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香港律師出庭一次費用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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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香港律師出庭一次費用產品中有8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5萬的網紅林智群律師(klaw),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新聞:「騙扁少年」黃琪(本名黃照岡),前天(28日)因挨告詐欺坐輪椅到台北地院應訊,沒想到庭訊結束離開法院後,又因涉嫌假冒香港首富李嘉誠的秘書向口罩大廠詐騙1萬個口罩及100盒酒精棉,被台北地檢署拘提到案,令人驚訝的是,昨天下午台北地院裁定黃琪羈押禁見後,《蘋果新聞網》記者目睹先前稱病無法出庭的黃琪...

  • 香港律師出庭一次費用 在 林智群律師(klaw)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0-04-30 07:2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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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聞:「騙扁少年」黃琪(本名黃照岡),前天(28日)因挨告詐欺坐輪椅到台北地院應訊,沒想到庭訊結束離開法院後,又因涉嫌假冒香港首富李嘉誠的秘書向口罩大廠詐騙1萬個口罩及100盒酒精棉,被台北地檢署拘提到案,令人驚訝的是,昨天下午台北地院裁定黃琪羈押禁見後,《蘋果新聞網》記者目睹先前稱病無法出庭的黃琪竟從輪椅上站起來,直接步出法庭、走下樓,連傍晚上囚車,也完全不需要法警攙扶。事後記者查訪得知,原來他之前坐輪椅、蓋毛毯,應是擔心「長相曝光」,而律師幫他推輪椅出庭,每次可領6000元,難怪樂此不疲。

    想法:
    1.之前看這個新聞時就有這個疑問,
    就是「推輪椅」這個服務是不是要加收費用?
    答案出來了⋯⋯

    2.不過那個價錢(6000元)大家可以接受嗎?
    我的想法是
    如果當事人不是知名人物,這樣還可以,
    如果是知名人物,媒體會拍的,那這個錢太少了,
    特別是黃某這樣的負面人物,
    一次沒有n萬林北才不幹!
    (果然世界上沒有不能成交的事情,只有錢不夠的問題)

    3.因為這個客戶信用太差,
    我只接受匯款,不收現金(怕是假鈔),
    錢要先給,否則免談⋯⋯

  • 香港律師出庭一次費用 在 我是公關仔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19-11-12 18:3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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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請廣傳 - 入稟覆核政府禁制網上言論】
    //今時今日,網絡係運動裡面取重要嘅一員,網絡言論自由亦是大家一直捍衛的戰線。大家請支持及廣傳這個【阻擋網絡文字獄,捍衛言論自由】入稟覆核政府禁制網上言論 的司法覆核。//
    眾籌傳送門:https://gogetfunding.com/jrcensorship/

    1. 政府取得臨時禁制令,禁止任何於網上包括在LIHKG及Telegram 煽動暴力的言論
    2. 禁制令影響包括個人及網上平台,可迫使ISP 過濾內容甚至封鎖網站
    3. 剝奪市民網上表達言論的自由,絕不能成為先例
    4. 必須挑戰此禁制令,阻止政府引入禁網。餘款將均分捐予「612人道支援基金」及「星火同盟」

    阻止網絡審查入侵香港,入稟覆核推翻禁制令
    高等法院於10月31日頒布臨時禁制令,禁止任何人於網上,包括 LIHKG 及 Telegram,發佈或轉發任何促進、鼓勵或煽動使用或威脅使用暴力的言論。政府近日三番四次利用申請禁制令,變相繞過社會討論和立法會程序,無法無天。今次的禁制令侵犯市民言論自由,形同實施大規模 「網禁」的熱身動作。此例一開,全面網絡審查勢將再推進一步。

    禁制令條文涵蓋內容廣泛而含糊不清,在連登和 Telegram發表批評警察濫暴或不滿政府的言論,甚至轉發網上內容隨時可被視為「煽動或教唆」,市民容易誤墮法網,猶如大陸的網上文字獄。更甚者,禁制令包括任何協助他人發佈相關言論,政府有可能會以禁令逼使網上平台或互聯網供應商過濾內容甚至封鎖網站。政府表面上透過禁制令禁止網上言論,日後隨時可再進一步實行網絡審查,徹底摧毀香港的資訊自由流通,後果不堪設想。香港作為全球資訊和互聯網樞紐,此舉對香港的聲譽造成無可挽回的嚴重損害。

    再者,禁制令限制網上言論,製造寒蟬效應和白色恐怖,令市民在網上發言時自我審查。若不全力阻止,警察將可動輒以言入罪,令港人日後如大陸一般,因在網上發言而被安插「莫須有」罪名。

    剝奪市民網上表達言論的自由,絕不能成為先例。為了阻止政府引入「禁網」,我們決定向法庭入稟覆核,竭力阻止「網上文字獄」的禁制令繼續生效。我們希望法庭裁定禁制令違憲,全力阻擋政府日後任何類似大陸式的防火長城過濾互聯網和言論審查的可能。此案或會上訴至更高的法院,法律費用不菲;一旦敗訴,我方或須承擔政府一方高昂的訟費。

    對抗「防火長城」入侵香港,非單靠我們可以成事,因此我們發起眾籌計劃支持今次覆核和日後或出現的相關訴訟,希望香港人支持,一同守護香港網絡和言論自由。

    發起人

    香港互聯網協會

    香港互聯網協會是國際互聯網協會(ISOC)的分會之一,成立於 2005 年,宗旨是透過政策研究、用戶教育和參與國際互聯網發展和管治,推廣開放、不受限制和有益使用互聯網;捍衛表達及言論自由、保障個人私隱和反對歧視。ISOC HK一直致力於鞏固香港作為互聯網樞紐的地位,為保障香港互聯網用戶的權益發聲。(https://www.isoc.hk/about/)

    眾籌目的

    結合市民力量,眾籌是次入稟覆核的訴訟費用和日後用以進行捍衛互聯網自由的相關訴訟,希望法庭裁定律政司司長申請針對網上言論之禁制令違憲。

    眾籌金額及資金運用

    我們預計雙方在高等法院原訟庭的開支至少為250萬元以上。我們的眾籌目標為300萬港元(包括約280萬元和眾籌平台及信用卡收取約6.9%即約20萬元手續費)。
    眾籌所得的款項將用於支持發起人在高等法院原訟庭提出入稟覆核的開支。如有需要及餘款亦會用於高等法院上訴庭以及終審法院的開支。
    開支包括聘請法律界專業人士提供意見(包括本地及海外)及代表出庭;以及一旦敗訴而法庭裁定發起人須支付政府一方的訴訟費用。
    資金監察

    我們承諾以公開、透明的原則,向公眾交代收入及支出,確保眾籌款項的使用符合眾籌目的。發起人已邀請會計師及前銀行家擔任款項信託人和監察眾籌,包括陳維漢先生(執業會計師)及葉嘉雯女士(退休銀行家)。信託人將定期向公眾匯報眾籌情況、工作進度及財務狀況;我們並將每三個月發布經會計師審核的賬目,直至整個覆核案件完結。

    在完全支付入稟覆核的律師費用後,若有餘款,將均分捐贈予「612人道支援基金」及「星火同盟」。

    所有眾籌所得款項將經由香港互聯網協會Stripe戶口收取後轉往並存放在律師樓戶口之中。

  • 香港律師出庭一次費用 在 我是公關仔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19-11-12 18:3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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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請廣傳 - 入稟覆核政府禁制網上言論】
    //今時今日,網絡係運動裡面取重要嘅一員,網絡言論自由亦是大家一直捍衛的戰線。大家請支持及廣傳這個【阻擋網絡文字獄,捍衛言論自由】入稟覆核政府禁制網上言論 的司法覆核。//
    眾籌傳送門:https://gogetfunding.com/jrcensorship/

    1. 政府取得臨時禁制令,禁止任何於網上包括在LIHKG及Telegram 煽動暴力的言論
    2. 禁制令影響包括個人及網上平台,可迫使ISP 過濾內容甚至封鎖網站
    3. 剝奪市民網上表達言論的自由,絕不能成為先例
    4. 必須挑戰此禁制令,阻止政府引入禁網。餘款將均分捐予「612人道支援基金」及「星火同盟」

    阻止網絡審查入侵香港,入稟覆核推翻禁制令
    高等法院於10月31日頒布臨時禁制令,禁止任何人於網上,包括 LIHKG 及 Telegram,發佈或轉發任何促進、鼓勵或煽動使用或威脅使用暴力的言論。政府近日三番四次利用申請禁制令,變相繞過社會討論和立法會程序,無法無天。今次的禁制令侵犯市民言論自由,形同實施大規模 「網禁」的熱身動作。此例一開,全面網絡審查勢將再推進一步。

    禁制令條文涵蓋內容廣泛而含糊不清,在連登和 Telegram發表批評警察濫暴或不滿政府的言論,甚至轉發網上內容隨時可被視為「煽動或教唆」,市民容易誤墮法網,猶如大陸的網上文字獄。更甚者,禁制令包括任何協助他人發佈相關言論,政府有可能會以禁令逼使網上平台或互聯網供應商過濾內容甚至封鎖網站。政府表面上透過禁制令禁止網上言論,日後隨時可再進一步實行網絡審查,徹底摧毀香港的資訊自由流通,後果不堪設想。香港作為全球資訊和互聯網樞紐,此舉對香港的聲譽造成無可挽回的嚴重損害。

    再者,禁制令限制網上言論,製造寒蟬效應和白色恐怖,令市民在網上發言時自我審查。若不全力阻止,警察將可動輒以言入罪,令港人日後如大陸一般,因在網上發言而被安插「莫須有」罪名。

    剝奪市民網上表達言論的自由,絕不能成為先例。為了阻止政府引入「禁網」,我們決定向法庭入稟覆核,竭力阻止「網上文字獄」的禁制令繼續生效。我們希望法庭裁定禁制令違憲,全力阻擋政府日後任何類似大陸式的防火長城過濾互聯網和言論審查的可能。此案或會上訴至更高的法院,法律費用不菲;一旦敗訴,我方或須承擔政府一方高昂的訟費。

    對抗「防火長城」入侵香港,非單靠我們可以成事,因此我們發起眾籌計劃支持今次覆核和日後或出現的相關訴訟,希望香港人支持,一同守護香港網絡和言論自由。

    發起人

    香港互聯網協會

    香港互聯網協會是國際互聯網協會(ISOC)的分會之一,成立於 2005 年,宗旨是透過政策研究、用戶教育和參與國際互聯網發展和管治,推廣開放、不受限制和有益使用互聯網;捍衛表達及言論自由、保障個人私隱和反對歧視。ISOC HK一直致力於鞏固香港作為互聯網樞紐的地位,為保障香港互聯網用戶的權益發聲。(https://www.isoc.hk/about/)

    眾籌目的

    結合市民力量,眾籌是次入稟覆核的訴訟費用和日後用以進行捍衛互聯網自由的相關訴訟,希望法庭裁定律政司司長申請針對網上言論之禁制令違憲。

    眾籌金額及資金運用

    我們預計雙方在高等法院原訟庭的開支至少為250萬元以上。我們的眾籌目標為300萬港元(包括約280萬元和眾籌平台及信用卡收取約6.9%即約20萬元手續費)。
    眾籌所得的款項將用於支持發起人在高等法院原訟庭提出入稟覆核的開支。如有需要及餘款亦會用於高等法院上訴庭以及終審法院的開支。
    開支包括聘請法律界專業人士提供意見(包括本地及海外)及代表出庭;以及一旦敗訴而法庭裁定發起人須支付政府一方的訴訟費用。
    資金監察

    我們承諾以公開、透明的原則,向公眾交代收入及支出,確保眾籌款項的使用符合眾籌目的。發起人已邀請會計師及前銀行家擔任款項信託人和監察眾籌,包括陳維漢先生(執業會計師)及葉嘉雯女士(退休銀行家)。信託人將定期向公眾匯報眾籌情況、工作進度及財務狀況;我們並將每三個月發布經會計師審核的賬目,直至整個覆核案件完結。

    在完全支付入稟覆核的律師費用後,若有餘款,將均分捐贈予「612人道支援基金」及「星火同盟」。

    所有眾籌所得款項將經由香港互聯網協會Stripe戶口收取後轉往並存放在律師樓戶口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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