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這篇高級中等學校辦理員生消費合作社注意事項鄉民發文收入到精華區:因為在高級中等學校辦理員生消費合作社注意事項這個討論話題中,有許多相關的文章在討論,這篇最有參考價值!作者TCKJACKY (偉)站內studyteacher標題Re: [高中] 請益高中代理教師入股合...
根據〈高級中等學校辦理員生消費合作社注意事項〉、〈臺北市各級
學校員生消費合作社設置管理要點〉看起來,只要是學校的教職員工
就可以加入學校的合作社。
但母法〈合作社法〉有規定加入合作社需要經過理事會同意方可入社,
反過來說,若理事會不同意,理論上來說是可以否決入社案的。
總之代理教師應該是可以申請入社,除非理事會不同意。
ps1.除非代理教師不算學校現任教職員工
ps2.我查不到新北市合作社的相關法規
ps3.節錄相關法律規定如下:
〈合作社法〉第14條:合作社成立後,凡願入社者,應有社員二人以
上之介紹,或直接以書面請求,依下列規定決
定之:
一、加入有限責任或保證責任合作社,應經理
事會之同意,並報告社員大會。
二、加入無限責任合作社,應由社務會提經社
員大會出席社員四分之三以上之通過。
新加入之社員,合作社應於許其加入後一個月
內,向主管機關登記。
http://coop.moi.gov.tw/moi-codex/moi-a01.html
〈高級中等學校辦理員生消費合作社注意事項〉
四、社員資格與權益:學校其教職員工均得參加員生社為社員,在學
學生為預備社員,預備社員得選派代表參加社
員大會。
http://coop.moi.gov.tw/moi-codex/moi-c07.html
〈臺北市各級學校員生消費合作社設置管理要點〉
四、學校現任教職員工及在學學生得依其自由意願加入員生社為社員,
未滿二十歲之限制行為能力者為預備社員。
http://www.laws.taipei.gov.tw/taipei/lawsystem/
showmaster01.jsp?LawID=P05G2012-20060503
縮網址:http://goo.gl/klgXyJ
※ 引述《challenging (challenging)》之銘言:
: 這是個小問題,但還是很想請益一下版上的先進...
: (OS.我承認,我還滿想要那麼一丁點小小福利,它可以讓我小小的快樂一下!)
: 事情是這樣的...
: 本人在過去的四年,均在台北市的國中代理,
: 這些年也都很自然而然的入股了學校的合作社,
: 今年有幸考上新北市的高中代理,
: 昨天,也很碰巧的遇到了辦理此業務的同事,
: 她突然問我:"你是正式還是代理?"
: 我說:"代理。"
: 她接說:"哦!那你不用交合作社股金?"
: 我說:"是哦……可是,我以前好像都有繳?!而且,福利好像也挺不錯的!"
: 她說:"代理的不用啦!而且,到時你們離開時退股也很麻煩。"
: 我回答:"哦…."
: 隨後就離開了…
: 剛剛突然又想起這問題,還是很想找到答案,
: 感覺好像只是承辦人員為了省事才回答說代理不用繳,
: 於是上網搜尋了一下,但查無我任教學校的合作社相關辦法,
: 不知代理老師是否可以入股合作社??
: 是依各校自行訂定辦法?還是有統一的相關辦法?
: 感謝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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