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駕駛車輛授權書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駕駛車輛授權書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駕駛車輛授權書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駕駛車輛授權書產品中有2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8萬的網紅本土研究社 Liber Research Community,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政府收緊查冊安排 邊個最開心?】 上星期港台記者因查冊而被捕,剛剛亦再有一位透過查冊揭發警長私家車跟蹤黃之鋒嘅市民被捕。及後有傳聞指政府打算進一步收緊記者查閱車輛登記冊嘅條件【註1】,換句話說將來記者做偵查報道,或民間團體要確認資料以作研究,將會困難重重,亦面臨法律風險。 值得注意嘅係,政府要...

  • 駕駛車輛授權書 在 本土研究社 Liber Research Community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0-11-13 22:4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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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收緊查冊安排 邊個最開心?】

    上星期港台記者因查冊而被捕,剛剛亦再有一位透過查冊揭發警長私家車跟蹤黃之鋒嘅市民被捕。及後有傳聞指政府打算進一步收緊記者查閱車輛登記冊嘅條件【註1】,換句話說將來記者做偵查報道,或民間團體要確認資料以作研究,將會困難重重,亦面臨法律風險。

    值得注意嘅係,政府要求除咗收緊車牌查冊外,順便以「避免起底」為由要求所有部門檢視各個查閱登記冊嘅安排,例如土地、公司、建築圖則、婚姻名冊等等。其中婚姻登記名冊已經預先打響頭炮:入境處「誤稱」法例已改,嘗試拒絕記者查閱某高官嘅婚姻登記狀態【註2】。

    聽到呢個「避免起底」安排,最開心嘅可能係一眾高官。因為單單過去10年,因查冊被揭發官員涉嫌違規違法嘅事件,多到不能盡錄。本研精選左以下同最高層官員有關嘅新聞,全部都靠傳媒查冊先揭發或確認詳情:

    【僭建:唐英年、梁振英、鄭若驊、楊祖賜】

    -2012年,《明報》透過查閱建築圖則揭發,時任政務司司長唐英年的約道大宅有大規模僭建,其後唐英年因深陷醜聞而失去支持,最後落選特首選舉。

    -同樣係2012年,受惠於「唐宮風暴」當選特首嘅梁振英,就任前同樣被《明報》亦透過查閱建築圖則,揭發梁振英持所住嘅山頂大宅有僭建物。梁振英曾宣稱「確認」大宅無僭建,但後來辯稱為「無心之失」。

    -2018年,鄭若驊就任律政司前夕,被《蘋果日報》及《明報》透過查閱建築圖則,揭發她位於屯門的獨立屋有僭建物,同樣有僭建物的鄰屋由潘樂陶擁有。記者透過婚姻登記冊,證實兩人為夫妻關係。及後潘樂陶被檢控,罰款2萬元,而鄭若驊則未被檢控。

    -2020年,輔警總監兼新鴻基地產市務總監楊祖賜被《明報》透過土地查冊發現其西貢村屋僭建,及透過查閱「地段索引圖」發現,該村屋外架設圍欄佔用官地供私家車停泊。後來楊祖賜拆除僭建物,但要求地政處批准透過短租繼續佔用官地。

    【呃租津:麥齊光】

    -2012年,前發展局局長麥齊光被《蘋果日報》揭發與前路政署助理署長曾景文互相租住對方擁有的單位,以獲取公務員租金津貼。《蘋果日報》透過土地查冊,確認兩人所住單位實為對方擁有。數日後,《蘋果日報》同樣透過土地查冊獲得「賣樓授權書」,確認對方可以出售自己嘅單位,猶如自己擁有一樣,印證「呃租津」嘅指控。最後麥齊光下台,與曾景文同被判監。

    【囤地:陳茂波】

    -麥齊光落馬後,陳茂波取而代之就任發展局局長。但陳茂波同樣將被查冊「纏繞」。2013年,《蘋果日報》透過土地查冊及公司查冊,證實太太許步明及家人透過空殼公司持有古洞北新發展區內嘅三幅農地。其時陳茂波主理新界東北發展計劃,若被收地估計坐收1245萬,遠超94年時買入價,引起囤地自肥質疑。最後陳茂波辯稱土地由「太太及太太的家人」持有,最後事件不了了之。

    【經營劏房:陳茂波】

    -被揭發囤地前一年,陳茂波被《蘋果日報》透過土地查冊及公司查冊,透過許步明持有公司喺佐敦同大角嘴經營劏房,涉違反建築物條例。而發展局正正係處理建築物條例事宜,明顯有利益衝突,事件後來不了了之。

    【路上炸彈:亦係陳茂波】

    -2013年8月,陳茂波係銅鑼灣駕駛七人私家車時無打燈切線,釀成車禍,事後被控不小心駕駛,罰款了事。記者透過查冊證實該七人車為陳茂波名下公司持有,為2012年10月時陳茂波涉嫌「酒駕」開車違規切雙白線嘅同一部車。

    【假首置身份買樓避稅:鄭若驊、周達明、謝曼怡】

    -2018年1月,律政司司長鄭若驊被揭發屯門寓所僭建後不久,再被《明報》透過土地查冊揭發前一年以個人身份名義「首次購入」淺水灣豪宅,避過印花稅「辣招」,慳稅600萬。但鄭若驊早前已被傳媒透過土地及公司查冊,得悉透過私人公司名義持有屯門及沙田住宅單位,證實為「假首置」。

    -《香港01》透過土地查冊發現,訂立樓市「辣招」嘅高官,亦被揭發有份參與避稅。2018年,時任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常任秘書長(庫務)謝曼怡負責制定「辣招」政策。但其夫時任公務員事務局常任秘書長周達明喺「辣招」推出前,將九龍東單位轉讓畀謝曼怡,令周達明及後可以以「首置」身份買入新物業,「慳稅」逾500萬元。

    【收受利益:馮永業】

    -2016年,《香港01》透過土地及公司查冊發現,時任民政事務局常任秘書長馮程淑儀與賭王姨仔陳婉玉互換豪宅獲利,而其夫馮永業曾為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副秘書長,就開放航權及直升機業務上與陳婉玉有聯繫。廉署及後調查,馮永業最後罪成入獄。馮程淑儀則因「證據不足」而未被檢控,及後升職「坐正D8」,現時為林鄭設立嘅政策創新與統籌辦事處總監。

    -除被揭發與賭王姨仔陳婉玉互換豪宅,《香港01》進一步透過車輛查冊,發現陳婉玉於2009年將超級跑車Maserati轉讓予馮永業,而跑車交易時正是馮於經濟發展及勞工局處理直升機事務後2年,再次引起馮永業的利益衝突問題。

    -查冊侵犯私隱?-

    而家政府放風收緊查冊,聲稱係保障被查冊者嘅「私隱」,例如會否打算引入機制,先徵詢被查冊者嘅同意先可以發放資料?但若然被查冊嘅,係做緊唔見得光嘅交易嘅高官,大家估下佢哋會唔會同意向公眾披露查冊資料?

    由上述無數嘅高官被揭發違法違規事件可以睇到,民間社會透過獲得官方資料嘅權利,確認官員違規詳情以作進一步分析,最後事情得以曝光。無呢啲資料,難以相信政府會主動撤查,何況牽涉嘅係最頂層嘅官員。

    官員為公眾人物,一舉一動將影響公眾利益,官員不可能以「保護私穩」為由禁絕查冊,順便為自己免疫,令公眾無法揭發自己濫權。開放予公眾查冊本身並非與「保護私隱」對立嘅問題,而係一個關乎重大公眾利益嘅問題。

    -封鎖資訊 真相不再-

    事實上,資料「封鎖」已經開始發生:現時查閱出生、死亡或婚姻登記紀錄,已經需獲當事人同意。公眾要知悉官員有否轉移資產比家人,已困難重重。若然相關限制伸延至土地查冊、公司查冊、建築圖則查閱等等安排,官員嘅一連串僭建、呃租津、偷步賣樓、囤地、利益輸送,公眾將無法知悉,亦難以想像現時政府會主動執法。

    可想而知,禁絕查冊後,違規違法行為將會以幾何級數激增。若然政府「避免起底」保護嘅對象,其實係貪污舞弊嘅人,傾力反對收緊查冊安排將會係每個香港市民嘅義務。

    #開放政府研究
    #查冊
    #司馬昭之心路人皆知
    #撐港台

    【註1】運輸署:車牌查冊資料只應用作與交通及運輸相關事宜
    http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1558580-20201105.htm

    【註2】入境處職員誤稱已改查冊法例 見高官名問記者:你係佢邊位?
    https://www.hkcnews.com/article/35469/%E5%85%A5%E5%A2%83%E8%99%95-%E6%9F%A5%E5%86%8A-35469/%E6%9F%A5%E5%86%8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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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駕駛車輛授權書 在 謝智謀-小謀老師 Chihmou Hsieh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16-02-20 17:3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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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管控與風險管理是完全沒有妥協的空間(一)

    從課程前的準備、課程相關規定、緊急情況處理與留守和風險檢視這四個部份來建構組織的風險管理。

    一、課程前的準備

    (一)組織及工作人員準備

    1.組織及工作人員都需具有正確的風險認知及風險意識。組織無論是正職與兼職的工作人員,除了對於風險要有基本的認知與意識外,更必須清楚組織風險管理的內容與行事的準則。

    2.工作人員與參與者的醫療篩檢。國內組織往往只針對參與者做醫療相關檢視,但卻忽略工作人員的部份,然而工作人員的身心狀況也會直接的影響到參與者的參與情況。

    3.依照工作人員的能力來執行活動。人力的適當分配才能達到最好的效能,能力除了活動項目的專業技能、風險管理的能力及經驗外,這項具有風險性的工作,同時也充滿著壓力,必須具備其他軟性的技能,像是態度、特質、自我照顧能力等,這些也是參考的重要依據;除此之外,組織也必須提供或鼓勵訓練或進修的機會。

    4.所有的活動都要經過風險的評估,並且清楚列出。情況允許下,實際的場堪可以更清楚的知道風險的所在,並思考應對的方式,利用相關風險評估的表單可以更明確的列舉出來,而風險會議有助於整合所有的資訊並讓大家清楚。

    5.不同的活動,要有不同的操作程序。活動的類型與性質間差異很大,所面對的風險與處理方式迥異,因此必須針對不同的活動,依照其特殊性來加以建立。

    6.要有適當的保險。工作人員及參與者甚至組織所屬活動場地都要有其適當的保險,且由於課程多是高風險的活動,須確認保險內容是否涵蓋。

    (二)參與者的通知

    1.參與者和/或家長要清楚暸解課程資訊,並決定參與否。要有詳細的相關資料,包括像是課程資訊、參與同意書、身體健康調查表、裝備清單、風險確認書、棄權書等,在清楚瞭解之後,再決定參與活動與否,必要的時候可以口頭的方式詳細說明。

    2.參與者的醫療篩檢。身體健康調查表是重要的第一步,參與者必須誠實回答,有狀況工作人員必須加以確認,並共同討論與決定,必要時要求醫生證明或徵詢專業的意見。

    二、課程相關規定

    (一)課程安全相關規定

    1.必須要符合國家及活動相關單位的法律及規定。國內組織較沒有看到這個部份,然而,戶外活動的許多場域像是山區、水域,都有可能有相關的特殊規定或是需要申請進入,此部份都應該要符合規定。

    2.活動中須有安全簡介,以及裝備使用介紹。各項活動前必須先說明相關的風險及注意事項,並且教導正確的使用裝備,以降低風險。

    3.活動中要有適當的人員比例。除了考慮活動的種類、技術層面、工作人員的訓練與能力、環境因素和參與者的狀況等,也可將共同工作的組織工作人員列入思考,並以安全為主要的考量。

    4.工作人員的課程文書作業。記錄課程過程、環境、事件等,都有助於組織之後的發展與工作。

    (二)藥物、酒精及性關係相關規定

    此部分須慎重考慮課程和參與者的特殊性來做調整。

    1.除醫療使用外的藥物,在課程期間不允許持有和使用。

    2.所有的工作人員與參與者在課程期間不得使用酒精。

    3.所有的工作人員與參與者在課程期間不得有性關係。

    (三)課程裝備相關規定

    1.工作人員和參與者都要有適當的裝備。都要有裝備清單來協助確認。

    2.告知參與者自行準備的裝備,及組織提供些的裝備。參與者的部份也必須利用行前檢查或是電話聯絡的方式來確認裝備的適切性;組織的裝備選擇具有認證或是品質較好的,也是降低風險的方式。

    3.所有的裝備都必須適當的管理及維護。要清楚存放的注意事項,要有使用記錄及汰換規則,借出前必須檢查、記錄,歸還時則要清理乾淨、檢查、清點及復位。

    4.工作人員必須要清楚瞭解裝備。包括使用方式、安裝、照顧、清潔及維修和使用的情況等。

    (四)課程醫療相關規定

    醫療的法律及相關規定也很容易引發爭議,最好可以邀請醫療專業人士來協助此部份的發展。

    1.依照不同的活動而有不同的藥品準備,參與者要準備個人的藥品。不同的活動可能引發的疾病也大不相同,使用藥品清單來協助整理,也必須確認有特殊身體狀況的參與者有自己適合並適量的藥物。

    2.工作人員要有基本急救技能。工作人員往往是第一線的處理人員,需要有基本的技能,最好要有CPR或WFR或EMT等更高級的急救技能或認證。

    3.要有適當的急救、緊急和救援裝備。最基本工作人員要有隨身的急救包,並有適當的內容物和定期的維護。

    4.列出醫療計畫。內容包含了鄰近的醫療資源、急救程序、檢傷分類等。

    5.遠距醫療的合作。在通訊發達的今日,與專業的醫師合作,可以透過手機或衛星電話等,採用遠距醫療的方式,協助診斷、給藥或處理的過程。

    (五)課程中食物相關規定

    1.注意熱量、營養、多樣性、保存性等。根據活動類型、活動長度、環境、季節、預期的天氣和對象的不同來決定食物的數量與類型。

    2.要注意包裝及保存是否符合衛生的標準。

    3.遵循無痕山林(LNT)的食物處理原則。依照個人體型、活動攜帶適量;除去不必要包裝、減低重量與垃圾量;注意衛生及方便性;廚餘、果皮及垃圾要能妥善處理。

    (六)課程中飲用水相關規定

    不飲用生水。避免相關疾病,且要提供乾淨水源或是教導其他清潔水源的方法。

    (七)課程中衛生相關規定

    要提供衛生的訓練或教育,並有適當措施來降低疾病的發生及嚴重程度。像是新型流感必須提醒勤洗手,必要時提供口罩等。

    (八)課程中交通運輸相關規定

    1.對於駕駛人要有適當的規定。包括應有的執照、訓練及相關要求。

    2.使用運輸工具相關規定。像是包括了要有適當的載客數和/或載重量、適當的安全與緊急設備、清楚的逃生出口、適當的保險、定期的保養維護及使用回報系統等。

    3.要有駕駛相關安全規定。包括物品及設施的放置、繫安全帶、使用前檢查及回報系統等。

    4.若是採用租賃車輛的方式,要有評估廠商的標準。國內有大部分的組織採用此方式。像是相關行車執照、紀錄、使用年份等。

    5.如果組織允許使用個人車輛來運送參與者、工作人員和/或裝備,也應有相關規定。國內部份組織有此需要,必須要有明訂的規則。

    6.多利用大眾運輸系統。讓參與者使用大眾運輸系統,降低成本與風險。

    三、緊急情況處理與留守

    (一)緊急情況處理

    1.維護現場安全及其他學員的安全。首要任務是不要再增加傷患,並冷靜下來。

    2.通報總領隊。讓總領隊清楚目前狀況,並依需要做人員的分配與調度。

    3.依傷患情況進行檢傷分類。大致上可分為三級,首先是現場處理,並依照觀察決定送醫與否。

    (二)撤離系統

    1.要有書面的撤離計畫。包括計劃路線、撤退方式等

    2.要攜帶各種緊急聯絡的器材:包括像是收音機、行動電話、衛星電話等,有效的通訊系統也是很重要的,否則很容易在進入偏僻的地方就失去聯絡。

    (三)留守協調系統

    國內在留守系統上較為薄弱,但有效的後勤支援也是風險管理重要的一環:

    1.需有完整與詳細的課程與人員相關資料。以清楚課程行進的位置及內容,詳細的資料有助於緊急情況的聯繫。

    2.需暸解回報系統與程序。與工作人員訂定回報時間,並二十四小時待命,並在狀況發生時冷靜應變處理。

    3.協助聯絡相關單位的協助,安排撤離程序。依照重大意外事件回報順序通知;回應參與者的需要,包括了打電話給家長、給予持續的醫療照護等。

    4.不向其他與事件無關者透漏任何消息。必要時轉給組織統一的發言人。

    (四)事件後的處理與記錄

    1.召開檢討會或安全會議。針對事件深入的瞭解與討論,並將會議紀錄留存。

    2.詳實的事件紀錄。必須清楚而正確的記錄,並將所有紀錄製成文件檔。包含所有相關文件像是醫療授權書、醫療診斷書、事件紀錄、醫療紀錄表等,並加以儲存,國內組織在紀錄方面大多有所缺漏,但詳細的紀錄卻是風險管理在發展上進步的重要因素。

    3.後續保險處理。聯絡保險公司,協助相關理賠。

    4.若有嚴重或死亡的事件,要有長期的事件後續計畫接續進行。像是可能需長期住院的治療、與家屬的互動等。

    四、風險管理檢視與審核

    (一)風險管理的監督

    風險管理的責任分工。雖然國內有些組織強調每個人都必須清楚風險管理,但適當的分工除了將責任壓力分散之外,也可以更清楚的依照不同的層級去負責不同的工作。

    (二)風險管理委員會

    1.風險管理委員會的建議。其主要功能就是要協助降低組織的風險,並進行內部的風險管理及監督,並協助法律與保險方面的問題。

    2.具代表性的委員組成。要有適合且不同的人來參與,包括了外界的專家顧問,定期開會檢視組織各方面風險管理計畫與政策。

    (三)風險管理的審核

    國內組織僅有內部檢視而缺乏外部檢視,而內外部的檢視卻是風險管理步驟中評估與回饋很重要的部分,就如同缺乏讓組織或課程不斷更新的動力。

    1.組織應該定期進行內部與外部的風險管理檢視。以檢測實際的工作情況是否符合相關的規定與程序。

    2.事件資料的整理與分析。透過事件資料的整理與分析,瞭解事件的因素,並從經驗中學習。

    3.相關建議及調整。管理者、野外工作人員和外界專家所組成的專案小組,調查所有事件相關資料並做出建議,更重要的是要依照建議來調整課程與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