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駐外館處驗證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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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駐外館處驗證產品中有19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0的網紅,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徵才機關:國立海洋生物博物館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官職等:無 職系:無 名額:1 性別:不拘 工作地點:90-屏東縣 有效期間:110/07/06~110/08/16 資格條件: (一)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海洋生物、博物館、設計或藝術相關院所畢業,具博士學位。 (二)具獨立策劃展覽及行銷活動之實務經驗...

  • 駐外館處驗證 在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7-06 11:4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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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徵才機關:國立海洋生物博物館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官職等:無
    職系:無
    名額:1
    性別:不拘
    工作地點:90-屏東縣
    有效期間:110/07/06~110/08/16
    資格條件:
    (一)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海洋生物、博物館、設計或藝術相關院所畢業,具博士學位。
    (二)具獨立策劃展覽及行銷活動之實務經驗與能力。
    (三)具備專案計畫整合、執行及控管能力。
    (四)具備良好的資訊、多媒體素養、能善用及整合相關數位及多媒體工具。
    (五)具跨域設計實務工作經驗、插畫能力、電腦繪圖及外語能力者尤佳。
    (六)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各款及第33條之情事。
    (七)無不適任教育人員情事;錄取人員如經查詢有上開不適任教育人員情事者,其錄取資格應予取銷。倘於報名時未發現,於聘任後始發現者,仍應依規定辦理。
    工作項目:
    (一)辦理博物館展覽策展、移展、行銷等業務。
    (二)辦理博物館展示方案規劃設計。
    (三)辦理專案計畫整合及控管業務。
    (四)網路平台行銷維運管理。
    (五)研提科普展覽計畫以爭取館外資源。
    (六)採購及行政相關業務。
    (七)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屏東縣車城鄉後灣路2號(本館備有宿舍)
    電子地圖
    聯絡E-Mail:taieachi@nmmba.gov.tw
    聯絡方式:
    意者請檢具:
    1.履歷表(公務人員簡式版本)。
    2.博士學歷證件影本,如持國外學歷者,依「專科以上學校教師資格送審作業須知」規定,尚須提供:
    (1)經我國駐外館處驗證之學位證書影本及歷年成績證明影本,
    (2)國外學歷修業起迄期間之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核發之入出國日期證明書,
    (3)國外修業情形一覽表。
    3.推薦函(至少2封)。
    4.作品(策展、行銷、插畫、電腦繪圖等)參考文件。
    上開證件影本請於110年8月16日(星期一)前,郵寄本館人事室邱小姐收(944屏東縣車城鄉後灣村後灣路2號),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信封上請註明「應徵展示組助理研究員」及聯絡方式。
    證件不全、資格不符者,恕不通知亦不退件,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若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本館得以從缺。
    聯絡人:人事室組員邱小姐08-8825001分機5541
    備註:應徵人員同意依不適任教育人員之通報與資訊蒐集及查詢利用辦法規定,向教育部、法務部、警政機關及中央社政主管機關進行資訊蒐集及查詢。
    職缺類別:
    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
    * 請注意:本職缺啟用應徵人員調閱履歷功能,應徵者需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公務人員應徵作業說明

  • 駐外館處驗證 在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5-24 09:23:41
    有 12 人按讚

    徵才機關:國立海洋生物博物館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官職等:無
    職系:無
    名額:1
    性別:不拘
    工作地點:90-屏東縣
    有效期間:110/05/24~110/06/11
    資格條件:
    (一)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海洋生物、博物館、設計或藝術相關院所畢業,具博士學位。
    (二)具獨立策劃展覽及行銷活動之實務經驗與能力。
    (三)具備專案計畫整合、執行及控管能力。
    (四)具備良好的資訊、多媒體素養、能善用及整合相關數位及多媒體工具。
    (五)具跨域設計實務工作經驗、插畫能力、電腦繪圖及外語能力者尤佳。
    (六)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各款及第33條之情事。
    (七)無不適任教育人員情事;錄取人員如經查詢有上開不適任教育人員情事者,其錄取資格應予取銷。倘於報名時未發現,於聘任後始發現者,仍應依規定辦理。
    工作項目:
    (一)辦理博物館展覽策展、移展、行銷等業務。
    (二)辦理博物館展示方案規劃設計。
    (三)辦理專案計畫整合及控管業務。
    (四)網路平台行銷維運管理。
    (五)研提科普展覽計畫以爭取館外資源。
    (六)採購及行政相關業務。
    (七)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屏東縣車城鄉後灣路2號(本館備有宿舍)
    電子地圖
    聯絡E-Mail:taieachi@nmmba.gov.tw
    聯絡方式:
    意者請檢具:
    1.履歷表(公務人員簡式版本)。
    2.博士學歷證件影本,如持國外學歷者,依「專科以上學校教師資格送審作業須知」規定,尚須提供:(1)經我國駐外館處驗證之學位證書影本及歷年成績證明影本,(2)國外學歷修業起迄期間之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核發之入出國日期證明書,(3)國外修業情形一覽表。
    3.推薦函。
    4.作品(策展、行銷、插畫、電腦繪圖等)參考文件。
    上開證件影本請於110年6月11日(星期五)前,郵寄本館人事室邱小姐收(944屏東縣車城鄉後灣村後灣路2號),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信封上請註明「應徵展示組助理研究員」及聯絡方式。
    證件不全、資格不符者,恕不通知亦不退件,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若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本館得以從缺。
    聯絡人:人事室組員邱小姐08-8825001分機5541
    備註:應徵人員同意依不適任教育人員之通報與資訊蒐集及查詢利用辦法規定,向教育部、法務部、警政機關及中央社政主管機關進行資訊蒐集及查詢。
    職缺類別:
    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
    * 請注意:本職缺啟用應徵人員調閱履歷功能,應徵者需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公務人員應徵作業說明

  • 駐外館處驗證 在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3-31 16:1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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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徵才機關:衛生福利部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官職等:無
    職系:無
    名額:正取1名。
    性別:不拘
    工作地點:90-屏東縣
    有效期間:110/03/31~110/04/14
    資格條件:
    (一)領有中華民國醫事專門職業證書,並取得醫事人員人事條例所規定師(一)級任用資格,且具有下列經歷之一者:
    1、教育部審定之副教授以上職務滿三年。
    2、醫學中心科(部)主任以上職務滿三年,或非本部所屬經評鑑合格之教學醫院科(部)主任以上職務滿五年。
    3、本部所屬醫院科主任以上職務滿五年。
    4、於本部所屬醫院任職滿十年,並曾於本部所屬之地區醫院服務滿二年,或於偏遠、離島地區之醫院服務滿一年。
    5、衛生行政機關相當薦任第九職等以上主管職務滿五年。
    (二)前項各款職務年限相同之經歷年資得以併計。
    (三)本部所屬醫院副院長任現職滿三年,始得參加遴選。
    (四)具有醫院經營理念、領導協調能力及良好品德操守。
    (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各款情事之一者。
    工作項目:
    襄理院務
    工作地址:
    本部恆春旅遊醫院
    電子地圖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一、遴選成績評定:
    (一) 遴選小組委員面試:面試項目有:1.個人服務意願及過去工作經歷與績效、2.經營醫院理念(發展願景、經營管理、創新作法)、3.領導統御、溝通協調、危機處理等。
    (二) 個人客觀基本資料:項目有最高學歷、最高經歷、學術成就、教師資格、本部所轄偏遠離島地區醫院年資、社會參與等。
    (三) 部長就候選人學術素養、人格特質、經營理念及參酌醫院發展需要評分。
    二、報名方式:
    (一)相關資料表請至本部網站www.mohw.gov.tw最新消息就業資訊下載。
    (二)請填妥相關資料表,如有推薦人,應請推薦人於推(自)薦表親筆簽名同意。並請依序檢附以下證明文件(無則免附):
    ■1.公務人員履歷表(現役軍人請提供兵籍表;退役軍人請提供軍職查證履歷表) 。
    ■2. 大學以上學歷證件影本(國外學歷應附駐外館處驗證並提供驗(公)證之中譯本)。
    ■3.考試及格證書。
    ■4.醫事人員證書及專科證書(或最近6年接受國內外大學、教學醫院、醫事學(公、協)會或衛生主管機關辦理醫事專業課程訓練結業,累計時數達180小時以上之證明文件,或最近10年修習相當碩、博士之醫事專業研究課程10學分以上之證明文件)等影本。
    ■5.經教育部審定之教師證書(含講師、助理教授、副教授、教授)及歷年應聘之聘書。
    ■6.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7.現職派令影本。
    ■8.最近一次及部(科)主任以上職務之銓敘部銓審函影本 。
    ■9.相關服務證明影本(含服務醫院評鑑結果資料、臨床、教學或研究工作等)。
    ■10.個人事蹟之相關佐證資料。
    (三)意者請於民國110年4月14日(星期三)前將履歷資料,郵寄至衛生福利部人事處收(地址:11558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11樓),並於應徵文件之信封上註明姓名、聯絡電話,並註記應徵「衛生福利部恆春旅遊醫院副院長」,以郵戳日期為憑,逾期或未郵寄紙本履歷者,視同未報名。經本部初審後,面試日期、地點另行通知,資格不符合者恕不另行通知。如需返還履歷資料,請附貼足郵資回郵信封。
    三、對於本項公告如有不明之處,請洽本部人事處廖小姐。電話:(02)85907823。
    職缺類別:
    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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