!


    #政府補助人事費月薪三萬四
    #每個月七千元的薪水直接被扣下來
    #最後社工實拿低於兩萬七
    #離譜的不成文陋習

    #致高市社會局:切勿縱放薪資回捐,與社工工會攜手捍衛社工權益


    近來台灣的社會福利服務產業並不平靜,先是監察院糾正衛生福利部長期罔顧社工勞動權益,緊接著臺北市爆發新女性聯合會違法解雇七名社工的嚴重勞資爭議,致使基層社工輿論沸騰。然而,高雄市在年初其實也發生了一件嚴重的薪資回捐案件。


    事件的經過大概如下:年初時,有一名曾任職於高雄市「安心田心理諮商所」的社工向本會申訴其疑似遭遇薪資回捐。工會幹部得知訊息後,隨即與當事人展開月餘的討論和蒐證,確認當事人於任職期間,除每月薪資差額高達7,000元,累計差額達8萬餘元。更離譜的是,該單位竟以當年度最低薪資為當事人投勞健保,藉此壓低人事成本,完全視社工勞動權益於無物。


    在收集完違法證據後,本會取得當事人同意,由本會代表向高雄市政府家防中心舉發,當天亦由家防中心主任親自主持會議釐清案情,主任當場指派承辦窗口,並承諾將對該機構承接之所有方案展開全面調查。


    調查期間,新任社會局葉壽山局長、葉玉如副局長及社會局各科室主管亦曾連繫高雄社工工會,親自說明案件調查經過,表示已進行徹查,亦已要求機構將差額退還予社工,同時也會依照相關法規懲處該機構不可繼續承辦政府委託案件。工會代表同時也要求市府應以此案為例,修正相關委託案件的補助法規,並公告違法機構,達到資訊公開透明,藉此杜絕薪資回捐,避免再有無辜社工受害。席間,葉壽山局長主動向社工工會代表承諾,接下來除全面清查本市委外案件之外,未來將邀請勞工局、高雄社工工會,三方會同抽檢市府委外案件,聯手維護本市社會工作人員的勞動條件。對此,本會非常肯定高雄市政府社會局積極查辦此案,以及願意傾聽基層的心聲進行改革。


    緊接著,經過高雄市府近一個多月的調查後,高雄社工工會終於在3月21日上午收到主管機關高雄市政府社會局家防中心調查與處理結果回文(圖一)。但令人訝異的是,家防中心的回文僅以未滿一紙的內容,僅是輕描淡寫地寫著機構已退還差額,缺乏基層社工最為關注的資訊,即載明該單位之違法行徑、懲處內容及後續策進作為,本會著實無接受如此輕率的回覆。


    為能取信基層社會工作人員,彰顯高雄市政府社會局有杜絕薪資回捐之決心,敢問社會局首長,違法的公告呢?懲處呢?相關的策進作為呢?難道這些違法的社福單位,違法被舉發後,退錢就沒事了嗎 !?沒有權責就停下腳步了嗎 !?機構倒閉更名就沒辦法處理了嗎!?高雄市政府社會局難道要輕易縱放薪資回捐的單位嗎!?


    據此,本會呼籲也期待高雄市政府社會局能有更積極的作為,理應對於本會與本市關注勞動權益的社會工作人員應有以下回覆:


    1. 公告「安心田心理諮商所」各項違法事由
    2. 盡速與衛生福利部確認裁罰權責歸屬,執行並公告對於「安心田心理諮商所」的懲處結果
    3. 高雄市政府社會局杜絕薪資回捐之策進作為



    #高雄社工工會全體幹部 敬上
    #工會不是一個人而是一群人大家一起努力

  •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勞資會議 在 陳信諭 醫師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18-05-02 18: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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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市如何提升勞工的權益?—高雄的勞工自治委員會

    文/ 左營楠梓翰-李欣翰、 陳信諭 醫師
    昨日勞動節刊於 高雄好過日
      
    勞基法修法後,引起台灣各界對於勞動權益的密集探討,也是反映了我們生活在此過勞之島的不滿和憤怒。然而,回到地方上,除了在中央的法律框架下落實勞基法、增強勞動檢查之外,城市的勞動權益提升,我們還可以往哪裡加強?
      
    成立於一戰後1919年的國際勞工組織(International Labor Organization,簡稱ILO),有關注勞動議題的,相信大家對於這個組織不陌生。 ILO 就強調以「勞方」、「資方」、「政府方」三方的代表,在政府召開的會議進行對話,作為勞動,甚至是產業發展的治理機制。
      
    這即是「社會夥伴關係」、或稱做「社會對話機制」。意思就是,讓社會上的勞資雙方衝突,能夠透由機制上設計雙方對等的發言權,雙方攻防形成共識後,再形成政府相關勞動產業政策的決策依據。
      
    我們或許可以從這之中學習一些治理的方式。這當然也有對勞資本質上的衝突「妥協」的意味,意思就是,雙方必然要在自己的立場上有所退讓。但或許這是在抗爭之外,另外一種爭取權利的方式。
      
    📍外國的月亮比較圓,這在台灣能吃嗎?
      
    台灣也曾經有過「勞資政」三方架構!
      
    2001年,陳水扁扁總統執政下,經濟發展諮詢委員會(簡稱經發會)即是以勞資政三方架構開一場會議,其中,雖然對於女性夜間工作、彈性工時、外勞薪資等資方立場訴求讓步,但在大量解雇保護、職業災害保護的勞方訴求立法上,取得一定成果。
      
    2006年,台灣經濟永續成長會議(簡稱經續會)勞方代表採取守勢,更擋住了鬆綁外勞、賦稅優惠、派遣勞工立法等等不利勞方的資方訴求。(註1)
      
    可惜的是,馬英九上任後,這些產業會議就回歸到「產官學」架構,已經沒有勞方工會的代表進入諮詢會議中。
      
    🔥高雄的全台首創:「勞工自治委員會」
      
    其實,更早之前的1999年的謝長廷市長,高雄就設置了勞工自治委員會。設置要點即提到:
      
    「本會置委員十五人至二十一人,市長與本府勞工局局長、社會局局長 、建設局局長、衛生局局長為當然委員,其餘委員由市長聘(派)任之。」
      
    勞工自治委員會,功能如下:
    📍協助擬定勞工政策。
    📍協助各業勞工成立工會,保障工會行使勞動三權(團結權、爭取權、協商權),以達工會自立、自治。
    📍反映勞工意見,對不合時宜之勞工政策、法令,建府、中央主管機關修改或廢止之。
    📍提供有關勞工施政建議及勞工事務興革意見。
      
    此架構下,勞工局應成為協助的角色,勞動委員會的共識才是城市勞動施政的大方向,更甚至產業、社福、醫療等等政策,都是可以扮演一定的角色。
      
    好過日曾經諮詢過 石油工會第一分會的幹部,對於勞工自治委員會所扮演的角色,也是有所肯定。可惜的是,陳菊市長上任後,委員會就陷入停擺。此次民進黨高雄市長初選前,管碧玲立委也提出了重啟勞工自治委員會的政見。
      
    當然,很多人會疑問,勞工自治委員會的重啟,能夠加強勞工的權益嗎?
      
    我們認為,勞工的自我組織、壯大、再到自治,都是未來我們可以努力的方向。從決策的框架下,提升工會/勞工代表的社會地位和認同,相信未來會有更多人願意參與工會、一起為了眾人的勞動權益守護捍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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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1 編改自何明修教授著作 《支離破碎的團結—戰後台灣煉油廠和糖廠的勞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